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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海上保险的保障范围2.1海上保险保障的海上风险2.2海上保险保障的海上损失2.3海上保险保障的费用损失学习目标熟悉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和费用损失相关的概念;熟悉推定全损情况下办理委付的有关规定;掌握构成保险标的实际全损、推定全损的条件;掌握构成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条件;掌握保险人对施救费用、救助费用的赔偿条件。一、海上保险保障的风险种类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海上风险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2.1海上保险保障的风险(一)自然灾害恶劣气候:雷电:雷击直接造成损失;雷电引起火灾造成损失;海啸:海底地壳发生变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如:浪击落海;海水、湖水、河水进入运输工具、储存处所。恶劣气候暴风。风力8级以上,风速17.2米/秒。台风与飓风区别。按世界气象组织定义:热带气旋中心持续风力在12级至13级(即每秒32.7米至41.4米)。在北大西洋及东太平洋叫飓风;而北太平洋西部台风。(二)意外事故1、搁浅:因意外使船体与海中岩礁、海岸或其他障碍物(沉船、木桩、渔网)接触,且持续一定时间,如停航达12小时以上,使其处于失去进退自由状态。船舶没有沉没的危险。2、触礁因意外失船体擦过海中岩礁、海岸或其他障碍物,仍能持续前进,但船舶有沉没的危险。思考:这属于搁浅吗?1、假设船底在航行中与海底或障碍物发生接触,但船舶未因此而受阻,仍能继续航行,属于搁浅吗?不属于,这叫擦底。2、假设船舶在浅水区停泊或作业时,因潮汐而引起船舶吸底现象致使船舶坐落在海底,属于搁浅吗?不属于,这叫坐浅,国外称习惯性搁浅。思考:这属于搁浅吗?(二)意外事故3、沉没:是指船舶体的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浸入水面以下,并失去继续航行能力。4、碰撞碰撞:是指船舶在航行中与其他船舶或与沉没中的船舶残骸发生直接接触或撞击。如果发生接触的物体是船舶以外的其他物体时,如灯塔、桥墩、航标等,则称为触碰。船舶构成碰撞的三个条件船与船,或船与其他物体之间的实际接触;碰撞与损失有必然联系;碰撞必须以船舶在水上航行为前提。我国远洋船舶保险条款保险人负责碰撞、触碰任何固定或浮动物体或其他物体造成被保险船舶损失。协会船舶保险条款保险人负责船舶与船舶碰撞造成损失;但保险人不负责船舶与码头、作为水上饭店的游驳、沉船、防波堤的碰撞。我国远洋船舶保险条款与伦敦保险人协会船舶保险条款不同2.1海上保险保障的风险二、海上保险合同规定的承保风险的方式:列明式风险方式我国货运险、船舶险条款轮敦协会的货运险(B)和(C)条款轮敦协会船舶保险条款一切风险+除外责任轮敦协会的货运险(A)(二)意外事故5、失踪船舶在海上航行,失去联络超过合理期限。一般4个月或6个月6、倾覆;7、火灾;8、爆炸;9、暴力盗窃(不包括暗中偷窃)10、投弃:船货处于紧急状态,为了保全船货安全,故意抛弃行为。11、船长、船员恶意行为(非船东指使)(三)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货物:偷窃、淡水雨淋、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锈损。船舶:1、装卸、移动燃料、货物产生的事故;2、锅炉破裂、尾轴断裂或机器船体的潜在缺陷;3、船员、引航员的疏忽;4、被保险人以外的修船人员、承租人的疏忽。特殊外来风险战争、罢工;拒收风险等8种。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协议全损部分全损单独海损共同海损海上损失2.2海上保险保障的海上损失一、全部损失(TotalLoss)(一)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定义。指保险标的实际完全灭失。构成实际全损的四种情况:1、保险标的物已经完全灭失;2、保险标的物已经失去原有的价值或用途;3、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且无法挽回;4、船舶失踪达一定时期仍无音讯。1、保险标的物已经完全灭失1、载货船舶遭遇风暴倾覆或碰撞后沉入深海,无法打捞修复。2、船载货物被大火全部烧毁。3、船舱进水,糖、盐被海水溶解。一、全部损失(TotalLoss)(一)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定义。指保险标的实际完全灭失。构成实际全损的四种情况:1、保险标的物已经完全灭失;2、保险标的物已经失去原有的价值或用途;3、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且无法挽回;4、船舶失踪达一定时期仍无音讯。实际全损的举例2、保险标的物已经失去原有的价值或用途;如:水泥经海水浸泡变硬块,已失去原有用途烟叶、中药材受潮发霉。船舶触礁,在海浪作用下,支离破碎不成船形。3、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且无法挽回;如:船货被敌人没收,被海盗劫走,无法收回。我国为两个月,而按国际惯例,一般为半年。4、船舶失踪达一定时期仍无音讯。如:船舶驶入百慕大地区,神秘失踪。加勒比海墨西哥湾加勒比海迈阿密美国百慕大波多黎各大西洋(二)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定义是指保险标的在受损之后,虽然没有达到完全灭失的程度,但是,其实际全损无法避免,或者其修理费、整理费、续运费用、施救费用、赎回费用等都超过获救后的保险标的物的价值。推定全损举例如:一艘货船在一个偏僻海域搁浅,又遇恶劣天气,不便他船救助,船货灭失不可避免。如:船舶遇海难即将沉没,如果采取避免船舶下沉的施救方法,估计花费1000万元,而该船获救后的价值仅为900万。保险标的可以被视为推定全损的四种情况:1.保险标的物在海上运输中遭受保险危险后,虽然尚未达到灭失的状态,但据估计完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的。2.保险标的物遭受保险危险后,使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花费用估计要超过保险标的物的价值。保险标的可以被视为推定全损的情况:3.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续运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4.被保险船舶受损后,其修理和救助费用分别或两项费用之和将要超过船舶的保险价值。委付上述情况发生后,若以推定全损赔偿,被保险人首先向保险人办理委付。委付定义(补充)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符合推定全失情况时,表示愿意将其对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力连同义务让渡给保险人,同时要求保险人按实际全损赔付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委付通知书应按下列规定办理:委付通知应在得知损失发生后,在一定时间内尽快发出;委付通知通常采用书面形式发出;保险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保险人拒绝委付,被保险人也可以获得部分损失赔偿;保险人可以用明示或默示的行为表示接受委付;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便不得撤回;委付是财产全部权利和义务的转移。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保险人通常不行使这一权利,Why?因为附于船舶货物的责任与义务可能超过其残体的价值。包括沉船的打捞或移走,以保障海上航道的畅通。而这种打捞费、移动费超过船舶货物的残值。承担因污染海域而引起的罚款。1999年12月,在马耳他注册的油轮“埃里卡”号油轮在法国西北部海域因遭遇风暴而断裂沉没。2万多吨重油泻入海中,引发严重污染海域事件。主要原因是“埃里卡”号船龄长达25年,缺乏维修保养,船体严重腐蚀,在加上船员驾驶不当,造成了油轮沉没。沉船案例污染责任赔偿与罚款2008年1月16日,法国巴黎一家法院作出判决,法国石油公司道达尔集团对“埃里卡”号沉没所造成的严重污染事故负有责任,道达尔公司和其他3名被告须向大约100名原告支付总计约2.85亿美元的赔偿金,其中法国政府获得最大份额的赔偿,总计约2.3亿美元。法庭还对道达尔公司开出了56万美元的罚单。原告团队总计已经花费了2亿欧元。实际损失与推定全损区别实际损失:保险标的物在物质上的完全灭失推定全损:着重经济价值上,考虑保险标的物修复和救助行为是否合算实际损失:无须办理委付,按全损赔偿推定全损:办理委付,按全损赔偿(三)协议全损(ArrangedTotalLoss)定义是指被保险标的物遭受的损害既不是实际全损、又没有达到推定全损的要求。但是,为了维持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良好的业务关系,双方都同意按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四)部分全损定义。TotalLossofAppropriatePart。凡是货物中可以分割的某一部分发生全部损失。例如,在装卸货物或在存仓转运过程中,所有货物中的一件或数件发生全部损失。在海上保险中,主要针对货物。国际市场上,保险人负责的部分全损:1.同一张保险单上载有两项以上的保险金额,其中有一项发生全部损失;(种类货物)2.同一保险单上承保两种以上不同种类货物,并且不同货物的数量和保险金额分别列出,其中有一类货物发生全部损失;3.在装卸货物或转船时,整件货物发生全部损失;4.使用驳船(lighter)分批驳运时,装载于同一驳船的货物发生全部损失。部分全损赔偿案例例如,某货主将20件货物投保海上运输货物平安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其中10件在卸货时连同驳船一同沉没而无法打捞。部分全损思考:哪些属于部分全损?一张保单承保工艺陶和仪表仪器两类货物,工艺陶的保额150万元,仪表仪器的保额200万元,总保额350万元。载运它们的船舶在途中遭遇风暴,结果仪表仪器全损,工艺陶部分损失,虽未达到一张保险单的全损,但保险人对仪表仪器应按分类保额的全损计算赔款为200万元。平安险只赔仪表仪器全损200万元。水渍险全赔思考:哪些属于部分全损?例如,一张保险单承保杂货,共100件,总保额170万元:1号提单34件,保额40万元;2号提单26件,保额70万元;3号提单40件,保额60万元。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遇风浪颠簸,2号提单项下的26件货物全部损失。应按部分全损赔偿70万元。思考:哪些属于部分全损?例如,一张保险单承保300箱茶叶,总保额240万元。载货船舶驶抵目的港,货物从船上分卸到3条驳船上,再驳运至岸上,每条驳船装100箱。其中一条驳船在驳运过程中遭遇承保的自然灾害而沉没,驳船上所载运的茶叶应作为部分全损赔偿。为何定义部分全损?因为我国远洋货物运输平安险1.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3.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二、部分损失(PartialLoss)简称分损。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没有达到全损程度的一种损失。按性质分为:单独海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共同海损:人为(一)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1、定义。是指保险标的因保险危险发生引起的非共同海损的一种部分损失。例如:载货船舶在海上航行发生搁浅致使部分货物和船底损失。2、构成单独海损的条件1、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或其他承保危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2、必须是船方、货方或其他利益方单方面所遭受的损失。3、保险人对单独海损赔偿通常用的处理方式1、单独海损绝对不赔。船舶全损险2、除某些特定危险造成的单独海损外,单独海损绝对不赔。我国平安险3、单独海损赔偿,但单独海损没有超过约定的百分比或金额不赔。外国水渍险4、不加任何限制,单独海损全赔。我国一切险(二)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Loss1、定义。是指在海洋运输中,船舶和货物等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他危险,为了解除船与货的共同危险,采取合理的人为措施所引起的特殊牺牲和合理的额外费用。非常性的和额外举例下列损失不能列入共同海损:1、船遇暴风雨,提高航速而增加燃料费;2、船受损,船期延长增加的船员补给品、工资及燃料下列损失列入共同海损船触礁或主机故障不能继续航行,船舶被迫请求他船救助,将其拖至避难港修理。救助报酬、避难港使用费、修理费、货物装卸费等。2、共同海损内容无形损失态-----共同海损费用物质损失形态-----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损失的分摊船遇恶劣气候,随时可能倾覆,抛货损失船因意外搁浅,为脱浅,雇佣拖轮费共同海损分摊共同海损措施的受益方:船方、货方和运费方共同海损分摊的两个原则分摊以实际遭受的损失或额外增加的费用为准无论受损方还是未受损方均应按到达目的地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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