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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理解项目管理模式——代建制摘要代建制的产生是我国政府对投资体制进行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建设投资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建立的一种建设管理模式,无论是在市场化运作、项目管理等方面,均体现了独特的优势。所以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阐述如何更好地理解项目管理模式——代建制!关键词管理模式代建制一、“代建制”的含义和实质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那么什么是代建制呢?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经过规定的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业,代理投资人或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设。所选择的有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期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促使政府投资工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职能分离,通过专业化项目管理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二、“代建制”的起源和在我国的应用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代建制的推行,关键在于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素质的代建单位,用合同来约束代建单位的代建义务。代建制的实施是通过市场招标选择项目代建人,即政府投资人从市场采购项目管理服务资源,这样既落实了政府投资人对项目监管的深度和力度,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又能使政府的项目管理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转变,规范了政府自身投资行为,遵循市场规则。现阶段代建项目主要分解为项目建设前期阶段、项目的实施阶段以及项目竣工验收阶段:1.项目建设前期阶段。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组织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并将招标、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报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备案;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拆迁、施工、环保、消防、水电、园林、绿化和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2.项目的实施阶段。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组织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并将招标、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报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备案;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报送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向省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3.竣工验收交付阶段,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省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总之,概括起来”代建制“模式下代建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具体包括:(1)工程前期征地拆迁和市政配套等工作的协调管理;(2)协助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策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4)协助招标公司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5)向业主提供全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6)负责优化设计,核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和施工组织方案等工作;(7)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8)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投资控制和工程设计签证,并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9)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业主审批;(10)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或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重大调整或变更报业主审核,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1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生产试运营,协助办理权属登记,负责编制竣工档案并移交业主;(12)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以及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等。三、“代建制”与传统建设管理模式的区别1.“代建制”与“总承包制”。“代建制”不同于目前通称的“总承包”制。工程总承包制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总承包企业按约定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和造价等向业主负责,业主或业主聘请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作为其代表管理工程实施,业主对工程管理介入不深。“代建制”与“总承包”制的突出区别表现为:代建单位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也即项目业主、甲方),拥有法人的权利(包含在政府监督下对建设资金的支配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含投资保值责任)。而总承包企业,不具备项目法人地位,不能取代原有的基建班子,不能改变原有的管理弊端。2.“代建制”与“项目管理制”。“代建制”也不同于目前通称“项目管理”制。工程项目管理制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参与工程的建设,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管理。由于代建单位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拥有法人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项目管理企业不具备项目法人地位,不能取代原有的基建班子,不能改变原有的管理弊端。四、实施“代建制”的必要性及意义实施代建制后,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建设阶段管理主体,可以充分发挥其社会化、职业化、商业化的优势。概括起来有以下作用:1.使项目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使用单位将前期工作委托代建单位通过选择专业咨询机构完成,而非自己决策。这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作不仅能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深度要求,更重要的是能更好地满足项目后续工作的需要。前期决策阶段所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及投资,一经确定,便不得随意改动,使得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科学性得到切实体现。同时,政府需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因此,政府必须比以往更加重视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计划,列出项目重要性顺序,循序渐进,量力而为,从而可改变当前因政府实施项目过多而产生的负债建设、拖欠工程款等不良现状。2.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可大幅度的提高。通过招标选择的代建单位往往是专业从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的咨询机构,它们拥有大批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知识和经验,熟悉整个建设流程。委托这样的机构代行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管理,能够在项目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主导作用,通过制订全程项目实施计划,设计风险预案,协调参建单位关系,合理安排工作,能极大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用单位也可从盲目、烦琐的项目管理业务中超脱出来,将精力更多的放到本职工作上去。3.有利于保证工期,提高工程质量。代建制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利用代建单位独立的、强大的专业化项目咨询管理力量,强化和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科学合理地优化工程设计方案。根据投资控制目标、设计与施工的最佳结合要求,优化工程设计,从而解决工程设计与施工长期相互脱节、摩擦而产生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失控等诸多问题。4.有利于遏制腐败。“代建制”的实行将打破现行政府投资体制,使用单位不再介入项目前期服务、建设施工和组织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环节的招标定标活动,只是负责进行监督,这将有利于遏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腐败事件发生。代建制这种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可能不是为了预防贪腐,但它的实施克服了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现象,将有效遏制项目建设的贪腐行为,成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障。5.可使项目控制得到真正落实。代建制为政府投资项目引入了更严格的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法制建设机制,在满足项目功能的前提下,保证项目的投资、质量和进度达到要求。由于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的委托合同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动,代建单位将全心全意做好项目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工作,使用单位则侧重于监督合同的执行和代建单位的工作情况,对项目的实施一般不能无故干涉。6.可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代建制采用多道环节的招标采购,竞争充分,无论是投标代建的单位还是投标前期咨询、施工或设备材料供应的单位,将会尽其所能,以合理的报价提供优质的技术方案、服务和产品,这不仅有利于降低项目总成本,还能起到优化项目管理的作用。总之,项目推行代建制后,不管对代建单位、政府部门,还是承包单位和各个供货商都能责任分工、目标明确。作为政府监督部门对项目的监管也会更加规范有力。
本文标题:浅析如何理解项目管理模式代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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