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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出于某些原因写下了这篇文章。在开始这篇文章之前,请大家回头顺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历程往回走一次来看一下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搞“法治”?很简单,从表象上看,当今中国的现状就是贪污腐败,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社会不公等等。而根据世界各国现有的经验来看,似乎只有诸如诉诸法制,建立法治体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系列信条才能避免充斥这种现象的国家滑向深渊。这一点先按下不表,待我们一一看来。那么,首先,为什么会出现上面说的那些乱象?最直接的原因是过去十几年的市场经济与私营经济改革,我们既看不到也感觉不到所谓“无形的手”,然而权力之手却无处不在,一个本应自由的市场里,资本被权贵所垄断,最后经济是发展了,代价呢?最浅显的一点至少就是不正当的政商关系被快速增长的经济不断放大。那么,为什么还要搞市场经济、鼓励私营企业呢?答案也很简单,如果不搞市场经济,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你生活在北朝鲜那样的地方,要么就是中国已经像苏联一样解体了。执政的中共不愿后者发生,老百姓则不愿前者发生。所以市场经济的成果是不容否认的。现在站在我们回去的原点望向“未来”,不难发现,中共一直在“摸石头过河”,被问题倒逼着一步一步“深化改革”,这没什么不好的,至少比最初用逻辑和理性设计出的那个“共产主义社会”更令人满意。看似每一次改革发生之前,都伴随严重的争论,如八十年代围绕“两个凡是”与“真理标准”的斗争,九十年代“姓资姓社”以及“私营经济”的争论,还有几年前发生的改革是否走对了的大辩论实在令某些人心冷,但是结果告诉我们一步一步的改革远比一蹴而就的革命更符合社会变革的要求。而贯穿每一次争论的焦点只有一个:要不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或者说要到什么程度。每次改革措施几乎可以说都不是我们自己的发明,从土地承包、国企改革、市场经济,都是“照搬”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国家已经运行多年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而每一次改革中都保持不变的就是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实际上,“共产党的领导”成了所有中国特色中真正具有实质内容的最大中国特色。邓小平时代,无论是“真理标准”的讨论,还是“姓资姓社”的争论,最后都会被老人家一锤定音:只要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只要是共产党领导下的,都是社会主义。但小平之后的领导人再无此“魄力”,却不知是福是祸。而“三个代表”的提出是中共第一次试图对自身做一些调整,是要以改革共产党自身来适应新的形势,而不是要求整个国家与社会随着党的意志起舞。“三个代表”发挥了多大作用,见仁见智。单从之后十几年的情况看,情况复杂甚至很难说那些结果和“三个代表”有多大相关性:经济大发展,中国崛起,贫富差距、贪污腐败、道德滑坡、社会不稳等等。问题出在哪里?左派说,思想解放、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私营经济等等都削弱了党的绝对领导;右派说,思想解放、对外开放肯定没错,因为世界上只剩下北朝鲜等一两个国家还拒绝这样做;市场经济更没有问题,全世界几乎所有国家都在搞市场经济为主,计划经济为辅,区别就在于政府干预力度大小,而少数坚持计划经济的,几乎都是穷得揭不开锅的,所以只能进一步深化改革云云。就49年之后的中国的情况,共产党领导中国搞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允许私营企业,都没有错,而且也确实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如果我们看看每一次改革都出现的问题,尤其是某些中途不得不半途而废或者被利益集团劫持的现实(带有个人臆测色彩),就不难明白:从始至终没有解决权力归属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虽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公平,依法保护自己的各项权利的口号早已深入人心,并且我国也不是没有宪法或法律,从纸面上的法律看中国不比任何现代国家差,我们甚至从“法制”到“法治”也讲了几十年,但普通民众都清楚,各地大大小小的党政官员都可能影响甚至决定法院的判决;普通村民同一个村官打官司都胜算很小,因为你讲法他却代表了“党”。我们这些年的改革,吸取了人家的诸多先进经验,唯一没有吸取的就是没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才是最大的问题。这个问题有解吗?不敢断言,但至少有一种疑虑存在,那就是到底是“法大”还是“党大”?如果是党大,且不论是否违背法的精神,当法治输给人治的时候,法治就已经名存实亡,如果是法大,请问,当一些党员与领导干部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拥有了不受限制的权力时,当官员们剥夺民众自由,不受群众监督时,当利益集团依仗公权力肆无忌惮时,谁,或者说哪种权力来制约这种权力以实现法大于党?简言之,不处理好执政党自身的问题,任何改革都不可能真正走远。不解决不受限制的权力这个根本性的问题,任何改革,无论多么好听,最终都无一例外地会制造出更大、更多的问题。我们也许会有所得,但是很多问题或许将就此埋下伏笔。而这个真正的问题,我不禁想问一声,在中国,真的有解吗?历史上从来没有哪个国家的共产党带领国家搞市场经济,发展私营经济,搞法治、自由和民主的,但中国共产党正在做。经济学家不知道如何解释中国经济,政治学家找不到理论来说明中国,但这在国内都不是问题,只要加上一个“中国特色”就可以了。实事求是地说,中共领导的经济建设与改革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然,这样的成绩与其自身的根基是否自相矛盾还有待商榷,但至少在限制权力,遏制自身腐败上,中国始终没有取得太大的进展。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一切法治都浮于表面。在中国,共产党的统治不容置疑也不可置疑,就像法国大革命一样,流了那么多血得到的自由不能因为流了太多血又还回去,我党毕竟为我国家实现了繁荣与统一,任何想要颠覆这一既有成果的人都在犯对全国人民的滔天罪行,因为历史、时间与外敌不会给我们机会去重新生长培育一个权利天生分置的国家,承认既有事实是讨论怎么解决问题的前提,就我而言,看得到的出路就只有逐步去削减某些权力,信任并培养同时不去干涉公民的公共责任意识,让民众不受限制的监督权去制约所谓的公权力,只有在平衡中,法治才有可能生长。
本文标题:浅谈中国法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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