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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一、环境法四分法1.基本法2.环境要素法3.自然资源法4.防治污染法二、环境的概念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三、环境问题(一)概念: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二)发展(三阶段):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著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著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三)主要表现:1.全球变暖2.臭氧层破坏3.酸雨4.淡水资源危机5.资源、能源短缺6.森林锐减7.土地荒漠化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9.垃圾成灾10.有毒化学品污染四、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二)特征: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2.综合性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资源法是—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3.科学技术性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4.公益性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五、可持续发展(一)概念: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最广泛的定义和核心思想)(二)含义:1.可持续发展特别强调的是发展,把消除贫穷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条件2.可持续发展认为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3.可持续发展认为,每个人都享有正当的环境权利,即享有在发展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享有清洁、安全、舒适的环境权利4.可持续发展呼吁人们放弃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5.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快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研制和普及,并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6.可持续发展还非常强调人类必须改变对自然界功利主义的传统态度,树立起一种全新的现代文化观念(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1.将环境保护纳入综合决策,转变传统增长模式2.变革社会观念,发展适度消费的新大众消费模式3.开发同环境友善的技术,实现清洁生产,发展同自然相容的产业体系4.发展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和政策5.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新文明六、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作用(一)目的:是指环境立法目的,即立法者希望其所制定的环境法律所达到的目标或实现的结果。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3.合理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环境资源4.保障人体健康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作用:亦称环境法的功能,表示环境法存在的价值,环境法最基本的作用是调整因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1.国家进行环境资源管理的法律依据2.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质量的法律武器3.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4.促进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的教材5.处理环境国际关系,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工具七、环境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是指环境法的规定和实施所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或者说是指环境法律所规制的行为所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法律关系是环境法律调整现实的人和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结果。(课件:是指由环境与资源法所调整的各种关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定或涉及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合称为环境资源社会关系。)(二)特征:1.环境法律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是仅仅指人与人的关系2.环境法律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相互影响,甚至相互制约3.环境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和客体由法律确定,在不同国家、不同环境法律中有不同的规定4.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引起或形成环境法律关系的环境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5.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律关系八、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一)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又称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二)综合开发、利用、保护和、治理环境责任原则1.规定了环境资源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关系2.核心:可持续生产、消费和管理方式3.关键: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强调在预测人为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或增加不良影响的前提下,事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或扩大,或把不可能避免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控制在许可的限度之内(四)环境责任原则1.概念: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在生产和其他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应当承担治理污染、恢复生态环境的责任2.核心内容:“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3.意义:(1)明确了开发利用者的责任,有利于企业和个人积极防治环境资源的污染和破坏(2)明确了政府和污染源单位的不同责任(3)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4)有利于环境资源的节约利用,实现自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4.贯彻:(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2)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3)加强对承包经营活动的环境资源管理(五)环境民主制度原则又称为公众参与原则,是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程序或者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有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九、环境权(一)概念: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所承担的基本义务,即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合理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合理保护环境的义务。含义:1.环境权是一种环境法律权利2.环境权是基本环境法律权利和基本环境法律义务的统一3.环境权具有丰富的权能(二)性质:1.环境权是一项新型的人权2.环境权是一项主体广泛的权利3.环境权是一项价值取向多重的权利4.环境权是一项与义务结合紧密的权利5.环境权是一项内容丰富的权利6.环境权是一项有限度的权利(三)特征:1.环境权是环境社会关系的反映和法定化,是自然权利和环境道德的法定化2.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有不可分割性3.环境权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4.环境权是一种与多种基本人权或社会经济性法律权利有关联的新型法律权利(四)内容:1.环境资源利用权2.环境状况知情权3.环境侵害请求权(五)类型:1.个人环境权即自然人的环境权,是指自然人享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适宜环境的义务2.单位环境权是指单位享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法律意义上的单位,包括法人组织(如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和非法人组织3.国家环境权是指国家享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4.人类环境权是指人类作为整体有享用适宜人类环境的权利,也[具]有保护人类环境的义务十、“三同时”制度(一)含义:指对环境资源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资源保护设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二)内容:1.适用范围: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加以确定2.具体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责任: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一、环境污染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是指环境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致使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发生变化,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而影响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不利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二)特征:1.是伴随着人类物质生产、日常生活而产生的,发生在人类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2.具有积累性、滞后性、流动性、综合性和广泛性3.往往同时侵害多种权益4.具有不易发现性和不易治疗性十二、环境违法行为1.概念: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侵犯环境社会关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2.特征:(1)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3)尚未构成犯罪(4)后果是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十三、环境民事法律责任(一)概念: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二)特征:1.以环境义务为基础和前提2.具有强制性3.主要是财产责任4.具有补偿性5.是特殊侵权责任(三)构成要件:是指环境民事法律责任行为人承担环境侵权行为责任的条件,它是判断侵权行为人是否应负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的根据1.破坏环境侵权行为:过错原则2.污染环境侵权行为:无过错原则(四)主要承担方式:排除危害:是要求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因其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妨碍以及各种有害影响的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是指加害人因自己的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损害时,加害人应依法以其财产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的一种责任形式恢复原状:是要求环境侵权行为人将被侵害的环境权利恢复到被侵害前原有的状态的责任形式十四、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案例)(一)环境行政违法行为:1.概念: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义务,侵害环境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2.特征:(1)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3)尚未构成犯罪(4)后果是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1.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概念: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环境刑侦法律规范或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义务所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2.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特征:(1)主体特征: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客体特征:针对环境行政违法行为(3)内容特征:法律责任3.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构成要件(1)行为的违法性(2)行为人的过错(3)行为的危害后果(4)因果关系4.环境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原则(1)责任法定原则(2)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的原则(3)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形式(1)环境行政处分概念:是指依照行政上的隶属关系,由上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依法对实施了环境违法行为的下属工作人员或下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所做出的行政制裁特点:A.实施环境行政处分的机构,必须是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处分权限的行政机关、上级主管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B.受处分者是环境监督人员个人,对单位不能实施环境行政处分C.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责任形式D.限度时尚未构成犯罪种类:A.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
本文标题: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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