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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生态扶贫专项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生态扶贫,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特制定本方案。一、对象范围以有扶贫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为实施范围,加强对全区的贫困村,所有贫困人口的生态扶贫,并向生态脆弱的石漠化区和渠江流域等重点区域倾斜。二、目标任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本底。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4%,扶贫搬迁0.8万贫困人口,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遏制,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经济长足发展,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显著增长,贫困地区林农与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一)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安监环保局、区发改局)加快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步伐,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生物多样2性保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确保区域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稳定。结合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批能促进当地农牧民增收致富的经济林(草)果产业。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生态服务功能和经济产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遏制水生态系统失衡趋势,建立完善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二)加大生态资源利用(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安监环保局、区旅游局、区发改局)加强生态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依托森林及野生植物资源,规划建设一批植物花卉(彩叶)观赏、森林康养基地和森林人家,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经济效益。加强国有林场重要景区(点)水电路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景区的可进入性和舒适性,扩大游客规模,带动当地群众稳定就业和增加旅游服务收入。鼓励林农积极培育林下药材、森林蔬菜和林下生态养殖业,大力发展立体林业和循环经济;引导有序开展林下野生菌和森林蔬菜采摘,推动珍稀生态资源永续利用。(三)开展人居环境治理(牵头单位:区安监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3在全区深入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保护,不断提高水源地水质合格率。大力开展“洁净水”行动,全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在贫困地区规划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储转运系统。加强生态文明细胞建设,建设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区,实施新村绿化。加强贫困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加大农产品产地重金属防治力度,开展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废旧农膜循环利用,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在贫困乡镇(街道)、贫困村(居)及居民点开展以脏乱差治理、养殖污染治理、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四)推进防灾减灾避灾(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发改局)在生态环境恶劣、生态体系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及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结合新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移民搬迁。加大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森林生物病虫害防治和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力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三、进度安排4(一)生态保护建设。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生态实现“由破坏大于治理向治理大于破坏”的历史性转变,水生态系统失衡得到根本扭转,累计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0.3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0.1万亩;累计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0.3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0.04万亩、0.1万亩、0.16万亩;治理石漠化土地36.95平方公里,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8.59平方公里、16平方公里、12.36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5平方公里,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35平方公里、65平方公里、50.5平方公里;抚育中幼林1.5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0.5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3万亩,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1万亩。到2020年底,贫困地区生态治理任务基本完成,森林和水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累计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0.5万亩、退耕还林0.5万亩,治理石漠化土地36.95平方公里,抚育中幼林3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治理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减少85%以上,土壤侵蚀模数至少降低一个等级。(二)生态资源利用。到2017年底,新建森林人家5个,修建和硬化国有林区重要景区(点)公路10公里,供电和用水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值达到0.5亿元,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350元。到20205年底,新建森林公园1个、森林人家10个,修建和硬化国有林区重要景区(点)公路20公里;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值达到1亿元,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700元。(三)人居环境改善。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前锋区建成省级生态区,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2个。城区及所有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0%以上,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华蓥山自然保护区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完成广安市国家级生态市规划建设要求,通过创建省级生态区验收,完成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任务。到2020年底,全区污水入网率、处理率均达90%以上,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各种有毒有害废物得到安全处置。重点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稳定达标。(四)防灾减灾避灾。一是避灾移民搬迁。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原则,采取“就近、集中、分散、自主安置”多种方式相结合推进避灾移民搬迁,2015年对48个灾害点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193户,671人;2016年对39个灾害点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120户,488人;2017年对266个灾害点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91户,307人。二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强化工程治理。2015年实施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项目4个,其中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处、应急排危除险工程3处;2016年实施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项目5个,其中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处、应急排危除险工程4处;2017年实施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项目4个,其中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处、应急排危除险工程3处。三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建设。2015-2017年,每年对全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排查;同时加强日常隐患巡查工作,动态巡查、重点核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撤离;根据隐患排查情况及时编制广安市前锋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和防治预案。对每处隐患点设立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并设立警示标牌。每年开展宣传培训及应急避险演练工作,增强防灾意识。四、政策措施(一)加强生态用地用途管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严格生态资源监管,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红线行为。制定生态用地项目禁限目录,控制城乡建设使用生态用地,限制工矿开发占用生态用地,规范商业性经营使用生态用地,确保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二)加大生态治理投入力度。谋划一批生态保护与建7设重大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地方公共财政对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的投入。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贫困地区生态治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争取将天然起源商品林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建立各级财政对贫困地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补助制度。(三)强化移民搬迁政策支持。通过调拨、转让或集中进行土地开发等方式,解决搬迁贫困户宅基地、口粮田。用好用活国家关于连片特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政策、土地整治政策、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等。适当提高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给予搬迁建房贷款贴息。加大财政投入,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统一规划,优先安排实施。对一些地方出现的“自主移民”现象,要科学规范、合理引导、强化服务,研究解决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问题,帮助他们融入当地生活。(四)切实增加林农生态收入。建立支持林农直接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机制,鼓励贫困地区组建管护队、造林队、防治队,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增加林农生态建设管护收入。鼓励林农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扩大普惠制生态建设政策覆盖范围,积极探索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奖代补等方式,更好惠及贫困群众民生。8(五)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深入推进以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经济林木(果)权证、村级农民互助担保合作社为主的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研究探索以生态景观评估价值、门票收益、基础设施等作抵押物申请生态旅游专项贷款的政策,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二、三级国家公益林经营利用改革试点,研究探索合理利用强度和支持政策。(六)加强科技服务支撑。加强优良林(果)种快繁、森林高效培育、困难地区植被恢复等重大技术攻关。加强林业科技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林业科技标准体系。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提升贫困地区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利用水平和效益。改革科研经费投入制度,将民营企业、社会业主纳入科研和技术推广经费安排范围,探索试点研究成果和推广示范先验收后补助制度。(七)建立完善生态扶贫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增减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禁止开发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评价其生态资源的原生性和完整9性。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五、责任落实(一)加强对生态扶贫的组织领导,建立生态扶贫的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生态扶贫的目标任务纳入对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区级部门负责将生态扶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协调争取重大生态建设与保护支持政策,加强部门项目资金投入,抓好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形成运行高效的生态扶贫推进机制。(三)区政府负责统筹本区域生态扶贫任务,制定年度生态扶贫工作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所辖贫困村,并加强指导监管和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四)区政府是生态扶贫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区域年度实施方案,将生态扶贫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抓好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本文标题:生态扶贫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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