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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规律教学目的要求:这一章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规律,把推动社会发展的各种动力看作一个系统。学习这一章,要着重掌握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要深刻理解科学技术的内涵、特征与功能;要在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前提下,正确认识和评价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教学重点: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作用、科学技术的内涵、特征以及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个人和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等。教学难点:科学技术与社会教学时间:12课时教学内容:人类社会是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那么社会发展的动力在哪里?这是本章所要揭示的内容。社会发展的原因在于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有助于我们全面把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自觉地投身于人民群众改造世界伟大实践活动之中。第一节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发展动力是一个包括多因素、具有多层次的综合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最深层次的动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并贯穿于每一个社会形态发展过程的始终;它制约着其它各种社会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及面貌,推动着人类社会从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的转变。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生产力(productiveforce)和生产关系(productiverelation)的矛盾是最根本的矛盾。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构成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它们的发展变化情况也不一样,其中,直接作用于自然界的生产力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它处在经常不断地发展变革的过程中。在生产力的系统里,通常是生产工具先发生变化,而后其他要素也跟着发生变化。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也经常发生变化,但同生产力比较起来,生产关系的系统则是相对稳定的。一种性质的关系一经形成,就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为相对固定的形式。(一)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Productiveforcedecidesproductiverelation)首先,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nature)和形式(form)。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建立什么样的生产关系,最终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即有什么样的生产力,最终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不同历史阶段上的生产关系的区别,是由生产力发展的不同状况决定的。离开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任何新的生产关系都难以建立。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以一定的生产力为内容,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则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社会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应于内容。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transformation)。人们常把生产力比作儿童身体,把生产关系比作衣服。当衣服大小还足以保护身体发育时,身体就可以继续发育,当衣服窄小到束缚身体、影响发育时,就得换成大号的了。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中,生产力作为主要方面,既是决定的因素,又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它总是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历史上不同生产关系的交替,都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马克思说:“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5页)。例如,在使用简陋的石器工具的情况下,个人无力单独同自然界相抗衡,只能共同劳动,产生集体的原始公社的生产关系。新生产关系一经形成,就在一定历史时期内表现为相对稳定的状态。当生产力由于其内在动力而向前发展到更高水平时,与相对稳定的原有生产关系的矛盾就会尖锐起来,这时,生产力便要求冲破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用一种适合新生产力发展状况的新生产关系取而代之。这就是说,旧生产关系的灭亡和新生产关系的产生,都是由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所决定的。在阶级社会里,这种生产关系的变革,是通过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革命阶级所进行的革命斗争实现的。保守的或反动的势力即使在一定时期采取各种手段阻碍生产关系的变革,这种情况也只能是暂时的,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生产关系的变革是必然的,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的。(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Productiverelationreactsproductiveforce)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不是消极的、被动的。生产关系作为生产力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形式,它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具体表现为:首先,当生产关系适合(suit)生产力的状况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因为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能提供一个使生产力诸要素较好地结合起来的社会形式,能把当时各种潜在的、可能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使劳动者的积极性、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的作用都得到较佳发挥,这无疑是对生产力的一次解放。在历史上,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往往都是在某种新的生产关系取代旧的生产关系之后取得的。其次,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就会阻碍以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这是因为不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已不能把生产力诸要素较好地结合起来,这时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压抑,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得不到合理利用,由此阻碍和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时,人们虽然可通过对生产关系某些环节和方面的调节和改良而使矛盾有所缓和,甚至在某一阶段还可以使生产力仍取得较快发展速度,但却不能消除矛盾。只有当旧生产关系获得根本变革,适合生产力状况的新生产关系建立起来后,才能使矛盾解决。应该看到,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反作用的情况较为复杂。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从总体上讲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但也并不排除因个别环节有缺陷而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使生产力的发展受到阻碍;一种旧的生产关系从总体上讲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但也并不排除由于对生产关系某些环节的调整而暂时地、局部地对生产力的发展有某些刺激作用;同时,不但落后于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而且当生产关系的变革超过了生产力的实际水平,也会阻碍和破坏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说,只有生产关系不但在性质上而且在形式上,不但在总体上而且在局部环节上都适合生产力的实际状况时,才能真正使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它能提高实际经济效益,创造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生活水平,而这也就是衡量生产关系是否适合生产力的基本标志。(三)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Productiverelationsuitsregularityofproductiveforce)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集中体现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的基本内容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但这种反作用的性质和程度归根结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一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应当保持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状况,甚至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必须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生产关系由基本适合生产力的状况,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适合的辩证否定运动,就是这一规律的生动表现。这一规律的内容和客观要求表明:一种生产关系该不该变革、何时变革、如何变革,以及变革的方向等,都不能由人们的主观愿望任意决定,归根结底要由生产力的状况来决定。所谓生产力的“状况”,包括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不顾生产力的实际状况,人为地去维护过时的旧的生产关系,或者企图超越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去建立“先进”的生产关系,都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最终必然要受到这一规律的惩罚。掌握这一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规律是人们正确认识和揭示社会历史发展根源的一把钥匙;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起作用的规律;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战略、策略、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基础,是防“左”反右的思想武器,它对指导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社会的基本矛盾,除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之外,还有经济基础(economicbase)和上层建筑(superstructure)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中,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Economicbasedecidessuperstructure)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production)。经济基础是根源,上层建筑是派生物。无论政治的或思想的上层建筑,它们都产生于或根源于经济基础。恩格斯说:“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6页)。也就是说,任何上层建筑现象最终都可以从经济基础中找到根源,得到说明。不过,上层建筑本身又有其相对独立性,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但上层建筑之中的一切成份,无论是被抛弃的还是被保留的,归根到底都是曾经适应于或仍然适应于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其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nature)。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或迟或早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谁在生产关系领域居于统治地位,谁就必然要在政治和思想领域中居于统治地位。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形态发展起最终决定作用,但直接决定上层建筑性质的是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不是生产力。当然,这里的“性质”,是就根本性质而言的。具体说,在不同的国家、民族、地区中,基本相同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会有所不同,并非只有一种模式,但无论怎样,上层建筑的根本性质,总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再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changeanddevelop)。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它的上层建筑也要随之发生改变。马克思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当一种旧的经济基础被新的经济基础取代之后,反映并依赖旧经济基础的旧上层建筑,也必然或迟或早地要为新的上层建筑所代替。即使在同一个社会形态中,当着经济基础发生某些局部的变化时,上层建筑的某些方面也会相应改变。当然,我们说上层建筑随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并不是说经济基础一旦发生变化,整个社会上层建筑就会立即发生变化。事实上,由于上层建筑的每个部分都具有相对独立性,都有自身形成和发展的特点,因而,它们的变化总是有快有慢,有早有迟。一般说来,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是以它的核心部分,即国家政权、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设施等的变革为标志的。而观念上层建筑即社会意识形态,则往往早在制度变革之前就开始变化,但其变化的完成却远远落后于制度变革,往往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比如,在我国,封建主义的思想体系早在封建制度被推翻以前就已经趋于破产,但直到今天,诸如封建迷信、家长作风、特权思想、个人崇拜等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仍然存在。但是,不管变化缓急或迟早,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最终要引起上层建筑的相应改变,则是一条不可抗拒的规律。(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Superstructurereactseconomicbase)经济基础之所以创立自己的上层建筑,就是要它为自己服务,促进自身的巩固和发展。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是通过为经济基础服务实现的。首先,体现在服务的方向(direction)上。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从方向上讲,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它积极地运用政治力量、法律手段和思想影响,帮助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另一方面它又采取一切办法对那些有害于自己的经济基础的社会势力和思想展开斗争,扫除旧上层建筑的残余,改造旧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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