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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第11章产业规制(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
产业经济学主讲人韩美兰联系方式:1403321021@qq.com石奇编《产业经济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十一章产业规制第一节规制理论的发展第二节规制依据和目标第三节规制的类型与工具第四节规制改革石奇编《产业经济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为什么要施行产业规制或政府规制?•防止自由放任经济中市场失灵•政府规制的初衷:实现公共利益,建立理想的经济和社会秩序3/31第一节规制理论的发展一、规制的定义二、公共利益理论三、规制俘获理论四、规制经济理论五、新规制经济学石奇编《产业经济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一、规制的定义规制:指政府根据一定的法规对企业行为进行影响,干预及限制的综合表述•波斯纳:各种税收和补贴措施以及对价格、进入和其他经济行为直接的立法和行政控制。•史普博: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政策的一般规则或特殊行为。•植草益:依据一定的规则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构成特定经济的经济主体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波斯纳定理◎在存在高昂交易成本的前提下,应把权利赋予那些最珍惜它们并能创造出最大收益的人;而把责任归咎于那些只需付出最小成本就能避免的人◎实质:在权利和义务的安排上,要体现“比较优势原理”◎天气预报具有公共性,无法得到直接报酬,但可通过买卖期货合同,借助于“期货”市场来间接地得到补偿并赚得利润。史普博的《管制与市场》从规范和实证两方面考察政府管制。规范上解决问题是如何选择能够达到管制目标的政策措施。第一篇管制与经济效率;第二篇递增规模报酬下的竞争与定价;第三篇市场的行政管制;第四篇反托拉斯:效率与竞争。植草益的《微观规制经济学》日本经济快速发展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在微观经济改革领域确立并实施了一整套符合国情,以市场竞争机制与政府直接规制制度有效结合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办法。政府对经济的间接规制和直接规制?如何同市场竞争机制相互配合,协调经济高效益、低成本地运转?政府规制政策与产业政策、企业组织形式、市场表现形态有哪些关系?二、公共利益理论理查德·波斯纳(Posner,1974)假设:①市场运行特别脆弱且运作无效率②政府规制根本不花费成本规制的目的:为了增加公众的福利,即弥补市场缺陷带来的效率损失,并得到更为适宜的收入分配状况。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功能一般在哪些领域产生失灵?•自然垄断:进入规制和价格规制可以兼顾生产效率和分配效率•外部效应:存在负外部性的生产活动提高税收,而产生正外部性的生产活动进行补贴•信息不对称:通过产品安全、工人安全等社会规制来公开信息10/31二、公共利益理论√局限性:①NPT理论只提出假设,分析缺乏具体描述②波斯纳指出实践中大量被规制产业既不是自然垄断产业、也不具有外部性。③施蒂格勒和克莱尔(1962)对1912~1937年期间对美国电力事业价格规制的效果研究表明:规制仅有微小的导致价格下降的效应,并不象规制公共利益理论所宣称的那样规制对价格具有较大的下降作用。三、规制俘获理论20世纪60年代产生假设:①所有相关的利益各方都是纯粹的经济人,都是收入最大化的追求者②所有相关的利益各方都具有理性预期③规制没有成本观点:认为规制机构代表社会的某一特殊利益集团,规制的整个过程最终将变成是为被规制的产业服务,规制者被规制对象所俘获,规制提高了产业利润而不是社会福利。三、规制俘获理论局限性:√缺乏理论基础,不能解释规制是如何逐渐被产业所控制和俘获的。√消费者,工会组织,厂商等都是受规制影响利益集团,但为什么只是受厂商控制而不是受其他利益集团控制等问题√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不被产业支持的规制,产业利润水平因为规制反而下降了,包括石油天然气价格规制,对于环境、产品安全、工人安全的社会规制。四、规制经济理论公共利益理论和规制俘获理论不能称为真正理论,是根据经验提出的假设和说明√施蒂格勒发表《经济规制论》(1971),首次尝试运用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标准分析方法来分析规制的产生,开创了规制经济理论。√佩尔斯曼(Peltzman,1976)和贝克尔(Becker,1983)等人在其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规制经济理论。四、规制经济理论√施蒂格勒-佩尔斯曼模型假设:规制立法对财富进行再分配,决定规制形式的首要因素是其对社会成员间的财富转移方式;立法者行为受希望继续留任的动机驱使;利益集团用政治支持来换取立法上的倾斜结论:规制很可能倾向于组织更好的利益集团,并使之从有利的立法中获得更多利益。即规制倾向于拥有明显偏好的利益集团,却牺牲偏好不甚明显的利益集团四、规制经济理论--贝克尔模型√假设:政治家,政治党派,选民等传递集团压力,规制用来增加有影响力的集团的利益,影响力大小取决于利益集团的人数和使用资源数量。如果规制带来的边际净损失增加,那么规制活动的数量减少。四、规制经济理论-贝克尔模型结论:①规制政策的设计倾向于牺牲规制偏好较弱的相对较大的利益集团的利益,使相对较小的有强烈规制偏好的利益集团获益②即使规制偏向生产者,由于消费者群体的影响,价格规制也不是基于产业利润最大化,价格定在利润最大化水平之下③规制最可能出现在相对竞争或相对垄断的产业④市场失灵的存在使规制更可能出现,因为一些利益集团的收益相对于其他利益集团的损失更大五、新规制经济学√传统规制理论关注是规制产生的原因与目的,对于应如何进行规制的政策建议较少,故出现新规制经济学-激励问题√新规制经济学认为规制者与被规制厂商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需要在委托-代理框架下分析规制者与被规制厂商的行为√被规制厂商了解成本、技术、市场需求等信息,而规制者对这些信息了解不足,因此,规制者应设计某种合同给被规制厂商以激励,使其在最大化自身利润的条件下所采取的行动能够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这就是激励性规制理论的核心思想。第二节规制依据与目标一、规制依据1、自然垄断2、信息不对称3、破坏性竞争4、合理再分配二、规制目标1、自然垄断定义:指由于存在着资源稀缺性和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由一家企业大规模生产而不是由众多小企业来提供某种物品或服务会更有效率.决定自然垄断的最本质特征是成本的劣加性成本的劣加性:在这样一个产量范围内,虽然由一个企业生产存在着规模不经济,但是从社会效率来看,行业产量由一个企业生产比由多个企业生产的成本要低,效率要高图1单一产品的成本劣加性21/31图1说明横轴是产量,纵轴是成本。AC1表示单个企业生产时的平均成本曲线,AC2表示两个企业生产时的平均成本曲线。AC1和AC2在产量q*处相交,该点决定成本劣加性的范围。①当产量小于q时,单个企业的生产存在规模经济,即处于平均成本递减阶段,此时应当由单个企业生产。②当产量大于q而小于q*时,虽单个企业生产存在规模不经济,但比两个企业生产时的平均成本低,因此,从社会效率来看,应由一个企业来提供2、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定义:经济活动中,当事双方除了共同掌握的信息外,有一部分信息只有一方知道的状况,前者称为共同知识,后者称为私人信息。信息不对称分类: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事后的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在竞争性产业中实施规制,从缓解信息不对称角度来看,主要是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将私有信息转变为共同知识的机制或途径,更多体现为质量规制或社会性规制。3、破坏性竞争※现代自然垄断性领域涉及到的一般都是拥有网络供应系统的基础设施产业,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公用事业特征,关乎国计民生及社会稳定。这些产业的固定资本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大,又具有沉没性,如果产业中存在多数企业,企业有可能以回收固定成本为目标,展开降低价格的竞争,价格竞争也容易激化※为了达到避免破坏性竞争的目的,给特定企业以垄断供应权或垄断经营权,使之承担稳定产品或服务提供义务,成为对自然垄断产业进行规制的重要依据之一4、合理再分配※根据自然垄断特征,在成本劣加性的产量范围内,应该有一家企业来生产或经营。从福利分配的角度来看,涉及两种不同收入再分配问题,需要规制来避免不合理的收入再分配①企业的垄断定价未受限制而造成的收入再分配:垄断价格把一部分消费者剩余转移到企业利润②企业内部实行交叉补贴而造成的收入再分配:当竞争性环节和垄断性环节并存时,企业特别容易利用交叉补贴来规避成本获得利润(如电力电信)二、规制的目标√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企业凭市场势力垄断定价,差别定价等,将会损害社会资源帕累托最优配置,因而需要政府对企业价格规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保持企业财务状况稳定:政府需要规制手段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让企业募集一定的外部和内部资金√确保企业内部效率:垄断企业缺乏外部竞争压力,通过规制激励企业的研发积极性√避免收入再分配:政府规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解决外部性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共物品不足和环境污染问题等外部性问题由社会性规制来实现什么是帕累托最优•所谓帕累托最优: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这就是帕累托改进或帕累托最优化。•帕累托最优是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27/31第三节规制的类型与工具一、规制的类型二、规制的工具一、规制的类型※按照政策的目的和手段不同,规制一般可以分为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两个部分√直接规制则是为了克服自然垄断、外溢性、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效现象,一般由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介入经济主体的决策而实施的干预行为√间接规制以形成并维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目的,主要由司法机关通过反垄断法、民法、商法等法律对不公平竞争行为实行制约,并不直接介入经济主体的决策二、规制的工具1、经济性规制①进入规制:指公共部门允许特定的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进入某个行业,或者从防止过度竞争的观点出发,规制部门视整个行业的供求情况来限制新企业的加入。进入规制常常出现在自然垄断行业、一些行业容量有限或与人们经济、生活关系重大的行业。主要实行注册制、许可制和申报制1、经济性规制注册制:由规制机构事先审查申请进入某产业的企业资格许可制:那些法律上被禁止的企业行为,如卡特尔等申报制:准备进入某产业的企业必须按照一定的格式规范向规制机构提出进入申报,获准才可进入1、经济性规制②价格规制:主要形式是公正报酬率规制,通过总收入等于总成本来确定价格。实质是一种平均成本定价法,主要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广泛采用在受规制行业中,公共部门通过公共定价的方式,影响企业决策,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产品或服务的公平供给目标。规定投资回报率或收益率:在企业盈亏平衡的约束下,最大化社会福利。1、经济性规制③质量规制:目的是防止缺乏竞争的自然垄断产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或者防止被规制企业通过降低产品和服务质量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以规避价格规制主要内容有制定有关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建立有关产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定期检查制度;定期颁布准许生产的有关产品和服务的目录2、社会性规制※社会性规制的直接目的比较复杂,对象较为广泛,大多针对具体的行为。大多数社会性规制属于一种具有普遍性质的政府直接规制措施,同样的规制往往运用于多个产业。社会性规制的手段也较为广泛,最常见的社会性规制包括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规制、产品安全规制以及环境污染规制等。与当代经济性规制所强调的放松规制不同,社会性规制的主旋律是加强规制。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规制※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规制:旨在为劳动者提供保护。对厂商而言,他们可能也愿意采取措施改进劳动者的安全,因为提高安全可以降低劳动者因为危险而要求提供的额外工资,减少劳动者抚恤金的费用。※然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劳动者在选择工作时并不具有完全的信息;此外,厂商有可能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在购买有关保险后减少安全方面的支出※在这一领域存在市场失效,市场本身并不能自动成为一个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机制,政府有必要采取相关健康和安全的规制措施。产品安全规制※产品安全规制:主要对消费者提供保护※进行产品安全规制的依据: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与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规制相比,产品安全规制涉及的范围要小一些,往往集中于某些特
本文标题:第11章产业规制(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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