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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第一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双方的责任1、发包方:(1)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对于专业工程设计,需要用到国家标准、部标准和地方标准也由发包放提供。设计: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城市规划许可文件、工程勘察资料(2)承包方进入现场、配合施工,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勘察提供的现场条件: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场地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及水上作业用船以上条件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临时设施费。(3)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应从询价至投产吸收设计人员参加,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的承担(4)按照合同约定付费。收到定金20%为开工的标志(5)维护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2、承包方:(1)按照合同约定提交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材料设备定货和施工图设计需要施工图设计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注明使用年限(2)设计方配合施工A.设计交底,未在1年内施工,交底可收取咨询服务费,双方补充协议B.解决施工中有关设计问题,现场派驻专人应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变更内容专业性强、超过设计人资质条件、设计人不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可委托他人设计变更须经原设计人书面同意后,对变更部分不承担责任C.工程验收(3)负责设计文件在审查中进行必要的修改。如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返工需签定补充协议。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二、违约责任1、勘察设计质量低引起返工或拖期,继续履行并按损失减免收费造成重大事故免收损失部分费用,支付与受损部分一定百分比的赔偿金拖期一天勘察1‰设计2‰2、变更计划、提供资料不准确不及时,造成停工返工的,应顺延合同工期,按实际消耗付费3、逾期付费拖期一天勘察1‰设计2‰4、提前解除合同:未工作的,定金不退;已工作但量不超过50%的,付50%;超过50%的付全部费用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45三部分和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适用于所有的承发包项目★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追加合同价款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工程师的概念★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次序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二、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从开工——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依据建设工期定额(平均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施工装备水平及正常的建设条件)进度计划经工程师予以认可的主要目的是作为发包人和工程师依据计划进行协调和对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1、延期开工:乙方提前7天提出→工程师批准→工期顺延,不视承包人违约↓工程师不批→违约甲方提出→顺延工期,承担乙方的损失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2、暂停施工(1)出现质量问题后的处理程序:工程师提出暂停施工令,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提出处理措施→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工程师监督方案的实施→工程师组织验收→工程师签发移交证书→乙方提出书面复工→工程师发布复工令(2)理由:外部条件的变化甲方应承担责任协调管理的原因★承包人的原因(3)责任在甲方:顺延工期,承担费用责任在乙方:工期不顺延,费用自负3、工期延误:可以顺延的理由甲方违约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4、工期提前:签定提前竣工协议:提前竣工时间,乙方赶工措施,甲方为赶工提供条件,追加合同价款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四、验收与质量1、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通知工程师(乙方自检、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单机无负荷乙方组织设计原因甲方负责2、试车联动无负荷甲方组织施工原因乙方负责联动有负荷甲方组织采购原因谁采购谁负责3、验收与重新检验合格甲方负责,不合格乙方负责不合格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按月计量支付、按里程碑完成工程的进度分阶段支付、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2、价款调整: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到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电、气累计超过8小时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购买、制定、翻译标准、规范或工艺费用3、工程款预付:甲方不预付→7日发出要求预付通知→7日后停工→从应付之日起付贷款利息4、工程量核实:依据图纸,收到工程量报告7日内组织,有效的条件通知承包人派人参加5、工程款支付:工程师在计量结果上签字后14天内支付,从第15天起计息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六、材料设备的供应不论哪方采购,都应通知对方共验进场后清点的工作主要包括:外观质量检查、数量清点、抽样检验(发包人供货,由承包人负责检查测试,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由其承担检验或试验费用,发包人不得指定厂商或供应商)七、设计变更1、取得的批准:(1)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图纸说明(2)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2、变更价款的确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顺延,除非因为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无权要求赔偿3、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1)已有、类似的变更工程价格按照或参照价格(2)没有的,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八、竣工与结算竣工验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认为验收报告已经批准,从29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竣工日期为乙方最终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结算: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方提交结算报告→28天不支付,可催要并从29天起计息→行使28天的留置权→与发包人协议拍卖→向法院申请拍卖→优先受偿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起算一旦发生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期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现在不扣保修金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九、其他1、安全施工:乙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师批准→发包方承担费用,安全事故责任由原因方承担2、地下障碍物与文物:工期顺延、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保护措施费用3、专利技术的使用原则上谁提出谁申请谁付费4、合理化建议须经工程师批准,费用或收益的分担或分享由双方协商5、工程分包: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控制分包的基本原则是主体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分包不能解除承包商的任何义务不能转包:1、将全部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提取回扣2、将工程主要部分或群体工程中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包给其他承包方3、分包再分包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6、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每隔7天汇报一次受害情况,并在灾害发生后的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天灾人祸,各负其责,具体如下:(1)工程本身受损发包人(2)人员伤亡所属单位负责(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的损失承包方(4)现场的清理修复费用发包方(5)经工程师批准现场管理、保卫人员的费用发包方(6)工期顺延7、保险:发包人办理保险时,承包人只要获得工期顺延,发包人应办理保险延期的手续,否则由承包人自己办理theend
本文标题: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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