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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
1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六部委批复的《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探索江西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子,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全面把握《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我省生态环境优良、生态区位重要,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提升我省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形成发展新优势;有利于提升发展质量,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有利于巩固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屏障,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有利于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率先走出一条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路。(二)准确把握实施重点。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根本方针,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基本途径,坚持用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构建“六大体系”,推进“十大工程”建设,努力使我省成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全国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区。2(三)努力实现各项目标。有步骤、分阶段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一年开好局、三年见成效、六年大进展。一年开好局:到“十二五”末,《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和组织协调机构建立健全,专项规划和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先行工程全面启动,全省上下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识与合力。三年见成效:《实施方案》提出的2017年各项目标顺利实现,部分领域和区域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全面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生态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六年大进展:到2020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格局全面形成,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在若干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建设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二、突出重点,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六大体系”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责任追究,努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开发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保护和建设好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一)构建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体系1.尽快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省级财政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奖励补助力度,增强地方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研究制定针对不同功能区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不同区域的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产业,对不同区域的投资项目实行不同的资源消耗、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等管理措施。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3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引导产业、人口等要素向重点开发区集中。切实抓好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尽快启动省级试点,出台省级层面支持限制开发区域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将我省武夷山脉、罗霄山脉、幕阜山脉、怀玉山脉、雩山山脉核心区域县(市)和重要江河源头县(市)、鄱阳湖湿地调整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2.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空间管制措施。加快推进国家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将禁止开发区和重要江河源头、主要山脉、重点湖泊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地区划入红线范围。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将耕地林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列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强化城乡规划约束力,划定城市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严格“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四线管制,坚决制止城镇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3.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建立以鄱阳湖为核心,以“五河”为纽带,干支流、上下游市县政府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制度,加强跨界流域水质及水量断面监测,建立跨行政区的水环境保护奖惩机制。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容量不足的区域,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市县生活、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必须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严格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适养区,在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外一公里内严格控制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修订完善涉河、涉湖规划制度,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建立流域规划治导线管理制度,落实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和开发利用区,严格分区管理。创新河湖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政府一把手负责的“河长制”,对河湖的生命健康负总责。“十三五”末全面完成河湖水域岸线登记、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4推进出台《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建立以河湖水环境、岸线管理、河道采砂等为重点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湖水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4.推动市县空间规划改革创新。鼓励和支持县(市)探索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探索整合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科学划定并落实用地、产业、生态等管控边界红线,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探索建立市县空间规划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多规合一”常态化管理。搭建统一的“多规合一”空间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整合项目审批流程。支持鹰潭市、樟树市开展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支持于都县国家级和鹰潭市、萍乡市、乐平市、丰城市、吉安县、湖口县、婺源县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赋予相关先行先试权力。(二)构建环境友好的绿色产业体系1.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产业集群,重点培育60个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和20个省级工业示范产业集群,发展壮大75个农业产业集群、35个旅游产业集群、16个现代物流产业集群,扶持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大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打造一批优强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亿元的绿色食品企业和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2.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大力推进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实施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证明商标保护工程,打响江西绿色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发展绿色工业。突出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扎实推进重大新兴产业高端项目建设。推进传5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重点推进一批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发展。严格执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禁批限批政策。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发展物流产业,加快推进骨干物流工程,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物流港”试点。围绕发展金融业,加快推进南昌金融商务区和金融产业服务园建设,抓紧组建我省地方法人银行和保险公司。围绕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全省统一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培育一批新型养老产业集聚区和养老产业连锁集团。围绕发展电子商务,建设陶瓷、特色农产品等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集聚区。围绕发展旅游业,大力实施生态旅游示范工程,努力把江西生态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巩固和提升“江西风景独好”品牌形象。3.完善绿色产业政策规划体系。抓紧编制现代农业强省建设规划,加快制定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意见。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进一步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等产业发展的措施。抓紧出台促进健康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省电子商务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专项规划。4.推进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加快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着力争取和推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清洁化园区等试点示范。实施工业清洁生产促进工程,重点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实施一批清洁生产项目。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动农业生产循环化改造,加快创建一批“猪—沼—果”、6“秸秆—食用菌—有机肥—种植”、林禽渔立体复合种养等模式的循环型生态农业示范园。5.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争取尽快启动彭泽核电站一期工程,做好万安烟家山核电厂址保护工作和吉安何魁、鹰潭铁山岭核电厂址论证工作。积极推进新干、井冈山等大中型水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金沙江下游水电等直流特高压入赣工程。推进天然气建设工程,加快西气东输三线、新粤浙线、省级天然气管网工程等建设,推进赣州、新余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光伏发电应用。积极有序推进一批风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加大火电清洁化改造力度,加快“上大压小”工程建设。(三)构建节约集约的资源能源利用体系1.推进节能降耗。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制,严格节能标准和节能监管。加快推进钢铁、有色、水泥、焦炭、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可再生、绿色建筑材料。大力倡导和推行公共交通出行,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进“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制定城市综合体、公共机构办公场所等能源使用定额标准和效能标准,推行街道和楼宇能源智能管理系统。2.加强水资源节约。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三条红线”管理,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阶梯水价制度。加快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和水资源管理监测系统建设。制定完善重点行业节水标准,推进一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制定出台推广节水技术、产品和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激励政策,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实施一批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重大项目。7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林地保护制度,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损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经认定可视作补充耕地,验收后用于占补平衡,在非农建设占用时除需按照法律程序报批外,仍要实行“占一补一”。继续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等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和投资强度要求,推进项目入园和标准化厂房建设。深入开展建设用地专项清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4.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深部找矿专项行动,建设南方离子型稀土、硬岩性铀矿战略资源储备基地,组建中国南方大型稀土集团。加快江西铜矿、赣州稀土等国家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支持赣南地方钨矿、赣中铁矿田项目等列入第二批国家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支持萍乡市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基地、赣州市建设共伴生矿及尾矿综合利用基地和吉安市建设尾矿综合利用基地。在矿山分布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建设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通过复垦还绿、绿色矿山建设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山环境治理。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强化矿产资源和矿山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四)构建安全可靠的生态环保体系1.强化生态建设。加强对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加快推进以赣江抚河下游尾闾地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为重点的“五河”尾闾河道疏浚、生态堤防建设、水系连通和生态整治。争取国家将鄱阳湖纳入重点流域治理范围,推进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做好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编制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进南昌、新余、萍乡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县、乡(镇)、村建设,构建四8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启动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珍贵阔叶林培育工程,调整和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启动水源涵养林建设,完成国家下达的林地和湿地保有量任务。提升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全省森林
本文标题: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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