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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十级工伤赔偿标准(2016年)——向茂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5580元(或者7个月×本人工资)。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万。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万。以上两项的计算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27条。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月数×5580元(或者停工留薪期月数×本人工资)。注:一般十级停工留薪期月数是4个月。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期参照标准的通知》。2五、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住院天数。计算依据:《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函)。以上五项之和再加上必要的交通费、鉴定费即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备注:1.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以当地社平工资计算。5580元为苏州市上一年度(2015年)社平工资。2.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其他项费用由保险基金(社保所)支付。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3.工伤处理的法律程序是: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向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费用→结束。此外,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4.特别注意事项: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必须要注明:申请鉴定伤残等级、申请鉴定停工留薪期。5.申请工伤认定时限:单位申请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受害者本人申请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3
本文标题:江苏苏州十级工伤赔偿标准(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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