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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第五章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第一节社会保障管理概述第二节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第三节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完善第一节社会保障管理概述第一节社会保障管理概述一、社会保障管理的含义二、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一、社会保障管理的含义是由国家和政府及社会组织制定和实施有关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过程。特性:1.政治性一国当前的政治体制决定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如新加坡集权体制下的公积金管理、德国自治体制下的政府劳工社团混合管理、瑞典民主体制下的社会管理等。2.社会性社会保障管理涉及政府行政和社会服务的方方面面,现代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必须建立在政府多部门和民问机构协调发展的基础之上。如社会保障待遇的发放与银行、邮局的分布和服务质量有密切关系,养老和医疗保障的社会化服务与城市社区规划与发展有密切关系等。很多欧盟国家有60%的公共部门工作人员从事社会保障服务工作。3.经济性社会保障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是收支平衡。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涉及资金筹集、保障费征缴、基金管理与运营、待遇发放等,与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各经济部门的实际操作密切关联,涉及很多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4.规范性社会保障管理的性质要求其规范管理和全程监督。5.层次性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程度必须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前行政结构(中央、地方和基层)相适应,并根据统筹基金的水平建立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6.服务性社会保障管理的核心问题是保护参与人(缴费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如数据管理与信息交流,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等。二、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社会保障管理内容(一)行政管理1、一般管理(主管部门管理)2、专业管理(专业部门管理)(二)业务经办1、非赢利的公共机构2、社会自治组织3、私营机构社会保障管理内容(三)基金管理国外有社会保险基金会、社会保险协会、社会保险银行,我国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资料)(四)社会监督1、一般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2、社会监督第二节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为实施社会保障事业而设置和制定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管理内容以及管理方式的总和。一、社会保障管理的组织机构按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权限分层次:即高层管理机构、中层管理机构和基层管理机构。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大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即高层行政机构,是国务院下设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属于领导和决策层次。第二层次,即中层行政机构,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内设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属于辅助决策、实施领导和传递层次。第三层次,即基层行政机构,是在省辖地级市、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属于执行层次。按管理职能(1)政府执行一般监督职能的多为中央政府的部门:社会保障部、社会福利部、社会保障总公司、社会事务部、劳工部、劳工与社会保障部、劳工与社会事务部、劳工与公共管理部、联邦卫生与福利部、社会事务与卫生部、社会事务与就业部、社会事务与代际团结部(法)、劳工/青年/社会活动部。(2)行政管理经办机构:一是非赢利的公共机构,即政府部门设立、委托或授权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事务所、服务中心。二是社会自治组织,即各类社会保障协会或理事会,如德国养老保障管理委员会或职业伤害保障管理委员会。三是私营机构,即私营基金管理公司,如智利的私营养老金管理公司。(3)执行基金投资运营职能的基金组织:有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基金委员会”,有专项的“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4)专业管理公司:“养老保险管理公司”、“审计所”、“精算所”、“会计所”等。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类型(一)按政府介入程度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类型:政府直接管理体制、半官方自治管理体制商业保险管理体制。1.政府直接管理体制政府统管社会保障事务。宏观层面,政府不仅负责社会保障法规的颁布、政策的制定,还要对社会保障运行过程实施监督;微观层面,社会保障的具体业务由政府进行管理。为此,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全国社会保障事务。具体又分为两类:集中统一:英国分权:纵向(美国)与横向(日本)2.半官方自治管理体制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共同管理社会保障事务。政府主要负责颁布法规、制定政策和进行监督。政府成立一个统一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全国社会保障事务,并指定一个或若干个中央政府部门实施全面统一监督。非营利组织则负责具体的业务管理。非营利组织表现为半官方、半独立的社会保障基金会,基金会一般由雇主、雇员两方或者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代表组成,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在法律范围内实行自治、自主管理。法国是其典型代表。法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3.商业保险管理体制具有独立性的基金会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日常工作,政府进行一般监督。政府的一般监督主要体现在国家立法和政府制定基本政策。具有独立性的基金会获得政府的授权,在政府的一般监督下,负责操作和组织社会保障事务的日常运行,实质性的工作都由其承担,包括社会保障具体政策的制定。新加坡是其典型代表。(二)按集中程度分1、集中管理模式是把养老等社会保障项目集中在一个管理系统内,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集中对社会保障个项目的资金筹集、待遇给付以及运营监督实施统一管理。该类国家一般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障行政与业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特征:一是社会保障决策权统一集中在中央;二是社会保障预算权统一,即编制和执行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预算;三是政府问的社会保障联系是一种直接的双重联系,即地方各级政府不仅要在横向上对同级政府负责,还要在纵向上服从中央政府的指令;同时,地方社会保障收支规模与基本结构要由中央政府决定。典型国家(英国、新加坡)2、分散管理模式是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管理,并各自建立一套社会保障执行机构、资金营运机构及监督机构,各保障项目之间相互独立,资金不能相互融通使用。,其基本特征有:一是各级政府及社会保障部门事权独立;二是各级政府社会保障部门预算独立;三是政府间的社会保障联系是间接的,政府将社会保障事务委托给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管理,只对社会保障进行监督,并根据各类保险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必要的平衡。典型国家德国3、集散结合管理模式是指将社会保障中共性较强的项目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而将特殊性较强的项目单列出来由相关部门分散管理。集散结合管理的显著特征,是根据社会保障项目的不同,把集中统一管理和分散自主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典型国家:美国、日本第三节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完善一、每一种社会保障管理制度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一)新加坡、英国的集权管理制度是以法律严明、吏治清廉为基础(二)法国、德国、混合、联合的自制管理分散管理制度是以社会团体、金融市场高度发达为基础(三)智利等私营、商业保险管理制度是以切实有效的法律保证为基础智利私营管理制度的法律保证1、对可投资证券的规定2、风险分类的规定3、投资限制的规定4、对设定交易场所的规定5、证券安全保管的规定6、保证最低收益的规定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二、我国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的完善(一)面临的困境1、法律缺位2、吏治腐败3、相关社团组织发展滞后4、信息共享的城乡整合的便于携带的服务系统尚未建立(二)制度的完善依法建立社会保障管理和监督体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与一站式服务系统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监管机制第六章作业一、名词解释社会保障管理、社会保障基金二、简答题1、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2、我国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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