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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14:14来源:《新闻记者》2014年第12期作者:郑雯桂勇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102【本文提要】不但“网络民意”不能简单等同于“民意”,目前流行的网络舆情报告也未能准确体现网络民意特点。现有的网络舆情调查和网络问卷/投票调查均可被归纳为“事件/议题”路径的测量方法,其聚焦短期效应,易掺杂进“被污染”的虚假民意,群体极化现象高发;相比而言,“中国网络社会心态调查(2014)”尝试了一种“人”的路径的测量方法,覆盖多元社会群体,从长期的、相对稳定的视角探讨网络用户的深层心态与实际意愿,其展现出的“网络民意”与基于事件/议题的“网络舆情”存在较大差别。研究发现,网络社会中的“温和中间派”和“理性大多数”比例最高,也是我们争取网络民意的关键。【关键词】网络舆情网络民意社会心态【中图分类号】G210【作者简介】郑雯系复旦大学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桂勇系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项目基金】本文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14YJA840005)、国家社科一般基金项目(编号:14BXW05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编号:2014M561399)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编号:2013BSH001)的支持。一、问题:如何尽可能准确地测量“网络民意”伴随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①互联网在国内外各类重大事件中扮演愈发重要的作用,网民就热点问题或重大议题展开激烈讨论,形成强大的舆论影响力。“网络民意”也成为当前中国社会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成为党政领导者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来源,对现实政治乃至具体的国家公共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近几年学术界针对“网络民意”的研究,大多持“审慎乐观”②态度,其主要观点聚焦网络民意的现实问题和困境,对网络民意的“代表性问题”、“真实性问题”和“群体极化现象”等展开讨论,并较为经典地概括为“网络民意不等于民意”。研究者们认为:首先,“网络民意”的代表性不足。不仅网民不能代表现实公民,而且活跃网民也不能代表全体网民。即使目前我国网民总数已达到相当规模,网民的构成却与非网民明显不同(比如更加年轻、受教育程度较高,等等)。在结构上,网民主要分布在社会中间阶层,社会高层和底层人群较少,尤其是占中国总人口较大比例的农民或外出务工人员群体,虽然近两年有一定增长,但在网民中所占比例仍然较低。③此外,互联网上有着大量“沉默网民”,在一些重大事件和议题中表现活跃者仅仅代表了一部分网民意见,所谓的“网络民意”事实上反映的也是这一小部分活跃网民对政治社会的态度。第二,“网络民意”的真实性存疑。大量被“污染”的“网络民意”充斥网络,表现为在热点事件中操纵舆论走向、公选投票中专业刷票等。现有研究认为,遮蔽真实民意的主体不仅包括商业资本操纵下的“水军”,还包含大量各级政府通过行政权力组织的“公关”。比如中国社科院《中国新媒体蓝皮书(2014)》的数据显示,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的100件热点舆情案例中,出现谣言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④第三,“网络民意”的“群体极化”现象。美国学者桑斯坦将群体极化定义为:团体成员一开始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⑤互联网中的群体极化现象尤其突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出现该类“网络民意”问题的典型代表。尽管学者们从不同层面对“网络民意”的局限性、负面性进行了研究,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迅猛发展,网民数量不断增加、网民结构日益合理,“网络民意”已具有相当的代表性,成为当前中国较为有效的民意表达方式。有学者指出,这种由大众直接表达的民意相比于传统的“层层过滤”、“层层表达”的方式更具有程序合法性,⑥从而更具真实性。“网络民意”的价值和意义重大,关键是我们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去认识、把握这种民意,如何才能尽可能科学、准确地测量网络民意,从而扬长避短,为国家公共决策的价值取舍、利弊权衡提供有效依据。“中国网络社会心态调查(2014)”的探索性研究,对“网络民意”的测量进行了研究方法创新。跳出了现有网络民意测量聚焦“事件/议题”的研究路径,避开容易产生“污染”民意和极化现象的网络舆情事件,转而以网民个体的长期的稳定的网络表达为研究对象,从宏观网络社会视角观察网络民意。相关数据结果有利于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认清当前中国网络社会较为长期的、稳定的、覆盖广泛群体的、更为真实的网络民意现状。通过这个研究,也可以发现现有的网络舆情并不能等同于“网络民意”。二、方法:网络民意测量的两种路径测量网络民意,首先要理清网络民意的依存载体和表达方式。苏慧认为,网络民意的依存载体有网络论坛、新闻跟帖、博客言论、网络民调和在线聊天等。⑦陈华栋和蒋颖指出,网络民意的依存载体主要有五处,即:主流新闻媒体及网站,新闻留言专区或专题调研页面,各大网络论坛,博客、播客、维客、个人新闻台、开心网等新兴网络形式,QQ、MSN、飞信等即时通讯工具。⑧由此可见,网络民意的表达形式多种多样,涵盖层次丰富,但现有网络民意测量方法主要集中在网络舆情调查和网络问卷/投票调查两种:网络舆情调查以人民网舆情研究室的案例产品为代表,以互联网上的热点事件、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早期的“孙志刚事件”、“最牛钉子户”、“三聚氰胺”、“躲猫猫”,“杭州飙车案”,到近期发生的“快播涉黄事件”、“招远事件”、“昆明恐怖暴力事件”等,网民通过“灌水”、“跟帖”、“拍砖”、“转发”、“评论”等多种手段,迅速形成规模大、影响广、力度强的网络舆情。相关舆情调查则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实时抓取新闻、论坛、微博、博客等互联网数据,针对具体案例判定舆情走势、事件发展概况与脉络,评估网民的主要观点与情绪,明确议题所处的基本阶段并预测事件的可能走向,从而为妥善处置舆情事件提供数据参考。网络问卷/投票调查则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起并运行的中国互联网调查社区⑨及各大门户网站调查为代表,以重要社会议题、热门公共话题、政府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对诸如“网络教育困境”、“网络隐私保护”、“大学生军训必要性”、“你最期待在春晚看到哪些选秀明星?”等纷繁复杂的议题展开问卷/投票调查。当参与调查的大多数网友对某一观点比较认同时,“网络民意”即产生。我们认为,以上两种表达方式虽然侧重点不同,但均可被归纳为“事件/议题”路径的测量方法。这类网络民意调查以事件或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聚焦性强、民意表达显著,对特定事件或议题的把握能力强,但缺点也十分明显。网络舆情调查往往聚焦短期效应,易掺杂进“被污染”的虚假民意,群体极化现象特别容易在该类舆情事件中被放大;网络问卷/投票调查的网民代表性严重不足,现有问卷回收率极低,很难保证总体估计的精度,目前美国相关研究的网络问卷回收率只有15%,我国则更低。⑩那么,是否可能尝试新的测量路径,将现有网络民意测量的缺点尽可能减少,从宏观网络社会的层面更为科学准确地评估总体的、长期的、较为稳定的网络民意?自2013年11月开始,笔者所在的复旦大学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组建数据收集和分析团队,以现实社会中的“社会群体”为切入口,以网民个体的“人”为研究对象,尝试测量不同群体在互联网上表现出的不同社会心态,从宏观网络社会层面呈现尽可能稳定的总体的网络民意。数据收集工作历时8个月,覆盖了新浪微博平台的1800名网络用户。研究覆盖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如大学教授、律师、医生、记者、IT工程师等)、商界精英与高资产人士(如私营企业主、企业CEO等)、党政军体制内工作者(如公务员、军人等)和社会底层群体(如农民工、普通工人等)等。通过人工阅读,分析样本用户在近两年间发布的所有微博文章,就社会议题、社会情绪、群体认同与网络行动、社会思潮等问题进行了全新的网络民意研究尝试。“人”的路径的调查方法认同一个基本前提:尽管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网民真实存在。基于网络事件和网络议题的舆情调查之所以存在困境和问题,关键点仍然是我们没有找到真正的“网民”,被“水军”炮制的虚假民意蒙蔽,被群体极化现象中“大声疾呼”的一小部分人影响。事实上,网络ID背后对应着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人”的个体。当研究从“事件/议题”中跳脱出来,紧紧围绕网民、围绕“人”来展开,网络民意测量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也将大大提升。因此,在这个项目的研究设计中,确定现实社会中真实的“人”、真实的“群体”非常重要。我们尝试运用了两种方式交叉确定群体身份,第一种方式是根据微博用户自己在个人资料上留下的职业信息确定其具体身份,第二种方式是在阅读完微博用户的全部博文后再根据博文信息确定其具体职业。此外,该项目还尝试以网民过去两年中发表的全部微博文本为研究对象。具体舆情事件中的意见表达,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化或不理智的情况。而微博表达与此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微博可以理解为个人进行自我呈现的一个平台。在大规模样本的基础上,对固定微博用户所发全部博文进行整体性分析,非常有利于我们探讨网络用户的深层心态与实际意愿。当覆盖多元社会群体的、长期的、相对稳定的网络社会心态聚合在一起,其展现出的“网络民意”亦可能更具代表性。三、数据:网络舆情不等于网络民意如上文所述,当前大部分网络民意测量聚焦特定的“事件/议题”,其得出的“网络舆情”常常由对人心的煽动而起,推手很多,派系严重,商业化味道浓厚。互联网上少数人的声音被不成比例地放大,同一立场或同一议题关注者借助互联网集中起来,在相关问题上频繁发声,造成“同类聚集效应”。由此,规模不大的人群可以通过同时聚焦于同一议题、同一网络事件而爆发出巨大的能量,造成浩荡的声势,给人一种占据舆论主流的错觉。网络上频繁爆发的群体性事件与各类舆情分析似乎呈现出网络戾气重、网络抗议频繁、网络极端情绪突出、官民对立严重的表象。但聚焦“人”、聚焦真实“网民”、聚焦现实社会“群体”的“中国网络社会心态调查(2014)”数据结果显示,网络抗议、网络戾气、少数极端情绪和极端态度人群在特定公共事件中被放大,互联网平台上经常参与政治议题讨论的用户对党的政治信任度依然保持较高水平,中国社会改革和进步的希望被寄托在“国家”身上,沉默的大多数仍然追求“秩序”和“稳定”。首先,从两年的长期时间段看,微博话题与政治相关度并不高。在1800位样本用户中,仅有164位用户参与的微博话题与政治有极大的相关度,占全体样本的9.1%;微博话题与政治内容相关的用户共计占比30.8%,两者相加的比例尚未达到半数。也就是说,60.1%的网络用户基本不参与政治相关的微博话题讨论(见图1)。第二,大部分网络用户在社会公共议题的讨论中并未将特定人物(或人群)、特定政策(制度或组织)作为固定批评对象。数据分析表明,83.6%的网络用户没有固定的批评对象;仅有9.2%的用户固定批评特定人物(或人群),如经常批评公务员、医生等;6.7%的用户固定批评特定政策(制度或组织),如经常批评高考政策、红十字会组织等。第三,网络抗议人群没有想象中高,实际的网络暴力行为与网络戾气过高的通常认识不符。除了社会底层群体有14.7%明确地将地方政府作为网络抗议的对象,商界精英(2.9%)、知识技术人员(4.7%)和党政军体制内人员(3.7%)的网络抗议比例都较低。在1800个样本中,仅有14.6%的网络用户采取过价值诉求取向的网络抗议行为,仅有3.3%的网民担任过某种形式网络抗议的发起人。基于“事件/议题”舆情分析判断互联网戾气过高的假设并没有被证实。在微博中立场先行、随意站队导致的舆论暴力等网络非理性现象似乎难以避免。但数据显示,仅4.5%的网络用户在微博上与其他用户展开骂战。网络抗议比例最高的社会底层群体中,仅2.5%的网络用户与其他用户展开骂战。96.6%的微博用户在评论问题时能够做到就事论事,仅3.4%基本不就事论事(见图2)。可见,网络非理性并未成为主流,社会戾气一定程度上被放大。第四,网民建设性诉求明显高于破坏性诉求,沉默的大多数仍然追求“秩序”和“稳定”。网络用户的理智情绪依然占据主流,建设性诉求明显高于破坏性诉求。数据显示,在可明确判断态度的
本文标题:网络舆情不等于网络民意基于“(中国网络社会心态调查2014)”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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