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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教学法流派及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学方法第二讲I.国外外语教学流派简介一、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Method):在主要的外语教学法流派中,该法的历史是最长的。它起源于中世纪欧洲人教希腊文和拉丁文的方法,在我国通常被称为传统教学法。该法系用演绎法讲解语法规则,用母语翻译书面语,重视阅读能力的培养,强调死记硬背语法规则和词汇,忽视听说能力的训练。课堂教学是以教师的讲课占居大部分时间,教师引导教学活动,并且不断地以学生的行为做出评价为特征的。教师并不鼓励他们展开相互之间的活动,因为这会导致错误。尽管这种方法有着种种缺点,但它仍有可取之处,“至今它继续在世界的一些地方得到广泛的运用”。其主要优点可概括如下:(1)能帮助学生牢固掌握系统的语法基础,学生的阅读和翻译水平较高。(2)采用母语讲课,既减轻外语教师的压力,又节省了课堂教学时间。(3)使用方便,不需要过多的语言设备,“一支粉笔,一本书”即可进行讲课。然而,今天看来,这种方法有很多缺点,是一种落后的方法。其表现如下:(1)忽视口语教学,没有抓住语言的本质。(2)过于强调语言形式的语法规则,忽视语言的技能,所学词汇和语法规则在真正的交际场合中无法正确使用。(3)过分强调翻译,单纯通过翻译手段教外语,不利于培养学生用英语思维和交际的能力。(4)教学过程机械枯燥,教学步骤固定不变,采用三段式教学模式,即讲解(翻译)——领读——做练习。(5)课堂气氛沉闷,以教师为中心,造成“一言堂”局面,学生缺少实践机会。长期以来,传统的语法翻译法在我国英语教学中占统治地位,50年代编写的中学英语教材深受其影响。尽管这种方法的缺点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越来越多地发现,但是直至今天,在强调素质教育的情况下,仍有相当多的英语教师走经验主义道路,轻视教学法,我行我素,加上“应试教育”的观念根深蒂固,语法翻译法在我国占有很大市场。我国是一个地域广阔、各地教学状况差异较大的国家,在师资、生源和硬件设施较差的条件下,语法翻译法仍受到青睐,要改变目前状况,培养跨世纪的新型外语人才,就必须加大教育资金投入,改善外语教学设备,彻底改革外语考试制度。否则,语法翻译法即便没有人提倡,但却继续存在甚或流行的状况将继续存在。二、直接法(DirectMethod)传统的语法翻译法统治欧洲的外语教学长达几百年之久。19世纪末,随着欧洲科技、经济和现代交通工具的飞跃发展,国际交往日益频繁,迫切需要通晓外语口语的人员和外国人直接交往,直接法便应运而生。当时,语言学的发展,促使语音学发展成独立的学科。持“刺激-反应”观点的行为主义心理学也在这时兴起。这些都为直接法提供了理论根据。直接法主张采用口语材料作为教学内容,用教儿童学习本族语的方法学习外语,以句子为单位进行教学,广泛利用直观手段,不依赖学生的母语,使外语与思想直接建立联系。直接法为后来的听说法、视听法和交际法的发展打下了基础。直接法的优点是:(1)强调直接学习外语和直接应用外语,使学生全面掌握外语工具。(2)强调口语和语音教学,抓住了外语教学的实质。(3)注重实践练习,培养语言习惯。(4)句子是外语教学的基本单位,增强了外语学习的意义性。(5)充分利用直观教具,既加深了学习的感知印象,又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6)编选教材注意材料的实用性与安排上的循序渐进。直接法的缺点是,对外语教学里各种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存在着简单化、片面化的倾向,比如:(1)过分强调学生学习外语和儿童学习母语之间的共性,忽视外语教学的特殊性。(2)只看到母语对外语不利的一面,看不到或忽视它有利的一面,在外语课上生硬地排斥或禁止使用母语,给外语教学带来了不必要的限制和麻烦(3)在口语和书面语的关系上,在处理语法和实践练习的关系上,一味夸大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不能科学地处理好双方的关系。直接法在本世纪上半叶对我国外语教学的影响较大。一方面,许多来华执教的外籍教师带来了直接法的教学思想;另一方面,我国留洋归来的外语教学工作者也扩大了直接法的影响,其中代表人物是张士一,他编写的教学法读物《英语教学法》(1922年版),中学英语教材《直接法英语教科书》(1930年版),以及由他主持制定的初、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对宣传、贯彻直接法起到了很大作用。50年代,我国外语教学界曾经批判直接法为“资产阶级教学法”,而提倡苏联的自觉对比法。到了60年代在一些大学的外语专业和少量中学开始推行“听说领先法”,加强听说能力的培养,这里既有听说法的影响,也包含着对直接法的重新认识。三、听说法(AudiolingualApproach)听说法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美国。美国军队为在短期内培养大批掌握外语口语能力的军人,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强化训练士兵的听说能力,听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听说法也叫口语法(oralapproach)、句型法(patternmethod)。战后,该法推广应用到学校外语教学中,并在五、六十年代风行美国和西方各国,60年代末,听说法开始受到批评,逐渐失去影响。听说法的理论基础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它认为语言有一套模式,语言学习是习惯的形成,主要途径是刺激和反应,提出以口语为中心,以句型结构为纲的主张。听说法的优点是:(1)认为口语是外语学习的基础,以培养听说能力为主,在此基础上发展读写能力。(2)认为句型操练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听说法创造了一套通过句型操练进行听说读写基本训练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形成自动化言语习惯的练习体系。(3)在对比母语和外语的基础上确立难点。此外,听说法还主张尽量限制使用母语,主张通过归纳法掌握语法。听说法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句型操练脱离语言内容和社会语境,不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地运用语言的交际能力;过分强调句型操练的机械性,课堂气氛沉闷;过分强调口语能力的培养,而不能有效地培养读写能力。60年代初,我国英语教学界开始受听说法的影响,从人民教育出版社60年代编写的中学英语教材中可以看出一些结构主义的痕迹。1978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学英语教学大纲是以听说法理论为基础制订的。198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学校中学英语课本(初中部分)》是吸取了听说法的听说领先、重视句型操练的特点编写的。这套教材到1993年为止已使用了10年,是建国以来中学英语教材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一套。四、视听法(Audio-visualApproach)视听法也叫情景法,50年代首创于法国,是在听说法的基础上,利用视听结合手段而形成的一种教学方法。随着大众传播工具的迅速发展,把广播、电影、电视幻灯、录音机、录像等广泛地运用于外语教学领域之中,即运用声、光、电的现代化设备,使语言与形象相结合,建立起外语与客观事物的直接联系。视听法和听说法在教学理论和具体方法上基本一样,只是在教学中前者更强调以下几点:(1)视听法除重视听说外,还强调看,即看画面或情景,学生边看画面,边练习听和说,身临其境地学习外语,把看到的情景和听到的声音自然地联系起来,学得生动活泼,印象深刻。(2)重视句型教学,但它强调通过情景操练句型,着重使学生掌握在一定场合下常用的成套生活用语。(3)从日常生活情景需要出发,选择、安排语言材料,比听说法更能符合学生言语交际的需要。(4)借助情景和录音协调作用,进行语音、词汇和语法综合整体教学,有利于促进外语语感的培养。(5)重视口语教学。视听法的主要缺点是:(1)过于重视语言形式,忽视交际能力的培养。(2)过分强调整体结构,忽视语言分析讲解和训练,有碍于学生理解和运用外语。(3)排斥母语,对母语的积极因素认识不足。(4)忽视书面语的作用,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得不到全面发展。60年代中期,中法建交,视听法开始传入我国,但这只是一些高等院校进行视听法的试验,使用范围很窄。70年代,L.G.Alexander编写的《新概念英语》(NewConceptEnglish)进入我国,视听法的使用范围开始逐渐扩大。80年代在我国播放的电视英语《跟我学》(FollowMe)也是视听法的典型。五、认知法(CognitiveApproach)60年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需要培养高水平的外语人才,而以培养口语能力为主的听说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与此同时,乔姆斯基(Noam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和认知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的“发生认识论”开始出现。他们认为人具有天生的语言能力,学习语言决不是单纯依靠刺激—反应的结果,而是思维的过程。于是,作为听说法的对立面,在美国形成了认知法,它是语法翻译法的现代形式。认知法的优点是:(1)主张外语教学以学生为中心,教和学有机结合起来。(2)学习不是单纯模仿、记忆的过程,而是创造性的活用过程,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发展智力。(3)主张在理解语言知识和规则的基础上进行外语操练,强调有意义的操练活动,突出培养语言能力。(4)主张听说和读写并重,共同提高。(5)适当利用母语,克服了语法翻译法依靠母语的极端性(6)通过母语和外语的对比分析,确定学习的难点和重点(7)对学生的错误进行分析和疏导,主张对不妨碍交际的错误无需纠正。(8)广泛运用直观和电化教具,使外语教学情景化和交际化。认知法的缺点是:(1)不分阶段笼统地提倡口语和书面语同等重要。(2)认知心理学和转换生成语法的理论应用于外语教学中,尚处在探索阶段。美国语言学家H.DouglasBrown在考察了听说法和认知法的实际效果后得出结论:“在初级阶段,听说法有效;在高级阶级,认知法易于成功。”在我国的高中和大学英语教学中,多年来多数教师上课主要使用语法翻译法。但有些教师在对高中和大学学生的心理年龄特征作了一番分析之后,提出在此阶段采用认知法,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对语言的理解,强调语言能力的培养和运用,主张外语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中心,主张有意义学习和操练等。然而认知法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外语教学法体系还不够完善,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进一步充实。六、交际法(CommunicativeApproach)70年代初,西欧各国为了加强政治、经济和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成立了西欧共同体。随着共同体国家间的交往扩大,语言成了最大障碍,为了培养具有实际能力的外交人才,在这种情况下交际法便诞生于西欧共同体中。交际法是一种以语言功能项目为纲,发展交际能力为目标的教学方法体系。交际法的理论基础是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和转换生成语法学派的研究成果。他们认为,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是语言最本质的功能,任何一项交际活动都包括两方面:一是运用语言表达什么思想,即为达到一定交际目的所说的内容;二是怎样运用语言表达思想,即所说内容的表达形式。交际法的优点在于:(1)强调教学要为学生的交际需要服务,以语言功能为纲,针对学生对象的不同需要加以安排,即专用英语(EnglishforSpecialpurpose简称ESP)。(2)教学过程交际化,教学活动以学生为主,让学生充分接触所学语言,教师要提供真实的情景和创造外语环境,让学生主动地、创造性地学习和运用语言。(3)强调语言的流畅性,不苛求语言错误,允许学生经过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中继语言阶段,逐步做到正确地运用语言进行交际。(4)重视话语(discourse)教学,在话语中使用语言,培养交际能力。(5)不排斥讲解语法,也不排斥母语和翻译。(6)主张采用多种教学手段,一本教科书已难以全面反映交际,应该用教学包(teachingkit),即教师用书、辅导读物、磁带、挂图、录像、电影、电视等。交际法从出现到现在只有20年,它仍处于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有些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比如:如何处理语言能力和交际能力的关系?如何在实践中处理语法体系和功能大纲的关系?主要为有明确学习目的的成人建立起来的这样一个教学体系是否适用于普通学校的外语教学?近20年来,我国英语教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80年代英语教学界通过对“交际法”的深入讨论,逐渐达成了“语言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的共识。1992年国家教委颁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英语教学大纲》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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