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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经费分配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了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有力引导教师回归教学本原、潜心教书育人,全面促进学生成人成才,激发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方案》和《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经费分配方案》,特制订本工作细则。一.领导工作小组学院成立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钱平徐兵副组长:陈岚成员:胡婷,万衡,茅丰,刘毅,宗剑,林伟,王贵成秘书:童爱芬二.经费分配依据(1)经费发放对象经费分配对象经费发放对象是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7月11日参加教师激励计划的在岗在职人员,不参加教师激励计划的不奖励。2016年7月以前退休的教职工按实际在岗月份数按月发放。奖励的发放金额由X和Y两部分组成,X是考核已承担且完成工作(2015年9月7日至11月20日)的档次金额,Y是即将开展且承诺达到任务要求(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7月11日)的档次金额,Y最多高于X一个档次。X考核评价和Y承诺任务的依据是《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方案》中的各项任务指标、学校在实施本科教学激励计划过程制定的考核细则、学校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等。按照学院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方案,采用教师申报激励档次、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的“双向选择”工作流程:学院行政办公室将负责收集和汇总每位专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坐班和住宿答疑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收集和汇总辅导员的工作量、工作效果、坐班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收集和汇总实验教辅人员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效果、坐班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以及教职工在实施激励计划过程中的工作态度等情况,由学院本科教学激励计划小组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考核,以定量评价为主。激励档次评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将本学年激励计划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轮激励计划档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三.经费分配细则(一)专任教师1.基本要求(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7月11日)(1)全身心投入本科教学工作。教授、副教授完成不少于108课时教学,“双肩挑”教授、副教授完成不少于54课时教学,其他人员完成现聘岗位额定教学工作量。(2)在岗教授、副教授坐班答疑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1天,讲师坐班答疑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2天;助教坐班答疑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4天,每学年必须主动找学生答疑不少于8小时。(3)在岗的教授、副教授每学年不少于20个晚上,在岗的讲师每学年不少于30个晚上,在岗的助教每学年不少于40个晚上的住宿答疑时间。(4)定期参加教研室活动,健全教研室定期教研活动制度,主题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0次。(5)批改作业,提高作业批改量。(6)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全年无调课。(7)教授、副教授承担指导2名、1名青年教师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并完成相应考核指标要求。(8)新进青年教师(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未满3年,且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从事助教或在实验室工作(满足实验员基本要求),并参加岗前培训,提升新教师教学能力。2.其他要求(2015年3月9日至2016年7月11日)(1)学院教学督导成员,完成学院要求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组织管理等关键节点的教学督导工作。(2)承担班导师、本科生导师等各类导师的指导工作并完成相应考核指标要求。(3)承担竞赛指导导师并指导学生竞赛获市级及以上奖项。(4)所授课程实施“过程化考核”并完成相应考核指标要求。(5)发表教改论文1篇及以上参加教学学术会议1次及以上。(6)开设优质通识教育课程或应用前沿教授研讨课1门。(7)工程教育教学团队、校企合作示范课程、校企合作示范实验项目、应用型人才培养教材负责人并完成相应考核指标要求。(8)专业基础课程改革教学团队负责人并完成相应考核指标要求。(9)“三创(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指导教师并完成相应考核指标要求。(10)专业责任教授,核心课程责任教授并完成相应考核指标要求。(11)开设新增双语/全外语课程1门,或新开课程1门。(12)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13)毕业设计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占比达50%。(14)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撰写教学质量年度报告。(15)获得市级及以上前2名、校级各类教育教学奖项负责人。(16)承担市级及以上、校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及实践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项目负责人。3.专任教师评级办法“A”档评级条件: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中的8项中相对应职称岗位基本要求和激励计划要求7项以上;“B”档评级条件: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中的8项中相对应职称岗位基本要求和激励计划要求5项以上;“C”档评级条件: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中的8项中相对应职称岗位基本要求和激励计划要求2项以上;“D”档评级条件: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的8项中相对应职称岗位基本要求。4.专任教师发放档次及金额专任教师分别按照X和Y两部分工作分别考核,专任教师按A、B、C、D分为4个档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划拨经费总额按档次分配如下:“A”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9000元;“B”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8000元;“C”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7000元;“D”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4000元。举例:某位教师已完成激励计划工作X部分评价结果为B,正在完成的或准备承诺申报的激励计划工作Y部分评价结果为A,则激励计划奖励为:8000元(X)+9000元(Y)=17000元。(二)辅导员1.基本要求(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7月11日)(1)全身心投入本科教学激励计划辅助工作。每周至少到教室进行早、午巡视(8:10—8:20;12:45-13:00)2次,进教室听课1次,宿舍巡查1次,每月进宿舍开展社区活动1次。(2)认真为学生在学风建设、心理健康、创新创业、社区生活、职业生涯方面开展答疑,在岗讲师坐班答疑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2天;助教坐班答疑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4天。(3)完成学生处安排的住宿值班要求。2.其他要求(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7月11日)(1)每年参加学校的辅导员技能竞赛、征文、案例,公开发表思政论文1篇。(2)每周在易班、学院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体开展网络思政教育。(3)每学期组织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普测,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网络。为每个学生建立一份心理档案,记录、跟踪学生的心理状态和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个体所需要的心理咨询和辅导。(4)每学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活动,达到大一10%,大二20%,大三40%,大四30%的比例。学科竞赛获奖率高(市级及以上)。(5)每月开展学生校外实践活动至少1次,每学期组织开展学校寒暑假社会实践至少1次。(6)定期组织开展晨读、学习小组、帮扶结对等各类学风建设活动,至少1项。(7)所带班级、学生获得优良学风班、校长奖候选人等荣誉称号。(8)本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9)所带班级学生一考不及格率低,无作弊人数。(10)寝室卫生情况良好,违章率低。(11)学生管理系统维护及时、信息完整,学生学费欠缴人数少。(12)积极开展就业推荐工作,及时有效与招聘企业联系,参与学校就业和生涯教育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招聘会和宣讲会,达到学校要求。(13)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国际交流、访学活动,学生参与人数多。3.辅导员评级办法“A”档评级条件: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中的3项基本要求和激励计划要求5项以上,第9项至第13项合计综合排名第1名。“B”档评级条件: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中的3项基本要求和激励计划要求4项以上,第9项至第13项合计综合排名前2名。“C”档评级条件: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中的的3项基本要求和激励计划要求中1-8项中的任意4项。“D”档评级条件: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的3项基本要求。4.辅导员发放档次及金额辅导员按照两部分工作的分别考核,按A、B、C、D分为4个档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划拨经费总额按档次分配如下:“A”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8000元;“B”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7000元;“C”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6000元;“D”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4000元。(三)实验教辅人员1.基本要求(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7月11日)(1)执行坐班制,出勤率不低于100%;(2)认真履行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和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3)负责填写所保管的实验设备的档案,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实验室运行过程的各类文档;(4)根据《实验教学计划表》排定实验课表,并在学院公布,学期中严格按课表执行;(5)协助实验教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确保实验教学的质量;实验教辅人员至少提前一天将实验布置好,并试做一次;(6)维护实验室环境卫生;做好设备、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实验项目的开出率,实验设备的完好率。暂时不用的设备、仪器,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尤其是大型(贵重)仪器,按其本身的维护要求执行;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给实验室主任。2.其他要求(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7月11日)(1)积极参与课程创新、实验创新、新课程实验设计,共同编制实验指导书并与任课教师共同试做实验。(2)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示范实验项目、实验教改项目申请;(3)参与新实验设备设计和采购,根据合同,参与验收调试,掌握设备使用方法;(4)参与工程教育教学团队;(5)承担班导师、竞赛指导导师、本科生导师等各类导师的指导工作。(6)对本校本科学生开放实验室,公开实验室开放时间和开放实验的项目;(7)发表实验教学改革论文1篇及以上;(8)参加实验教学管理和改革会议1次及以上;(9)获得市级及以上前2名、校级各类教育教学奖项负责人,(10)承担市级及以上、校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及实践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项目负责人。3.实验人员评级办法“A”档的最低要求是:合计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中的6项基本要求和激励计划要求5项以上;“B”档的最低要求是:合计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中的6项基本要求和激励计划要求3项以上;“C”档的最低要求是:合计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中的6项基本要求和激励计划要求1项以上;“D”档的最低要求是:完成激励计划岗位工作要求的6项基本要求。4.确定发放档次及奖励金额实验员岗位人员按照两部分分别考核,按A、B、C、D分为4个档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划拨经费总额按档次分配如下:“A”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8000元;“B”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7000元;“C”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6000元,“D”档:发放激励计划奖励4000元。四、其他说明1.自2015年12月1日起,学院的考勤补贴一并归到教师激励计划奖励中,不再单独奖励。2.调整系数(1).在岗工作时间调整系数(记为K2)K2=个人在实施激励计划的学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10。工作时间调整系数针对激励计划实施期间中途调离学校、退休等情况。(2)不重复:如果教师从开展的某项激励计划相关具体工作(如课外辅导班等)中已经获得了报酬的,根据情况决定该项工作的全部或部分不参与激励计划考核评价,或者从个人激励经费中扣除相应比例的已取得的报酬。3.本方案自提交学院二级教代会表决通过后执行。未尽事宜,须经学院领导工作小组讨论,由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动议,提交教代会集体讨论确定。4.本方案由学院党政领导共同负责解释。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5年11月5日
本文标题: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师激励计划经费分配工作细则(学校审核后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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