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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合同的成立【例题】1(要约的有效条件)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BD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公司。”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呼……”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郭七都不肯割售。一日,两人共饮都有七分醉意,赵六以言语相激,说郭七自己不懂欣赏书法却不肯出售黄庭坚真迹,郭七不胜赵六之激,便说,“好,你拿30万块钱来,这副画就归你。”【例题】2(要约邀请的法律意义——可转化为合同内容)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有权要求退房。B.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C.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赵某如不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解析:AB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例题】3(要约的撤回)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A)A.要约已被撤回;B.要约已被撤销;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解析:“旋”表明马上发出撤回函,可以推定该函与要约同时到达,因此,该要约已经被乙公司撤回。虽然受要约人的工作人员没有交给董事长,但并不影响要约撤回的法律效力。【例题】4(要约的撤销)甲公司于8月2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公司一台机器设备,甲公司要求乙公司10天内答复。甲公司的要约于8月5日到达乙公司。8月3日,甲公司又给乙公司去信,称该机器设备现本公司需要使用,不能出售,请乙公司原谅。第二封信于8月6日到达。乙公司8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公司的要约条件,该回信8月10日到达,甲公司拒绝交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C)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C.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D.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7日承诺发生时成立。解析: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属不可撤销要约。2【例题】5(实质性变更)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要约邀请)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要约)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实质性变更,不是承诺,合同未成立)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D)A.乙大学违约B.甲厂违约C.均违约D.均不违约【例题】6(承诺的有效条件)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D)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分析:乙公司6月5日的答复仅属对事实的明确,并非对要约的承诺;6月10日的答复则强调签订合同书,提出了新的条件,当属新的要约;而当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时,又就价格提出了新的条件,仍属于新的要约。因此本题中的合同没有成立,作为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例题】7(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004年2月1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销售办公桌椅。Z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Z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定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C)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B.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例题】8(承诺的方式)某体委向某自行车厂去函,要求订购50辆某种型号的跑车,信中要求在一个月内给予明确答复。自行车厂没有回函,但却于10天后向某体委发送了该型号的自行车。体委认为“明确答复”是指回函,而发送车辆不是明确答复。分析:如果交易惯例可以以发送车辆作出答复,或者从要约中不能看出要约禁止以行为作出承诺,则自行车厂通过发货的方式作出承诺,应该是有效的。这种承诺就是一种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例题】9(到达主义)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B)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例题】10(承诺的效力)下列承诺有效的有:(BD)A.某贸易公司以信件发出承诺通知,立即以传真向要约人表明撤回,传真先于信件到达。3B.甲告知乙,因儿子考上大学,欲将其房间出租,750元/月;问乙是否愿意住,乙称自己考虑一下,甲随即称:可以,但要在一个月内答复。一周后,乙向甲发出一份E-mail,表示愿意租甲的房子,但因网络故障,一个月后才到达甲的邮箱,甲看到后过了两个月才告诉乙该E-mail迟到一事并称房已租出。C.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传真,称“现有某型号轿车100辆,单价15万。若需要请于三日内告知。”乙公司次日传真称“同意。若本合同出现纠纷,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D.李某到冷饮店拿出2元钱,说:“一杯可乐。”服务员遂接过钱,把一杯冰镇可乐递过去。【例题】11(要约与承诺)下面哪些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ABA.甲对乙说,“我的那本王利民主编的《合同法》2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一言为定。”B.联想计算机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500台联想某型号电脑的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不久联想公司便将500台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C.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我司。”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D.郭某打电话给马某说,“昨天你想买的那枚珍珠我决定卖给你了,8000块钱。”,马某说,“我要和我老婆商量一下,明天给你答复。”第二天,马某发电子邮件给郭某说“决定8000元买你的珍珠,请速送来。”(新要约)【例题】12(要约与承诺)6月15日,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订单,要求在7月10日前答复(要约)。7月初,该货物的市场价格下跌,A公司通知B公司:“前次订单中所列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月20日。”(7月10日的要约规定了有效期限,不可撤销)B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7月3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正常情况下,此信可以在7月8日到达,但由于邮局工人罢工,A公司于7月15日才接到回信,立即答复:“第一次的订单已经撤销,接受无效。”(有效承诺,因为承诺迟到,但A公司没有即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B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销,A公司又于7月20日回复认为B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合同没有成立。【例题】13(合同成立的地点)赵某在甲市向乙市的钱某协商签订一份合同,钱某草拟一份合同书,自己签字后寄给赵,适逢赵某出差,其秘书以特快专递给赵寄去,赵在丙市签字。另知:赵之住所地为丁市。则合同成立地点为(丙市)。【例题】14(缔约过失责任)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解析:甲乙双方只是处于缔结合同的阶段,合同尚未成立,谈不上违约责任的问题。甲乙双方处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甲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乙公司也应当预见存在对方终止谈判的风险,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例题】15(缔约过失责任)4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如此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D)A.构成缔约过失B.构成欺诈行为C.构成不当得利D.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解析:首先甲乙之间并无缔结合同的意思及行为,因此可排除A项;乙指使的这些人的消费行为属正常消费,并无任何欺诈情节,因此可排除B项;乙因为客人增加而增加的收入属于基于客人和乙管理的酒店之间的消费合同而获得的营业收入,有法律依据,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可排除C项。至于乙行为的定性,应当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例题】16(缔约过失责任)下面属于可以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规定的情形有:(C)A.甲某租用幸福巷30号乙某的房屋一间,为期三年,此间其亲友的信件都寄往此处。租期届满后,甲某没有继续承租乙的房屋,乙怀恨在心。甲走后仍有一些乙的信件寄往幸福巷30号,乙将这些信统统扔进了垃圾箱,在甲前来询问时,告诉他说没有收到什么信。B.张三某日上街办事,因事情紧急抄近路走一家超市穿过,恰好该超市正在修理地下管线,地面挖了个坑,由于修理工人去取材料,便临时在坑上面铺了几张硬纸板,张三正好踩在这个坑上,摔了进去,将小腿骨折断。C.李婶带着自己5岁的儿子小黑子去超级市场购物,小黑子去收银台帮妈妈将购得的物品打包时,一脚踩在一片白菜叶子上,跌了一跤,被撞掉两颗门牙。D.张三将一头病入膏盲的马谎称是非常健壮的马卖给了李四,李买后不到两天马就死了。【案例】1(意思表示)买卖双方签订一份蒜苗购销合同,在卖方所在地区,蒜苗是指青蒜(蒜叶),在买方所在地区,蒜苗是指蒜薹(蒜的花轴)。买方本意要买蒜薹,卖方以为是青蒜。发生纠纷后,法院以重大误解为由判决撤销合同。此案属于“隐藏的不合意”,而不是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具有多义性,客观上意思表示不一致,就合同标的根本没有达成合意。而重大误解系指意思表示错误,内心意思与外在的表示不一致,此案的买卖双方都不存在这种情况。【案例】2(根据当事人意愿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甲公司向某自行车厂发出一函电,声称“我公司急需一批自行车,请来电函告贵厂生产的自行车的最低价”。该自行车厂回电告知每辆200元,甲公司即汇款1000元,求购5辆自行车。在本案
本文标题:第二章合同的成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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