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十一章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
第一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第二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治理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第四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想第十一章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与发展第一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一、非政府性二、非营利性三、志愿参与性四、多元性第一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一、非政府性(一)自上而下的非营利组织(二)自下而上的非营利组织第一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一、非政府性(一)自上而下的非营利组织自上而下的非营利组织是指由政府推动成立或从政府机构转变而来,但与政府关系仍旧密切的非营利组织,包含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强行政化和工商联、消费者协会等半行政化的社团以及履行行政职能和没有行政管理职能但政府希望其作为附属机构存在并执行政府命令且直接执行政府社会政策的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第一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一、非政府性(二)自下而上的非营利组织自下而上的非营利组织一般是民间出于一致的兴趣或要求而自发组建的,包括基层民间化的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未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第一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二、非营利性(一)规制不严(二)自律很难三、志愿参与性(一)对志愿者缺乏应有的认识与理解(二)志愿活动的行政化倾向严重(三)志愿力量开发尚不够充分第一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四、多元性(一)分布领域的多元性(二)活动内容的多样性(三)活动主体的多元性(四)发展模式的多元性第一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一、中国非营利组织自治性的现实意义二、中国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的历史成长三、中国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的现实缺陷四、中国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的未来发展第二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治理一、中国非营利组织自治性的现实意义(一)非营利组织自治性的削弱或丧失必将导致其在目标导向方面的偏离(二)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水平弱化的状态会严重破坏其募捐机制(三)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能力的不足会带来外部监督问责层面上的困难(四)非营利组织自我治理能力的薄弱将对其整体成长造成消极影响第二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治理二、中国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的历史成长(一)中国事业单位在单位体制的弱化与改革中逐渐趋于自治(二)体制外的非营利组织的迅速成长加速了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自治化进程三、中国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的现实缺陷(一)直接干预(二)政策限制第二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治理第二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治理四、中国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的未来发展(一)优化行政环境(二)健全法制建设(三)加强自理能力第二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治理四、中国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的未来发展(一)优化行政环境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是非营利组织独立与良性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政治体制或政府机构改革则为非营利组织的自治营造出更加宽松的环境。在此框架下,改革的方向有两个:一是积极扶持非营利组织的独立发展与促进“公民社会”的形成,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二是积极建设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外部问责机制。第二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治理四、中国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的未来发展(二)健全法制建设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对非营利组织的规定存在很大的法律漏洞,不仅关于社会团体的基本立法得属于程序性的行政法规,但却没有上升到国家立法的层次,从而导致了立法的权威性与约束力的不足,而且在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法规中行政管理的规定占据了相关法律的绝大多数,有关非营利组织内部组织、财产关系等民事问题则很少规定,与非营利组织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较,这是很不正常的。第二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治理四、中国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的未来发展(三)加强自理能力中国非营利组织良好成长机制的形成需要行政机构、非营利机构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的长期共同努力,就非营利组织自身来说,各个非营利组织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特性、职能、权限与优势和劣势,逐步转变对行政组织的依附思维,尽可能地发挥非营利组织的自治性,有效地实现自身的公益性目标。一、中国非营利组织进入规制的现实起点二、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现状三、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必要规制变革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一、中国非营利组织进入规制的现实起点(一)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功能定位(二)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现实发展(三)非营利组织进入规制的国际经验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一、中国非营利组织进入规制的现实起点(一)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功能定位非营利组织的存在与发展填补了一个政府与市场都无法良好兼顾的社会区域,要将非营利组织定位于政府与市场的补充与合法伙伴,而不是两者的对抗者,而且非营利组织与市场组织和政府组织都不同,不能用企业规制的措施与办法。对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行业准入加以规制,也必须从这点出发,既体现政府对社会组织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能,又要在政策规制上体现两者的相互补充与合作伙伴关系。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一、中国非营利组织进入规制的现实起点(二)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现实发展由于种种原因,在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管理混乱、公信力不足等管理体制与组织治理等方面的问题,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等问题也经常发生,这些都导致了正常的社会与经济秩序受到影响甚至是破坏,尤其是依法正常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的声誉与利益遭受损害,因此,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是促进中国非营利组织整体素质提高与提升非营利组织社会功能的一个重要举措。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一、中国非营利组织进入规制的现实起点(三)非营利组织进入规制的国际经验作为宏观管理者的政府,应该广泛参照国际做法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进入规制的具体措施,再结合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定位与发展现状,通过法律法规等对这个社会领域进行规制,关乎非营利组织的下一步发展。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二、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现状(一)分级登记与双重管理(二)准入严格与法制滞后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二、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现状(一)分级登记与双重管理中国对非营利组织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政策,即按照社会团体活动范围的不同由各级别行政区域的相应机关进行登记与管理,由民政部门与业务主管单位共同管理。就目前而言,中国对非营利组织行业准入进行管理的最重要的制度规制主要包括《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10.2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1998.10.25)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1998.10.25)等。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二、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现状(二)准入严格与法制滞后★中国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行业准入规制总体上而言是比较严格的,但中国目前对于非营利组织的立法尚不健全,就现有的若干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来看,也主要是行政立法,对非营利组织的行业进入等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一些行政条例与行政规定(如条例、守则、通知、办法),有的甚至是行政部门的工作指导性文件,因而其内容也主要是行政管理方面的。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二、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现状(二)准入严格与法制滞后★根据中国目前有关社团管理的法律法规,非营利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主要是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因此,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存在方式有:(1)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社团;(2)以企业法人身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3)秧歌队、舞狮队等民间“草根会社”。此外,当前的进入规制还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1)限制竞争;(2)控制规模。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三、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必要规制变革(一)为各种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平等的市场体制平台(二)积极鼓励非营利组织的自发性成长与发展(三)实行非营利组织进入规制与税法规制相关联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三、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必要规制变革(一)为各种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平等的市场体制平台在非营利组织的行业准入方面,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适度放松,政府主要在于制定社会团体活动的公共规则,同时降低非营利组织行业准入的门槛。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三、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必要规制变革(二)积极鼓励非营利组织的自发性成长与发展一个相对成熟的非营利组织系统应该涵括、并且应当主要涵括大量自发生长于社会的非营利组织,本着这一理念:第一,对于目前挂靠在政府机构的非营利组织,鼓励他们与业务主管部门脱钩,应该保证它们在政府组织之外独立起作用;第二,鼓励社会力量将资金投到非营利组织中来,登记主管部门对于由社会力量自发成立的非营利组织应在登记注册、资格审查等方面给予支持与鼓励,实现兴办主体的多元化与社会化,从而打破非营利组织“官办”、“半官办”一统天下的局面。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三、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必要规制变革(三)实行非营利组织进入规制与税法规制相关联税法规制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关联。国际惯例表明,一个国家如果要鼓励与促进非营利组织的设立,就必须在税收政策上体现某种优惠措施;反之,则进行严格的税法规制。根据非营利组织的活动性质,针对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捐赠等,制定相应的免税、减税政策,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非营利组织的税法体系,以鼓励更多的非营利组织从社会土壤中破土而出并茁壮成长。第三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一、纵向发展模式的阶段性二、横向发展模式的区域性第四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想一、纵向发展模式的阶段性(一)填漏补缺式(二)合作竞争式(三)独立自治式第四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想一、纵向发展模式的阶段性(一)填漏补缺式相关阅读11-3:绿色希望工程使昔日沙窝变绿洲第四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想一、纵向发展模式的阶段性(二)合作竞争式相关阅读11-4春蕾计划14年救助130多万女童返校园第四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想一、纵向发展模式的阶段性(三)独立自治式相关阅读11-5世界宣明会在中国的慈善服务第四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想二、横向发展模式的区域性(一)东南沿海地区的碳链式和二叉树发展模式(二)西南内陆地区的树型结构发展模式第四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想二、横向发展模式的区域性(一)东南沿海地区的碳链式和二叉树发展模式第四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想图12-1碳链式发展模式二、横向发展模式的区域性(一)东南沿海地区的碳链式和二叉树发展模式第四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想图12-2二叉树式发展模式二、横向发展模式的区域性(二)西南内陆地区的树型结构发展模式第四节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想图12-3树型结构发展模式解决当前中国非营利组织自治能力薄弱问题的重点在于三个层面:一是通过进一步深化中国行政机构改革而创造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独立发展的外部行政环境;二是完善与第三部门相关的法制建设,建立制度性保障;三是有赖于非营利组织自我治理能力与独立意识的提高。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进入规制改革是促进中国非营利组织管理发展的必然之义,其重点包括:其一,为各种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平等的市场体制平台;其二,积极鼓励非营利组织的自发性成长与发展;其三,实行非营利组织进入规制与税法规制相关联。见漏补缺式、合作竞争式、独立自治式等以时间为线索的纵向发展模式以及东南沿海地区的碳链式和二叉树式发展模式与西南内陆地区的树形结构发展模式等以空间为轴的横向发展模式,均可成为中国非营利组织宏观发展体系中的可行性发展模式选择。本章小节案例讨论题:1.从梁从诫的环保感悟与“自然之友”的十年之路中,我们如何判断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状况以及变革需求?2.结合“中国希望工程”与“自然之友”既有的成长与现实状况,对比分析“中国希望工程”与“自然之友”的成长与发展,并籍此对中国非营利组织总体的成长与发展及其机制改善作出建设性的讨论。本章案例:“自然之友”的十年之路
本文标题:第十一章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16156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