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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3-82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工程局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备案实行日期:1983年3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2)城科字第160号由上海市建委主管、上海市建工局主编,会同冶金、化工部和北京、安徽、广东、湖南、河南、四川、陕西等省、市有关单位以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所修编的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会审定稿,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经委备案。从一九八三年三月一日起实行,编号为GBJ243-82。规范的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通风与空调标准规范管理组负责,希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函告他们,以供再次修订参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修订说明根据国家建委(78)建发施字第514号和(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件的通知,由上海市建委主管,上海市建筑工程局主编,会同冶金、化工部,北京、河南、上海、陕西、安徽、四川、湖南、广东等省市所属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技术研究所等单位修订的《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完毕。修订工作于1979年3月开始,曾广泛向全国有关施工、设计、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建设单位征求意见,1980年3月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了规范初审会议。会后又经蹲点、验证,修编成规范审定稿。1980年12月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了规范审定会议,又经协调和与有关规范对口后修编成规范报批镐,并于1981年7月在福建省漳州市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取得了一致的意见。这次修订是以1956年原国家建委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第十一篇“内部卫生技术工程”中有关章、节为基础,并将我国建国以来施工中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技术革新和科研成果纳入规范中。修编后的规范保留了原规范中适用的内容,删除、修改了不适应的条文,新增的内容有:不锈钢板、铝板、硬聚氯乙烯板和玻璃钢风管的制作与安装,通风、空调系统部件的制作,空气处理设备的制作,空气洁净系统和制冷系统的制作与安装,通风、空调系统的防腐、保温和空调系统的测定与调整等。为使本规范更好地适应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的问题,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通风与空调标准规范管理组”,以便修订时参考。上海市建筑工程局一九八一年十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通风、空气调节工程施工及验收。第1·0·2条有特殊要求的地下建筑物,排气净化系统的通风、空气调节工程及冷藏、深冷和有特殊要求的制冷工艺,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第1·0·3条通风、空气调节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应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1·0·4条通风、空气调节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与半成品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或质量鉴定文件。第1·0·5条通风、空气调节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第1·0·6条通风、空气调节工程的施工,应与土建及其它专业工种互相配合;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完毕后,应由建设、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第二章通风管道制作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通风管道制作尺寸宜按表2·1·1-1、2·1·1-2的规定执行。圆形风管应以外径为准;矩形风管以外边长为准;风道应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圆形风管规格表2·1·1-1外径D(毫米)基本系列辅助系列100500809010048050012056011012053056014063013014060063016070015016067070018080017075018080020090019020085090022010002102209501000250112024025010601120280125026028011801250320140030032013201400360160034036015001600400180038040017001800450200042045019002000矩形风管规格表2·1·1-2外边长(毫米)(长×宽)外边长(毫米)(长×宽)120×120160×120160×160200×120200×160200×200250×120250×160250×200250×250320×160320×200320×250630×500630×630800×320800×400800×500800×630800×8001000×3201000×4001000×5001000×6301000×8001000×1000320×320400×200400×250400×320400×400500×200500×250500×320500×400500×500630×250630×320630×4001250×4001250×5001250×6301250×8001250×10001600×5001600×6301600×8001600×10001600×12502000×8002000×10002000×1250注:通风、空调系统应采用基本系列,除尘系统可采用基本系列或辅助系列,但应首先采用基本系列。第2·1·2条圆形弯管的弯曲半径(以中心线计)和最少节数应符合表2·1·2的规定。圆形弯管弯曲半径和最少节数表2·1·2弯管直径(毫米)弯曲半径R弯曲角度和最少节数90°60°45°30°中节端节中节端节中节端节中节端节80~220240~450480~800850~14001500~2000R=1~1·5DR=1~1·5DR=1~1·5DR=1~1·5DR=1~1·5D23458222221223522222111232222211222222第2·1·3条矩形弯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图2·1·3-1、2·1·3-2、2·1·3-3的要求。内弧形,内斜线矩形弯管,A的尺寸大于或等于500毫米,应设置导流片。第2·1·4条圆形风管的三通或四通,其夹角宜为15°~60°,夹角的允许偏差应小于3°。第2·1·5条风管各管段的连接应采用可拆卸的形式。管段长度宜为1·8~4·0米;焊接风管和螺旋风管可适当加F长。第2·1·6条制作金属风管,板材的拼接咬口和圆形风管的闭合咬口可采用单咬口;矩形风管或配件,可采用转角咬口、联合角咬口、按扣式咬口;圆形弯管可采用立咬口,详见图2·1·6。图2·1·6各类咬口型式第2·1·7条风管和配件表面应平整、圆弧均匀、纵向接缝应错开;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均匀。焊缝应作外观检查,不应有气孔、砂眼、夹渣、裂纹等缺陷,焊接后钢板的变形应矫正。第2·1·8条制作金属风管和配件,外径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小于或等于300毫米为-1毫米;大于300毫米为-2毫米。其中制作法兰,圆形法兰内径或矩形法兰内边尺寸允许偏差为+2毫米,不平度不应大于2毫米。第2·1·9条风管与法兰连接,如采用翻边,翻边尺寸应为6~9毫米,翻边应平整,不得有孔洞。第二节钢板风管第2·2·1条制作风管和配件的钢板厚度,应符合表2·2·1的规定。风管和配件钢板厚度表2·2·1圆形风管直径或矩形风管大边长(毫米)钢板厚度(毫米)一般风管除尘风管100~200220~500530~1400560~11201250~20001500~20000·500·751·001·20~1·501·501·502·003·00注:螺旋风管的钢板厚度可相应减小。第2·2·2条制作风管和配件,钢板厚度小于或等于1·2毫米可采用咬接;大于1·2毫米可采用焊接;翻边对焊宜采用气焊。注:镀锌钢板制作风管和配件,应采用咬接或铆接。第2·2·3条风管法兰用料规格应符合表2·2·3-1、2·2·3-2的规定。螺栓及铆钉的间距不应大于150毫米。圆形风管法兰表2·2·3-1圆形风管直径(毫米)法兰用料规格扁钢(毫米)角钢(毫米)≤140150~280300~500530~12501320~2000-20×4-25×4└25×3└30×4└40×4矩形风管法兰表2·2·3-2矩形风管大边长(毫米)法兰用料规格(毫米)≤630800~12501600~2000└25×3└30×4└40×4注:矩形法兰的四角应设置螺孔。第2·2·4条风管与角钢法兰连接,管壁厚度小于或等于1·5毫米,可采用翻边铆接,铆接部位应在法兰外侧;管壁厚度大于1·5毫米,可采用翻边点焊或沿风管的周边将法兰满焊。风管与扁钢法兰连接,可采用翻边连接。第2·2·5条矩形风管边长大于或等于630毫米和保温风管边长大于或等于800毫米,共管段长度在12米以上均应采取加固措施。第2·2·6条风管上的测定孔应按设计要求的部位在风管安装前装好,结合处应严密牢固。第三节不锈钢板风管第2·3·1条制作不锈钢板风管和配件的板材厚度应符合表2·3·1的规定。不锈钢板风管和配件板材厚度表2·3·1圆形风管直径或矩形风管大边长(毫米)不锈钢板厚度(毫米)100~500560~11201250~20000·50·751·00第2·3·2条不锈钢板风管壁厚小于或等于1毫米,可采用咬接,大于1毫米可采用电弧焊或氩弧焊,不得采用气焊。焊条应选择与母材相同类型的材质,机械强度不应低于母材的最低值。焊接时应防止焊渣飞溅粘污表面,焊后应进行清理。第2·3·3条不锈钢板风管与配件的表面,不得有划伤等缺陷;加工和堆放应避免与锈蚀的碳素钢材料接触。第2·3·4条不锈钢板风管的法兰用料规格应符合表2·3·4的规定。不锈钢法兰表2·3·4圆形风管直径或矩形风管大边长(毫米)法兰用料规格(毫米)≤280320~560630~10001120~2000-25×4-30×4-35×6-40×8第2·3·5条不锈钢板风管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处开洞。第四节铝板风管第2·4·1条制作铝板风管和配件的板材厚度应符合表2·4·1的规定。铝板风管和配件板材厚度表2·4·1圆形风管直径或矩形风管大边长(毫米)铝板厚度(毫米)100~320360~630700~20001·01·52·0第2·4·2条铝板风管和配件表面应避免刻划,不应有划伤等缺陷。第2·4·3条铝板风管和配件壁厚小于或等于1·5毫米可采用咬接;大于1·5毫米采用气焊或氩弧焊,焊接时应清除焊口处和焊丝上的氧化皮及污物。焊接后应用热水去除焊缝表面的焊渣、焊药等。焊缝应牢固,不得有虚焊,穿孔等缺陷。第2·4·4条铝法兰用料规格应符合表2·4·4的规定。第2·4·5条铝板风管采用角型法兰,应翻边连接,并用铝铆钉固定。采用角钢法兰,其用料规格应符合表2·2·3-1、2·2·3-2的规定,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做防腐处理。铝法兰表2·4·4圆形风管直径或矩形风管大边长(毫米)法兰用料规格(毫米)扁铝角铝≤280320~560630~10001120~2000-30×6-35×8-40×10-40×12L30×4L35×4第五节硬聚氯乙烯板风管第2·5·1条硬聚氯乙烯板风管和配件的板材厚度及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5·1的规定。硬聚氯乙烯板风管板材厚度及制作允许偏差表2·5·1圆形风管直径(毫米)板材厚度(毫米)外径允许偏差(毫米)100~320360~630700~10001120~20003456-1-1-2-2矩形风管直径(毫米)板材厚度(毫米)外径允许偏差(毫米)120~320400~500630~8001000~12501600~200034568-1-1-2-2-2第2·5·2条热成型的硬聚氯乙烯板风管和配件,不得出现气泡、分层、炭化、变形和裂纹等缺陷。第2·5·3条硬聚氯乙烯板风管及配件的制作,应采用焊接。板材应根据不同厚度坡口,焊缝及坡口形式应符合表2·5·3的规定,焊缝应填满,不得有焦黄断裂现象,焊缝强度不得低于母材的60%,焊条材质应与板材相同(除热挤压焊外)。焊缝形式焊缝名称图形板材厚度(毫米)焊缝张角(α°)应用说明对接焊缝单面焊V形3~5550~60用于只能一面焊的焊缝双面焊V形5~850~60反面焊1~2根焊条可用于厚板的焊缝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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