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k第12章中央银行(简)
第十章中央银行第一节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中央银行: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的金融机构;是统领一国金融体系、控制全国货币供应、实施国家货币政策的最高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是商业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产物。一、为什么要有中央银行2、货币统一的需要5、金融管理的需要4、最后贷款人的需要3、票据清算的需要银行券不统一的弊端:1)各种银行券之间的比价难以确定。2)真伪难辨,为交易带来不便。3)银行券仅在其发行银行业务范围内流通,不利于商品的大规模流动。统一全国票据清算作为金融体系的最后保护屏障1、政府融资的需要一般交易活动双方通过商业银行的收付款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叫支付;金融机构通过中央银行收付款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业务叫清算清算----替收付款双方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业务二、中央银行的发展1928年,只有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在流通中使用,其它的全部退出流通领域。1872年,开始担负最后贷款人的角色。1854年成为英国银行业的票据交换中心。1844年,英国通过《英格兰银行条例》。规定英格兰银行为唯一的发行银行。1833年,英国国会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具有无限法偿资格,但并没有垄断货币发行权。1694年成立,最早的私立股份制银行、由政府帮助设立。独占货币市场央行的正式产生1、英格兰银行1791年美国国会暂时批准成立第一银行,但是在各州银行的反对中停业。1913年经过周密的研究,美国通过了《联邦储备条例》,从而宣告了美国中央银行制度的确立。1816年成立美国第二银行,也遭到同样命运,于1836年宣告终止。联邦储备体系设有联邦储备局,有委员7人;美国全国分为12个储备区,每区设一联邦储备银行;不以营利为前提。发行钞票,代理国库,主持清算,保管会员银行存款准备金,具有中央银行职能。2、美国中央银行联邦储备银行由国会组建的作为国家的中心银行系统的操作力量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是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联邦储备系统的核心机构是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ReserveBoard,简称美联储它的全称叫TheBoardofGovernorsofTheFederalReserveSystem,即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称之为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美国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D.C.)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位,委员五名),须由美国总统提名,经美国国会上院之参议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为十四年(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四年,可连任)1926年3月6日生于纽约市1948年获纽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50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77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54年至1974年和1977年至1987年先后任纽约市工业咨询公司(汤森-格林斯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1970年任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顾问1974年至1977年任主席1977年后任国会预算局顾问、通用电缆公司、摩根公司、通用食品公司、莫森信托公司和飞马公司等公司的董事。1981年任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1981年至1983年任全国社会保险改革委员会主席1982年任总统国外情报顾问委员会成员。1987年8月被里根总统任命为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1991年7月,布什总统任命格林斯潘继续担任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1996年2月,克林顿总统提名他连任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6月20日参议院以压倒多数批准了提名。格林斯潘同时还兼任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主席。2000年1月4日,克林顿总统再次任命他为美联储主席,同年6月20日,他第四次就任该职。2004年5月18日,美国总统布什提名他继续担任美联储主席。同年6月17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布什的这项提名。6月19日,格林斯潘宣誓就职,开始其第五个任期。任职长达18年!格林斯潘的过失他在过去10年中将利率降到了过低的水平从而引发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与此同时他领导下的美联储却没有对包括次级贷款在内的新兴抵押贷款模式施加有力的影响和监管。正是由于这些抵押贷款市场一年前的崩溃和不断增长的拖欠最终引发了目前的金融危机。格林斯潘的功劳:顺利地渡过了两次衰退、一次股市暴跌及一次股市泡沫破裂,并且出现了历史上最长的一个经济增长期“经济沙皇”一言九鼎神话创造者“听不懂的老头”。股市风向标成功诠释“中央银行行长”一词的第一人罪魁祸首难辞其咎一个曾是美国举足轻重的人物名言:“如果你认为已经清楚地明白了我的意图,那我可以告诉你:你一定误解了我的话。本·伯南克(Bernake)简介1953年12月13日出生于美国佐治亚州的奥古斯塔1975年获得哈佛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79年获得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学位1985年起任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1996年-2002年任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系主任1987年起在美联储任访问学者1987-1989年在费城联邦储备银行1989-1990年在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1990-1991和1994-1996年在纽约联邦储备银行2002年8月5日开始任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联邦储备委员会)成员在2002年被布什总统任命为美联储理事之前,伯南克主要从事学术工作。他曾在普林斯顿大学工作17年,并担任该校经济学系主任。伯南克离开普林斯顿大学之后在美联储任主管官员,并与格林斯潘共事3年之久。2005年6月,他出任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2005年10月24日被布什提名为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第14届三、中国的中央银行1、中国中央银行的演变。在清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户部银行和交通银行都曾部分行使过中央银行的职能。1904年清政府成立户部银行1908年改为大清银行,1908年成立交通银行代替户部银行,但没有真正起到中央银行的作用.1924年孙中山在广州成立中央银行,1926年北伐军攻克武汉,同年又成立中央银行.1927年蒋介石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中央银行条例,1928年新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立于上海.1939年四行两局一库2、中国人民银行People'sBankofChina1931年,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次年开业.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1949年迁入北京,并在各地迅速建立区行、分行、支行等分支机构。196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并入财政部,成为财政部所属的二级机构。1978年3月恢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部级单位。1983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办理存款、贷款和汇兑业务的商业银行,又是担负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中央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颁发《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职能。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央行地位。中央人民银行的各大分行所在省:–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九个分行,–339个中心支行–1766个县(市)支行3、建立中央银行的途径私人或国有商业银行演变而成。老牌资本主义中央银行一般由此演变,如英格兰银行。成立之时就为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是20世纪新式中央银行的成立方法;如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由混合制银行改革为单一职能的中央银行第二节央行的体制比较一、所有制形式国家所有:大多数国家。英法德荷混合所有:部分股份由国家持有,部分私有–日本银行,比利时央行私人股份资本:资本全部由私人股东投入–意大利银行和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多国所有:如欧盟二、央行的组织结构单一央行制。–设立一家央行联邦央行制。–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中,央行作为一个体系而存在,由若干相对独立的地区央行组成。央行的职能由全体成员共同完成。如美国和德国第二节中央银行制度中央银行制度1.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三条途径:第一,由众多的商业银行中分离出一家商业银行,逐步演变为中央银行,通常称为演进型中央银行,如英格兰银行、法兰西银行;第二,专门成立的中央银行,通常称为创设型中央银行,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第三,由混合型银行改革为单一职能的中央银行,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计划经济国家,如前苏联、东欧各国、中国等。第二节中央银行制度按组织形式划分:(1)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即采取总、分行制,分行是总行的下一级组织,总行和分行组成中央银行统一体。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绝大多数属于这种类型,如英国、日本、法国等。我国的中央银行也实行这种制度。(2)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在国内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的中央银行机构,中央级是最高权力机构或管理机构,地方机构有独立的权力。例如欧洲中央银行。(3)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与普通银行职能不分,一家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办理普通银行业务,具体又有“大一统”式和非“大一统”式两种形式。(4)准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内没有真正专业化的、具备完全职能的中央银行,而是由几个履行有限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组成一个准中央银行体系的制度形式。采取这种形式的有新加坡、香港等。(5)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是把同一个货币联盟联系在一起,由参加这个联盟的国家共同建立中央银行。第二节中央银行制度按资本所有权类型划分,中央银行制度有四种形式。(1)国家所有制的中央银行,即全部资本归国家所有的中央银行,其产生有两种主要途径:由国家全额投资设立或对非国有中央银行进行国有化改造。(2)集体所有制的中央银行,指中央银行的资本由金融机构集体持有。(3)混合所有制的中央银行,是由国家和私人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央银行,其中国家一般持控制性股份。(4)多国所有制的中央银行,是指跨国中央银行的资本由跨国中央银行的成员国所共有。第二节中央银行制度二、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的性质是指中央银行是利用货币信用杠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监管的特殊的金融机构。是特殊的金融机构•经营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实现整个社会经济的某些目标。•它是保障金融稳健运行、调控宏观经济的国家行政机构•承担着监督管理普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重要使命•是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中心第三节中央银行的职能一、中国央行的性质1、中央银行是国家机关。不是普通机关,而是一种特殊机关;通过货币发行,金融监管以及货币政策,保证经济增长,社会稳定。2、央行业务活动原则应处于超然地位,在执行业务活动时,不应受到行政和其他部门的干预。定期公布业务状况,使社会及时了解货币政策,了解实施后所产生经济后果。以免因不合理竞争而威胁其他金融机构的生存.保持中央银行的权威,以领导其他金融机构。避免与其他银行争利;保持控制金融市场的力量。①相对独立性②不以盈利为目的③不兼营一般银行业务④公开性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性质地位经营目标职能是金融体系的领导力量,是国家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分是企业法人,是金融企业。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地方各级政府的干预。其设立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查批准,并受中央银行的监督管理。经理国库,发行人民币,它不吸收居民存款,也不向银行之外的企业贷款,不以盈利为目标发行、政府、银行的银行以吸收存款为其发放贷款的主要来源,并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支付、信用中介、信用创造美联储美联储不是美国政府的行政机构,不属于政府部门,这是美联储区别于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一大特色。美联储的职权和功能是由美国国会立法授予的,是个法律的产物,它最多可被称为是政府的代理机构。美联储在财政预算、政策决策、主管任免上都与政府部门有着极大的独立性:它不受总统换届的牵制,它的日常操作也不需要国会或总统的审批,它的地区储备银行的运作过程更像是私营公司集团二、央行的三大职能1.人民币由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是最高的货币管理当局,控制整个经济中的货
本文标题:k第12章中央银行(简)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198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