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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八章
《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第二节人寿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的特点二.人身保险的类型《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保险标的不可估价性•保险金的定额给付性•赔偿原则的不适用性•保险利益的特殊性•保险基金的储蓄性•保险合同长期性•保险费率为均衡费率•保险业务的复杂性1)提取准备金方面:保险人对每份人寿保险单逐年提取准备金2)保险基金投资方面:对投资依赖性强3)保险效率存续管理方面:保单调整的难度大、对续期业务依赖性强4)业务管理须有连续性一.人身保险的特点保险业务的复杂性《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4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1.人寿保险2.健康保险3.意外伤害保险二.人身保险的分类《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5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传统寿险分红保险寿险创新1.人寿保险《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6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定期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险•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传统寿险分类一次性给付生存保险年金保险趸缴保险费期缴保险费《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7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①保险期限方面②保险精算方面③给付方式方面④经营风险方面⑤合同条款方面⑥除外责任方面2.健康保险健康保险的特点《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8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医疗(费)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生育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费用型津贴型健康保险的分类常见健康险险种《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9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1.传统的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方法2.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方法的新进展健康保险经营风险的控制与管理《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0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1.免赔额2.等待期3.比例共付4.保额限制5.除外责任1.赔案审查2.住院费用的账目审核3.病人和医生(医院)黑名单4.理赔经验分析5.定点医院的建立传统方法--产品开发时传统方法--理赔时《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1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1.对医疗服务过程的控制2.无赔款优待等利润分项措施3.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4.管理型保健健康保险风险控制方法的新进展《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2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医疗服务利用审查第二外科医生手术意见医疗服务使用情况监测医疗服务补偿方式变革建立选择性服务网络主管医师(全科医生)的“看门人”制度对服务提供者进行考核与评价病历管理风险共担和奖励对医疗服务过程的控制管理型保健《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3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故或残疾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1.保险金给付的比例性(P464)2.保险费率和准备金提取计算类似财产损失险;3.保险期限短4.核保条件宽松5.多为附加险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4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特种意外伤害保险–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主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类《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5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的类型二.寿险保险费计算《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6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传统寿险分红保险寿险创新一.人寿保险的类型《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7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终身寿险又叫终身死亡保险,它是一种不定期死亡保险。只要投保人按时缴纳保费,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投保人可以中途退保,获得退保金。•定期寿险也称为定期死亡保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为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如期限届满,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1.死亡保险《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8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是指以生存与否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被保险人每生存一个给付期间,保险人给付固定金额的生存保险。•每隔一定的时间(一年、一个季度、一个月等)支付固定的金额,称为年金。2.生存保险--年金保险《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19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按缴费方式–缴年金&期缴年金•按被保险人人数–个人年金、联合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按给付金额–定额年金&变额年金•按给付开始时间–即期年金&延期年金•按给付方式–终身年金、最低保证年金&定期生存年金年金保险的类型《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0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也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届满,保险人都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是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结合起来的保险形式。•特点1.承保责任最全面2.费率较高3.具有储蓄性特点3.两全保险《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1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寿险创新的背景•寿险创新的主要形式4.寿险创新《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2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1.保险金额通常是以一个固定的数额来表示的,而由于通货膨胀所引起的购买力的下降,保险的保障作用明显减弱2.在公司的投资组合中,一般来说,债券所占比重较大,而除了那些新近购买的债券以外,所有的老债券所反映的还是过去的通货膨胀率,这个通货膨胀率很可能是明显低于当前和未来的通货膨胀率的寿险创新的背景--传统寿险对通货膨胀的反应很弱《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3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变额寿险•万能寿险寿险创新的主要形式《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4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额随其保费分离账户的投资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的寿险。1.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个最低保险金额2.变额寿险设立分立账户,它与公司的传统保险业务是分开管理的3.保单的分险由被保险人(保单持有人)自己承担变额寿险《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5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变额寿险--平安投资连结保险保单年度保险费分配风险保额对应的保险费风险保额累计保额每期保险费投资账户首年1260012601万元1万元次年126024010201万元1万元+240*以后各年126010562041万元1万元+1056*《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6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以调整、非约束性的寿险。•保单持有人在缴纳一定量的首期保费后,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任何时候缴纳任何数量的保费,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付保单的相关费用,有时甚至可以不再缴费。•保单持有人首先缴纳一笔首期保费,确保其包含维持合同效力的各种费用。以后各期保费可以由投保人在任何时间、不定额地缴纳。•为了防止保险合同失效,保险人通过各种方式提醒投保人缴费。万能寿险《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7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计算寿险保险费的要素死亡率费用率预定利率生命表计算公式二.寿险保险费计算投保人数*个人保险费=发生风险人数*个人保险金个人保险费=个人保险金现值*(投保人数/发生风险人数)个人保险金现值=保险金额/(1+预定利率)计息期数《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8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生命表年龄(x)年初生存人数(lx)年内死亡人数(dx)生存率(px)死亡率(qx)平均余命3597973811700.9989060.0011943697856812480.9987250.0012753797732113360.9986330.0013673897598514370.9985280.0014723997454815490.9984110.001589《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29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二节人寿保险•设某人在35岁时投保3年期生存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预定利率为5%,计算趸交保险费是多少。–求出保险金额的现值=50000/(1+5%)3–查阅生命表,得到投保人数和发生风险人数分别为979738人(35岁)、975985人(38岁)–根据公式计算出趸交保险费为43026.43(元)寿险保险费计算--趸交定期生存保险《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0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一.犹豫期条款二.宽限期、中止、复效条款三.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四.不可抗辩条款五.红利条款六.受益人条款七.保险金给付条款《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1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该条款允许保单持有人在收到保单后的一个期限内(通常为10天)进一步考虑是否应当或者需要购买该保险。在免费观望期(犹豫期)内,保单持有人可以撤销合同,保险公司将如数退回投保人缴纳的首期保费。保险责任在免费观望期内通常有效,但在投保人取消保单后则失效。一.犹豫期条款《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2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条款产生的前提•宽限期条款•中止条款•复效条款二.宽限期、中止、复效条款《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3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分期缴费的方式,可能使投保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缴费日期按时缴纳保险费,因此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条款产生的前提《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4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缴费日:保单周年对应日•催缴次日起30日为宽限期•缴费对应日起60日为宽限期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1.利用现金价值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2.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宽限期条款的内容《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5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宽限期届满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当期保险费,则保险合同中止,合同效力暂时丧失。•中止期为自宽限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在中止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中止期届满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中止期内,在符合条件时可以恢复合同效力。中止条款[48]《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6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保险合同效力恢复。复效条款思考题:投保人为什么要申请复效,好处是什么?《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7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1.保险合同解除的处理2.现金价值的概念3.现金价值的使用三.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8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十日内解除保险合同•合同生效后,两年内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两年后解除合同保险合同解约的处理《保险法》第43、44、45、47条《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39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现金价值存在的理论依据•现金价值的性质•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的含义现金价值的概念《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40第八章人身保险第三节寿险标准保单条款死亡率特征均衡保险费方式[98]•自然保险费:是按照正常死亡率为缴费标准计算得到的保险费。随着被保险人年龄增加保险费逐年增加。•均衡保险费:在保险缴费期内,每年缴纳的保险费数额是固定的,不随年龄的增加而增加。现金价值存在的理论依据《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41051015202530354010305070男性女性均衡保险费《保险理论与实务》冯光娣42年龄死亡率(‰)自然保费均衡保费351.0571.03122014.185150401.6501.60975614.185150452.6582.593171
本文标题:《保险理论与实务》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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