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DOC 27页)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2008年版)本说明是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中各评价指标的作用和评价方法的解释,以加深对各指标的理解,掌握各指标的计算与评价方法,用以指导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工作。不同的城市规模、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需求特点,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不同。为公平地评价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科学合理地引导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进程,2008年的评价体系分成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所有城市都要考核,附加指标只对指定类型城市进行考核。该体系中,按考核要求把65个指标分成核查指标和调查指标两大类,核查指标是指以自评数据为基础,对某些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的指标;调查指标是指以实地调查、测算所得数据为准的指标。其中,P4、P10、P30、P31、P32、P33、P34、P35、P36、P37、P38、P39、P40、P41、P42、P44、P47、P48、P49、P50、P51、P52、P53、P54、P55、P56、P57、P58、P59、P60、P61、P62、P63、P64、P65等35项指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考核,P2、P3、P5、P6、P9、P11、P12、P13、P15、P16、P17、P18、P19、P20、P21、P22、P23、P24、P25、P26、P27、P28等22项指标由城建部门负责落实、考核,P1、P7、P8、P14、P29、P43、P45、P46等8项指标由政府牵头、多个相关部门协同落实。一、评价范围说明(一)城市分类特大城市:北京、上海;A类城市:地市级以上城市。市区上年度国内生产总值500亿元以上(不含市辖县国内生产总值),或市区总人口200万以上(不含市辖县人口,县级市为城关镇人口,下同)的城市;B类城市:地、市(不含县级市)、州、盟。市区上年度国内生产总值250(不含市辖县国内生产总值)亿元以上,或市区总人口50万以上且市区上年度国内生产总值170亿元以上的城市;C类城市:县级市、县上一年度国内生产总值90亿元以上,或市(城)区总人口100万以上但上年度国内生产总值不足170亿元的城市;D类城市:其他城市。(二)统计范围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对核心城市,它包括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的若干个已经成片建设起来,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对一城多镇来说,它包括由几个连片开发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组成。因此,建成区范围,一般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能包括的地区,也就是这个城市实际建设用地所达到的范围。市区:指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水域面积)。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不包括市辖县(市)。按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区划面积为准。市区人口:指城市行政区域内有常住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的人,以及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劳教人员。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是指持出生、迁移、复员转业、劳改释放、解除劳教等证件未落常住户口的、无户口的人员以及户口情况不明且定居一年以上的流入人口。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不包括市辖县(市)。按公安部门的户籍统计为准。二、评价指标说明(一)交通管理体制、政策与规划1.交通综合协调机构符号:P1说明: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构是使城市交通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组织保障。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构的建立和健全,反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视程度及协调能力。评价要求:核查指标。提供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名册、相关政府文件、协调会议记录或工作简报等,重点要了解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工作情况。指数确定:根据汇报及查阅相关文件,确定满足几项内容,换算为相应指数。指数[80,90)的定义是大于等于80,小于90。以下各指标同。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符号:P2说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保证交通建设、管理的科学性、避免重复建设和决策失误的最重要环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不同的城市规模,交通方式构成和主体交通方式不同,因而对交通规划的类型要求也不同。评价要求:核查指标。特大型城市要求提供包括交通枢纽规划、停车规划、交通需求管理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文本以及包括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在内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文本或单独的上述内容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A、B类城市要求包括公共交通规划、交通枢纽规划、停车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文本或单独的上述内容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C类城市要求提供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指数确定:根据查阅的材料确定满足几项内容,换算为相应指数。未经政府批准实施的计“0”分。3.城市交通专项规划符号:P3说明:根据城市总规和综合交通规划,各城市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包括公共交通、停车场、慢行交通系统等方面的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城市交通发展的目标和实施计划。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规划文本、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政府发布实施等材料。特大型城市及A、B类城市要求提供公共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停车场规划等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C类城市要求提供包括公共交通规划、停车场规划等内容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文本或单独的上述内容的规划文本、专家评审意见、市政府批准的文件。上述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慢行交通系统规划,慢行交通包括步行和非机动车等交通系统。该规划可在综合交通规划中体现或形成单独文本。指数确定:根据查阅的材料确定满足几项内容,换算为相应指数。未经政府批准实施的规划不计入满足项。4.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符号:P4说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制定,是指导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走向科学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技术文件,反映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程度、计划性和领导的重视程度,是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重要保证。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文本(或同时提供交通管理规划文本和交通安全规划文本两套文本)、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及市政府批准文件等材料。指数确定:根据满足几项内容,换算为相应指数。管理规划和安全规划均未制定的计“0”分。5.交通影响评价符号:P5说明:交通影响分析是保证大型项目开发建设不导致开发对象周边交通服务水平下降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土地超强开发的规划控制措施。关于大型项目:(1)建成区内,建筑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2)边缘集团、卫星城及重点地区,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3)其他地区,建筑规模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4)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项目;(5)上述公建和城市交通设施项目的改建扩建。关于交通影响分析的对象:(1)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规模和项目开发性质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非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在城市中心区或交通敏感的区域,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下同);在中心区外围的市区或交通相对宽松的地区,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开发性质:使用性质及开发规模发生变更;小区规划;在城市重要干道两侧的开发和改造;重要的公共建筑;产生交通量变化大的其他或临时用途建设项目等。(2)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均须进行交通影响分析。(3)交通影响分析应在项目报建审批阶段进行。但当非交通设施项目的建设规模超过规定标准8-10倍,或建设项目属于大型交通设施,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开发项目,在项目的选址、立项阶段需进行初步的交通影响分析。关于交通影响分析的内容:(1)交通影响分析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分析范围确定;现状交通分析;交通量预测;交通影响评价;改进措施;结论与建议。(2)分析范围确定:分析范围应包括拟建项目对道路交通产生显著影响的区域。一般情况下,应选择拟建项目所在的由城市主干道围合的区域。对于需在立项阶段进行初步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和对交通影响较大的项目,分析范围应适当扩大。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当年进行了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文件和所有大型项目的情况,以及这些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当年的大型项目包括所有在建项目、当年内通过审批的项目。指数确定: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数据,计算P5值并换算出指数。6.城市交通年度报告符号:P6说明:城市交通年度报告是全面反映城市交通现状、城市交通规划情况的交通综合性报告,体现了城市交通政策导向、规划与实施情况、运行与管理效果。报告既是对城市交通发展的年度总结,也是制定城市交通下一步发展计划和规划的依据。报告应由有关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数据调查充分,内容全面翔实,并由政府批准后每年定期对社会公布或公开发行。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城市交通年度报告文本,提供相关管理规定文件和资料,提供政府批准文件;指数确定:通过查看相关文件,根据满足几项内容,换算为相应指数。(二)公共交通1.公共交通优先政策符号:P7说明:切实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是调整交通结构、解决城市交通拥挤和交通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必须通过政策、规划、法规、技术标准、管理规定等综合措施促进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市政府颁布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政府或规划部门批准的公共交通线网规划、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法规、实行低票价政策、实行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划拨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等文件以及场站建设、车辆配备、设施装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并提供落实的依据。指数确定:查阅资料。根据查阅资料情况,确定满足几项内容,换算为相应指数。2.城市公共交通投资比重符号:P8说明:此指标是衡量公共交通优先和可持续发展政策是否得到落实的重要指标。评价要求:核查指标。提供前三年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数据等相关统计资料。指数确定:核查当地提供数据换算为相应指数。3.综合交通枢纽换乘时间符号:P9说明:无缝衔接及零距离换乘是以人为本的交通系统的目标之一。城市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的平均换乘时间各交通方式间或同种交通方式内部换乘是否方便的重要反映。评价要求:调查指标。指数确定:随机选取3个大型交通枢纽(城市内交通枢纽个数小于3的城市,选取全部交通枢纽;交通枢纽:不同种交通方式换乘处或同种交通方式换乘处;大型交通枢纽,即选取客流量多的枢纽;机场、港口、火车站、公路长途客运站等对外枢纽,只计算到达城市或离开城市的单程时间,如从公交车下车到火车站内部的步行时间),每个交通枢纽内,调查人员随机选取两种换乘方案,亲自记录换乘时间,据此计算平均换乘时间,并换算出指数。4.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设置率符号:P10说明: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设置率是改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重要指标,反映城市对公共交通优先政策的重视程度。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城市主干道长度及施划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单向)长度数据资料。指数确定: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设置率为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单向)长度之和除以主干道长度的两倍,计算结果换算为相应指数。5.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符号:P11说明: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是改善公共交通通行条件的重要指标,也是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的重要措施之一,反映政府对公共交通的重视程度和投资力度。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市区主次干道长度以及相应道路上设置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的数量等资料。指数确定: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数量除以主次干道长度,计算结果换算为相应指数。6.公共交通车辆占道停车率符号:P12说明:公共交通车辆占道停车率是反映公共交通场站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加快公共交通场站建设,有利于公共交通车辆的停放、调度和运营管理,减少占道停车。评价要求:核查指标。要求提供市区公共交通起终点站数目、面积、运营期间每一起终点站点外占道停车数、现有车辆数等相关统计资料。指数确定: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确定公共交通车辆占道停车率,并换算为相应指数。7.公共交通分担率符号:P13说明:此
本文标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DOC 27页)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85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