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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一、总则•第一条: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评价的一种方法,其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9月至当年8月之间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第三条:综合测评是学业评价的主要项目,是毕业评定和每年奖学金的重要依据。•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其在总评分中所占百分比分别是30%、60%、10%。各项乘以相应的比例后相加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第五条:本方案适合对象是在当学年度具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籍的参加了综合测评自评的本、专科生。•第六条:同专业同层次班级为一个参评单位。如07级会计本科(1)(2)(3)(4)班为一个参评单位。二、素质测评的实施办法1.素质测评工作由系统一领导和部署,素质教研室负责监督和指导,各班测评小组组织实施。成立管理系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和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明确各自职责。2、各班级测评小组成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两名学生代表。•主要职责:1、评出本班同学品德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的基本分。•2、审核素质测评各方面的基本分、奖励测评分和处罚分,上报素质测评有关材料。•3、做好素质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和与素质测评有关的其他工作。素质测评基本程序1、个人总结: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素质测评三方面的内容,认真写出一学年的书面总结,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地填写德、智、体三个方面的基本分、奖励分和处罚分。2、评议和评分:班级素质测评小组在阅读个人总结和表格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该同学平时的表现进行评议,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分别评出各项分值,并计算出每个人的测评总分。3.审核:班级测评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审查核准每一位同学每一项的分值,发现错漏者,按有关规定予以更正和增补。•4.公告:各班素质测评小组经过审核和计算后,将素质测评成绩向全系同学公布,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公告采用书面形式。同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测评结果如有疑问,可以向系素质测评小组提出,由系测评小组进行复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确有错漏的,经复核批准后,予以更正或增补。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六个工作日内,系素质测评小组将进行测评结果的第二次公示。5.审批与备案:系素质测评小组对各年级的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审定之后,填写好有关表格及材料后由系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存档备案。三、品行表现测评1.品行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30%。品行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组成,基本分满分为85分,附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30%2.品行基本分=自评分+小组评分+辅导员评分,三项各占的比例为10%、70%、20%。3.品行表现的附加分满分为15分,包括若干奖励分和处罚分(原始附加分=奖励分-处罚分),计算公式如下:品行附加分=(本人原始附加分/参评单位最高原始附加分)×15(一)奖励分评分细则1、社会工作加分(1)院团委常委、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6分(2)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院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正副主席、院艺术团体正副团长、系团委(团总支)书记处成员、学生会正副主席及秘书长、院新闻社正副社长、广播台正副台长+5分(3)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团支书、班长、院团委正副部长、系团委(团总支)正副部长、院系学生会正副部长、院社团联合会正副部长、院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正副部长、院优秀社团负责人、院艺术团体策划外联部正副部长、系艺术团体正副团长、新闻社、广播台各部门正副部长、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正、副主任、楼长+4分(4)团委、团总支干事、院系学生会干事、院社团联合会干事、院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干事、学生党支部委员、团之委、级委、班委、院刊主编、院评估合格的社团负责人、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宿舍楼层长、院艺术团体各部部长、正副队长+3分(5)新闻社、广播台成员、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院评估合格的社团各部门部长+2分(6)身兼多职者,按最高职务计分,各职务均履行职责并有突出表现者(即各职务加分均被主管部门评定为最高分者),经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审定,可酌情另加1-2分。•(7)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工作马虎、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多的,经班级测评小组审议通过,可酌情减1—2分;学生干部极不负责任、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强烈的,经班级测评小组审定通过可不给予加社会工作加分。•(8)学生干部因特殊原因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者,按其职务等级分数的50%计算。2、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加分1)参加学院和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各类非学术专业类的校园文化竞赛活动(含社团精品文化活动),以及在学院和系组织的以思想教育为主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征文等比赛,经过选拔或不设选拔程序不必经过选拔直接参加的正式参赛者国家级+4分,省级+3分;获奖同学可另获加分奖励: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8、6、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4、3、2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2、1.5、1分;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1.5、1、0.5分。优秀奖(仅指不分等级的比赛)按各级别的二等奖计。同一活动或同一文章只计最高分。竞赛活动(含专业知识水平的竞赛活动)的工作人员(属于学生干部执行其本质职务的活动不加其工作人员分)院级及院级以上的每次+0.4分,系级的每次+0.2分,该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2)积极为校外刊物投稿并发表的,省市级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的每篇+1分(作为信息报导类的投稿最多可加至5分);全国性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的每篇+2分(作为信息报导类的投稿最多可加至7分)。同一文章,只计最高分。校外刊物发表文章必须署名“南国商学院”方可加分。3)再官方通讯社的新闻网站(如新华网、中新网)和报刊的官方新闻网站(如南方网、金羊网)发表署名“南国商学院”的作品,属于省市级有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官方新闻网站的每篇+0.5分(作为消息报导类的投稿,累计可加至3分);属于全国性有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官方新闻网站的每篇+1分(作为消息报导类的投稿,累计可加至5分);同一文章,只计最高分。在校外非官方新闻类网站上投稿或发表者不予加分。4)在《院报》和《南国商学院新闻网》上发表作品每篇+0.3分(累计可加至3分)。•(1)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编辑,优秀学生记者”等综合性荣誉称号者,国家级+10分,省级+5分,院级+2分,系级+1分•(2)获得“学马列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调研工作积极分子、暑假’三下乡‘活动积极分子、宣传工作积极分子、优秀记者、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等单项荣誉称号者,国家级+9分,省级+4分,院级+2分,系级+1分。获得院图书馆“十佳志愿者”+2分,“优秀志愿者”+1分,一学期在图书馆义务工作32小时者+0.5分。•(3)获得“先进党支部、先进班集体(综合测评时评定的只在当学年度加分,不计入下学年度的加分)、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称号的成员,国家级的每人+3分,省市级每人+1.5分,院级+1分,系级+0.5分。•(4)获”优良学风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等集体荣誉称号的成员,院级+2分,系级+1分。•(5)院系同一荣誉只计最高分3、个人荣誉加分(二)、处罚评分细则•1、考勤扣分•(1)旷课一节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以班级考勤本为主要依据。•(2)凡规定参加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升旗仪式、公益劳动、文体生活和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1分。•2、违纪处理扣分•(1)受系通报批评者扣1分,院通报批评扣2分。•(2)受警告处分扣4分,严重警告扣7分,记过扣10分,留校察看处分扣17分•(3)重复扣分的只扣最高分四、学业表现测评•学业表现分占综合测评的60%,学业表现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60%•学业基本分为95分,包括当年所有必修课的成绩,计算公式为:(本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参评单位学年最高平均学分绩点)×95成绩90-10080-8970-7960-6959以下绩点4.0-5.03.0-3.92.0-2.91.0-1.90成绩与绩点的计算方法为:60分为1绩点,61分为1.1绩点,依此类推。•第二步:计算学生个人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为: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一学年课程学分•第三步:找出参评单位的最高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学业基本分,公式如下:(本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参评单位学年最高平均学分绩点)×95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步:把课程成绩换算成课程绩点,换算关系如下表:•学业表现附加分为5分,包括以下若干项奖励分和处罚分,计算公式为:•学业附加分=(本人原始附加分/参评单位最高原始附加分)×5•其中:本人原始附加分=奖励分-处罚分(一)奖励分评分细则(1)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CNN或ISSN登记号)专业学术论文的,……(加分细节可以直接咨询辅导员)。凡需要加分的学术论文和译文,必须提供署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的登载刊物原件或学术会议信函,并经过有关专家鉴定文章的性质和级别。(2)参加院级以上有关我院所有专业学科的专业知识水平竞赛、”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者……(加分细节个别咨询辅导员)(二)处罚分评分细则•必修课、限制选修课每补考一门扣1分五、文体表现测评1.文体表现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10%,文体表现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10%2.文体表现基本分满分为70分,有体育课的年级,计算公式为:体育成绩×70%;★没有体育课的年级,其基本分考核包括以下五项,底分为20分,每项分为优、中、差三级,分别计10、8、6分,太差者可计5分以下。①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参加达标测验②坚持参加早操,无旷操现象③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文娱活动④身体健康,学年体检合格⑤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文体表现基本分=自评分+小组评分+辅导员评分,其中自评分占20%,小组评分占60%,辅导员评分占20%3.文体表现的附加分为30分,包括以下若干奖励和处罚分,计算公式为:(本人原始附加分/参评单位最高原始附加分)×30其中:原始附加分=奖励分-处罚分(一)奖励分评分细则•参加系级体育比赛,运动员每参加一项加0.5分,获4—8名另加1分,获前三名另加2分;球类比赛前三名主力队员另加3分,非主力队员另加2分;4—8名的主力队员另加2分,非主力队员另加1分。裁判员每次加0.5分(此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参加院级体育比赛,运动员每参加一项加1.5分,获4—8名另加1分,获前三名另加3分;球类比赛前三名主力队员另加5分,非主力队员另加3分;4—8名的主力队员另加2分,非主力队员另加1分。裁判员每次加1分(此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系级和院级的体育比赛,属同一项目的只记一次最高分。•参加省市级高校运动会的运动员、裁判员每次每项+3分,获名次者按院级两倍加分。•田径、游泳比赛破系、院、省高校、全国大学生记录的运动员每项+4、8、16、20分。•参加院级唱歌、舞蹈、戏剧、音乐、书画、演讲等有关文化艺术活动、竞赛的参赛者每次加0.5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另加3、2、1分。系级的按院级的一半计算,同一节目重复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主持人、礼仪系级每次加0.5分,院级每次加1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省市级每次加2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文体活动的工作人员(属于学生干部执行其本质职务的活动,不加其工作人员分)院级及院级以上的每次加0.5分,系级的每次+0.3分,该类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二)处罚分评分细则1、凡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2、体育课不及格者扣5分。3、不参加体育达标测试者扣5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课除外),体育达标测试未通过者扣5分4、早操缺席一次扣1分。A.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等级、金额、比例
本文标题:管理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201009(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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