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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评估文件(2009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二○○九年十月十日I目录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章程二、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三、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程序与方法四、自评报告简表五、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视察小组工作指南六、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教学质量督察员工作指南七、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取证表八、评估委员会委员审阅自评报告意见表II附件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章程(200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展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质量评估工作,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第二条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的目的是加强国家对工程管理专业教育的宏观指导,保证和提高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质量,使我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符合未来国家规定的申请参加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考试的教育标准要求,为与有关专业的国际教育标准相协调并在国际上相互承认学历创造条件。第三条评估委员会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权的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评估工作的专家机构,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并与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协调工作。第四条评估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客观地、公正地、科学地对受评学校工程管理专业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促进工程管理专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二章组织机构1第五条评估委员会人选由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协商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聘任。第六条评估委员会委员25名左右,其中有关主管部门1—2名,行业学会、协会1—2名,教育界10—12名,企业界10—12名。第七条评估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秘书长1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秘书1人。第八条评估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暂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第九条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是本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主任委员负责评估委员会的全面工作。秘书长主持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第十条评估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委员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评估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解聘,由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与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另行推荐,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补聘。第十一条评估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委员会以外的工程管理教育界、产业界专家参加视察、监督、指导、咨询等工作,也可邀请国外教育界或产业界专家参加视察、指导、咨询等工作。第十二条评估委员会经费主要来自各申请专业评估单位的申请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资助和社会各界的赞助。评估费用的开支办法由评估委员会制定。2第三章职能与权限第十三条评估委员会应根据工程管理专业教育的要求制定相应评估标准、评估程序与方法、视察小组工作指南及有关评估工作的细则等评估文件;组织实施评估工作,总结评估工作,并对评估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第十四条评估委员会接受国内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相关院系对评估事项的咨询;对专业评估通过院系、评估有条件通过院系在有效期内的保持评估鉴定状态和对评估结论意见、建议的改进情况进行监督;对专业评估未通过的院系的工程管理专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第十五条评估委员会在评估各个阶段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审查申请资格、审阅自评报告、派遣视察小组、审议视察报告、做出评估结论、颁发证书以及监督评估状态。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六条评估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其它会议根据需要安排。第十七条评估委员会做出的任何决议,必须在有不少于三分之二委员出席的会议上得到不少于全体委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赞成票方为有效。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第十八条对本章程条款和评估文件的增添、修正和废除,均需经评估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后实施。3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4附件二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2009年修订)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测点1.1.1师资队伍结构1.1.2教师实践经验1.1师资队伍1.1.3师资人数及学术水平1.2.1图书期刊1.2.2标准规范1.2教学资料1.2.3其它1.3.1教室1.3.2实验室1.3教学设施1.3.3教学用计算机1.4实习条件实习基地情况1教学条件1.5教学经费教学经费情况2.1.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2.1.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2.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1.3教书育人2.2.1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2.2.2培养方案与教学文件2.2.3教学管理2.2.4课程教学实施2.2.5实践教学2教育过程2.2教学管理与实施2.2.6毕业设计(论文)3.1.1政治思想3.1.2学风3.1德育标准3.1.3修养3.2.1专业基础3.2.2专业方向3.2智育标准3.2.3实践与创新3教育质量3.3体育标准体育锻炼情况4专业特色专业特色可体现在办学理念、教学条件、教育过程、教育质量等不同方面。5评估标准一、教学条件本项内容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资料、教学设施、实习条件和教学经费等5个方面。1.1师资队伍1.1.1师资队伍结构:师资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满足《高等学校工程管理本科专业规范》要求。有土木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学科背景构成的专任教师队伍;有明确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由教授、副教授组成的学术梯队;学校能独立承担全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任务;55岁以下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每年应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名教师每学年主讲的专业核心课程不得超过2门。1.1.2教师实践经验:专业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背景或经验,符合《高等学校工程管理本科专业规范》要求。1.1.3师资人数及学术水平:设有专业教学机构,担任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专任教师人数15人以上,其中至少有教授2名、副教授4名;设置若干专业方向的,每个专业方向至少有1名本专业教授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及相应的教师梯队;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有较为稳定的科研方向,开展相应的教改和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和科研成果;所在学校有相应学科的支撑条件。1.2教学资料除了符合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必备的图书资料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要求∶1.2.1有关近期工程管理专业书籍5000册以上;有关工程管理及相关学6科专业期刊50种以上,其中应有外文专业期刊;有本专业的电子图书资料;有一定数量的教学音像资料;能经常补充新出版的书刊资料。1.2.2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和规范等文件资料齐全,数量充足。1.2.3其它。有保留价值或真实反应教学水平的毕业设计(论文)、图纸、资料和文件等。1.3教学设施1.3.1教室:教室的教学设施完好,有满足教学要求的多媒体教室;有满足毕业设计要求的教室。1.3.2实验室:学校应具备本专业所需要的实验室,所开实验满足本科教学要求。1.3.3教学用计算机:本专业必须具备计算机教学条件,台数不少于30台。计算机室应对学生开放,软硬件设施满足教学要求。1.4实习条件本专业应根据教学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5个以上,并与专业(专业方向)设置和学生实习人数相适应,实习条件满足教学要求。1.5教学经费应有足够的教学经费以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二、教育过程本项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教学管理与实施两方面。72.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本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教书育人。2.1.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2.1.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善于针对学生的实际问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时俱进,讲求实效,师生反映良好。2.1.3教书育人:教师结合课堂教学与其他教学环节,适时有效地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2教学管理与实施本项包括:培养计划与教学文件、教学管理、课程教学实施、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2.2.1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明确、有特色,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与学校发展目标。2.2.2培养方案与教学文件(1)培养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与完整性,体现专业定位。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符合培养方案要求;(2)根据实际情况或上次评估建议修订培养方案,持续改进;(3)各类教学文件,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课程设计(作业)指导书、实习和实验指导书、毕业设计(或论文)任务书等详实完备。2.2.3教学管理(1)按培养方案组织教学;(2)具有完善有效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教学质量的各种规章制8度完备,并能贯彻执行;(3)教学档案及学生学习档案,包括近三年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试卷、实习及实验报告、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管理良好;(4)各教学环节考核制度完备并严格执行。2.2.4课程教学实施(1)根据培养计划,自编或选用高水平的教材及合适的教学参考资料,重视教材建设及更新;(2)课程内容充实,能联系实际,反映社会、经济与技术发展及社会需要;(3)教学环节安排合理,注重课程间知识的衔接与融合;(4)教学方法具有启发性,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独立工作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5)充分利用教学资料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和设备。2.2.5实践教学(1)各类实习、实验与课程设计安排合理,时间有保证,重视与工程实践相结合,对学生有严格明确的要求;(2)配备足够的指导教师,能切实保证实习与实验质量;(3)有严格明确的实习、实验与课程设计指导大纲、考核标准和办法;(4)重视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社会和工程界保持良好的联系。2.2.6毕业设计(论文)(1)毕业设计(论文)应与工程实际相结合,选题的内容、深度和工作量均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的要求;(2)配备足够的讲师及以上的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宜超过10名。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2周;(3)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资料、工程图纸等齐备丰富;9(4)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提交独立完备的毕业设计(论文)文件。三、教育质量本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3.1德育标准德育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2)学风;3)修养。3.1.1政治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有实事求是、勇于探索的科学态度,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了解国内外形势及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3.1.2学风:遵守纪律,刻苦钻研业务,理论联系实际,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团结互助,勇于进取。3.1.3修养:具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公德,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及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3.2智育标准智育标准应符合《高等学校工程管理本科专业规范》要求,主要内容包括:(1)专业基础;(2)专业方向;(3)实践与创新。本标准用“了解”、“掌握”和“能力”这三个词来分别确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达到的水平。“了解”指一般认识;“掌握”指对该领域知识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对之进行阐述和运用;“能力”指能把所学的理论和方法用于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103.2.1专业基础通过本部分的学习,建立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合理抽象、逻辑推理、综合分析和工程管理的初步能力,并能把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用于实践。专业基础部分包括工程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技术与外语。3.2.1.1工程技术(1)掌握工程制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掌握工程测量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能。(3)掌握房屋建筑构造知识,了解土木工程的一般知识。(4)掌握工程力学及工程结构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能对基本结构构件和一般结构体系进行力学抽象和分析,了解地基与基础的基本知识。(5)掌握常用建筑材料
本文标题: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评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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