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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陕西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附件陕西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陕西省建设厅2005年9月目录一、总则……………………………………………………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四、公共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审查要点………………………一、总则1.1为规范陕西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使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陕西省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地方政府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要点。1.2本要点适用于陕西省内一般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1.3为方便施工图审查部门使用,本要点将强制性条文也逐条列入。1.4本要点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从以下标准和规范及政府文件中摘录,在本要点颁布之后,如下述标准和规范及政府文件有修订(或补充)时,应以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为准。1.《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8.《陕西省住宅采暖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暂行规定》陕建发[2005]49号1.5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内容,均应承担设计责任。1.6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要点的规定进行审查,否则应承担失察责任。1.7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规定的问题必须修改,否则不予通过。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求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说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中把陕西省按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的不同划分为四个区域。其中四区的代表城市为汉中,也就是夏热冬冷地区。2001年10月1日,建设部颁布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因此,四区按照这个标准执行。2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和采暖耗煤量指标《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3.0.7不同地区采暖住宅建筑的耗热量指标和耗煤量指标,应符合表3.3的规定。表3.3建筑耗热量指标和采暖耗煤量指标地区耗煤量指标(Kg/m2)耗热量指标(W/m2)一区14.821.0二区13.020.7三区9.720.23外墙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4.2.3外墙的传热阻R0(m2.K/W)和传热系数K[W/(m2.K)],应符合表4.2规定的限值。表4.2热墙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地区S≤0.30S>0.30R0(m2.K/W)K[W/(m2·K)]R0(m2.K/W)K[W/(m2·K)]一区1.330.751.670.60二区1.08/0.911.85/1.101.61/1.280.62/0.78三区1.00/0.781.00/1.281.43/1.000.70/1.00注:(1)二、三区给出了二个数值,其中分子为采用单层塑料窗[K=4.7W/(m2.K)]时的数值;分母为采用单框双玻金属窗[K=4.0W/(m2.K)]时的数值。(2)表中给出的限值,均系考虑热桥影响后的平均值。4屋顶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4.2.1屋顶的传热阻R0(m2.K/W)和传热系数K[W/(m2.K)],应符合表4.1规定的限值。表4.1屋顶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地区S≤0.30S>0.30R0(m2.K/W)K[W/(m2·K)]R0(m2.K/W)K[W/(m2·K)]一区1.430.702.000.50二区1.430.702.000.50三区1.250.801.670.605窗户和阳台门透明部分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及保温性和气密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4.2.7窗户和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的传热阻R0(m2.K/W)和传热系数K[W/(m2.K)],不应超过表4.3的限值。当计算出的建筑耗热量指标不大于表3.3的规定时,允许提高表4.3的K值。表4.3窗户和阳台门透明部分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地区R0(m2.K/W)K[W/(m2.K)]一区0.333.0二区0.21/0.254.7/4.0三区0.21/0.254.7/4.04.2.10设计中应选用保温性和气密性好的窗户(包括阳台门),如彩色涂层镀锌钢板节能型门窗和塑(钢)料门窗,其气密性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1~7层的建筑不应低于Ⅲ级8~30层的建筑不低于Ⅱ级注:《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BG7107-86)规定的空气渗透量下限:Ⅰ级为0.5、Ⅱ级为1.5、Ⅲ级为2.5m3/(m.h.10Pa)。6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4.2.9窗户面积不宜过大,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超过表4.5的规定数值。表4.5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朝向窗墙面积比北0.25东、西0.30南0.357阳台门下部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4.2.12阳台门的下部应加强保温,其传热阻R0(m2.K/W)和传热系数K[W/(m2.K)],应符合表4.6规定的限值。表4.6阳台门下部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地区R0(m2.K/W)K[W/(m2.K)]一区0.741.35二、三、四区0.591.708楼梯间隔墙和户门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4.2.13不采暖楼梯间的隔墙和户门的传热阻R0(m2.K/W)和传热系数K[W/(m2.K)],应符合表4.7规定的限值。表4.7楼梯间隔墙和户门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地区隔墙户门R0(m2.K/W)K[W7(m2·K)]R0(m2.K/W)K[W7(m2·K)]一区1.060.940.502.00二区1.060.940.502.00三区0.551.830.372.709楼板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4.2.15过街楼的楼板和与不采暖房间相邻的楼板,应采取保温措施,其传热阻R0(m2.K/W)和传热系数K[W/(m2.K)],应符合表4.8规定的限值。表4.8楼板的传热阻和传热系数限值地区直接与室外空气相邻的楼板与不采暖房间相邻的楼板R0(m2.K/W)K[W/(m2·K)]R0(m2.K/W)K[W/(m2·K)]一区2.000.501.820.55二区2.000.501.820.55三区1.670.601.540.6510地面的传热系数限值《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4.2.16室内地面的传热系数,在周边部分(外墙内侧2m范围内为周边部分)不应大于0.52W/(m2.K);非周边部分不应大于0.3W/(m2.K)。11计算书要求及节能百分率的估算《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3.0.8每栋采暖住宅建筑,必须进行建筑耗热量指标和采暖耗煤量指标的计算,计算书应与工程设计资料一起送审并存档。在送审资料中并应列出采暖与供热设计中所采用的节能措施及其节能百分率的估算值。5.2.12住宅采暖系统的节能率,不应低于15%,供热系统的节能率不应低于5%.采暖和供热系统的节能率,可按表5.1的百分比估算。表5.1不同措施的节能率类别名称措施节能率%供热热源锅炉房总容量与设计采暖负荷相一致,且有量化管理措施5除以上条件外,锅炉运行效率h2≥0.6813管网有水力平衡措施,符合保温要求,输送效率h1≥0.95水泵耗电输热比符合规定,能进行分阶段变流量质调节5采暖自控散热器上装自力式温控阀13南北分环自动调节8系统户内循环系统,散热器上不装自力式温控阀8户内循环系统,散热器上装自力式温控阀17低温地板辐射系统,不配温度自控装置15低温地板辐射系统,配温度自控装置20计量分户计量512冷风渗透的计算《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5.2.1设计采暖系统时,必须仔细计算采暖热负荷;冷风渗透耗热量,应按“缝隙法”计算。13水力平衡计算的要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5.3.2采暖供热系统设计,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确保各环路水量符合设计要求。在室外各环路及建筑物入口处,采暖供水管(或回水管)路上应安装平衡阀或其他水力平衡元件,并进行水力平衡调试,以保证设计工况的实现。14采暖系统设计《陕西省住宅采暖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暂行规定》第五条设计单位应按照热水连续供热,分户循环,分户控制,分室调温的原则,并符合《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住宅采暖系统设计,确保该系统稳定、可靠,为分户计量创造条件。15锅炉房、热力站和建筑物入口参数监测与计量《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5.3.10设计中应提出对锅炉房、热力站和建筑物入口进行参数监测与计量的要求。锅炉房总管、热力站和每个独立建筑物入口应设置供回水温度计、压力表和热表(或热水流量计)。补水系统应设置水表。锅炉房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别计量。单台锅炉容量超过7.0MW的大型锅炉房,应设置计算机监控系统。16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限值《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4.0.8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表4.0.8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冷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表4.0.8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W/(m2.K)])和热惰性指标(D)屋顶外墙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分户墙和楼板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户门K≤1.0D≥3.0K≤1.5D≥3.0按表4.0.4的规定K≤2.0K≤1.5K≤3.0K≤0.8D≥2.5K≤1.0D≥2.5*注:当屋顶和外墙的K值满足要求,但D值不满足要求时,应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5.1.1条来验算隔热设计要求。17夏热冬冷地区外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及气密性等级要求《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4.0.4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过大。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其传热系数应符合表4.0.4的规定。表4.0.4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朝向窗外环境条件外窗的传热系数K[W/(m2.K)]窗墙面积比≤0.25窗墙面积比>0.25且≤0.30窗墙面积比>0.30且≤0.35窗墙面积比>0.35且≤0.45窗墙面积比>0.45且≤0.50北(偏东60°到偏西东60°范围)冬季最冷月室外平均气温>5℃4.74.73.22.5—冬季最冷月室外平均气温≤5℃4.73.23.22.5—东、西(东或西偏北30°到偏南60°范围)无外遮阳措施4.73.2———有外遮阳(其太阳辐射透过率≤20%4.73.23.22.52.5南(偏东30°到偏西30°范围)4.74.73.22.52.54.0.7建筑物1~6层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Ⅲ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Ⅱ级。18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物节能综合指标的限值《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5.0.5计算出的每栋建筑的采暖年耗电量和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不应超过表5.0.5按采暖度日数列出的采暖年耗电量和按空调度日数列出的空调年耗电量限
本文标题:陕西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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