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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四川某某医院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奖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规范对科技成果的认定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科研项目奖励科研立项奖励:一、国家级:第一主研奖金200000元,合作申报:第二主研奖金50000元;第三主研奖金15000元;第四主研奖金7500元;二、省部级:第一主研奖金30000元,合作申报:第二主研奖金8000元;第三主研奖金4000元;第四主研奖金2000元;三、省教育厅项目:有经费资助奖金5000元,无经费资助奖金2000元;四、市厅级:有经费资助奖金3000元,无经费资助奖金2000元;五、市卫生局:奖金1000元,有经费资助奖金增加10%;六、医院院长科研基金项目:奖金500元。-2-七、除院长科研基金外,各级立项金额的5%作为科研管理经费。第三章科研成果奖励获奖科研成果配套奖励:一、奖励对象为以本院作为主持研究或联合研究单位,获得政府颁发奖励证书的项目组或个人。二、配套奖励金额原则上由项目组负责人领取,项目组负责人按照贡献大小,以一定比例对其他人员进行再次分配。联合科研无负责人时由主研人员领取。经费分配及领取记录交科教科备案。三、科技成果所获政府奖励5%作为科研管理经费。四、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奖励标准由专题行政会议议定。五、获得四川省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以上者,配套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奖励金额为政府奖励的2.5倍,一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2倍,二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1.5倍,三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1倍。奖金总额不得低于某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奖金。六、获得某市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者,配套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2.0倍,一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1.5倍,二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1.0倍,三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0.6倍。四川医学科技奖比照某市科技进步奖标准实施。-3-七、对于参与科研项目,但不是第一主研单位而获得四川省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以上者,对参与联合科研并持有获奖证书的主研人员配套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1.25倍,一等奖与政府奖励金额1倍,二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0.75倍,三等奖0.5倍。以上均指我院列为主研单位的奖励。八、对于参与科研项目,但不是第一主研单位而获得某市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者,对参与联合科研并持有获奖证书的主研人员配套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0.75倍,一等奖与政府奖励金额0.5倍,二等奖为政府奖励金额的0.25倍。以上均指我院列为主研单位的奖励。第四章专利奖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的专利属于本办法奖励范畴。一、发明专利每项奖励20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如专利获得国家经费支持,其申请代理费、专利组活动经费在其中报销;未获得经费支持的由医院报销。二、医院将全力促使科技成果的转化,成果转化推进、实施费用由医院报销。成果转化后的收入,由医院与发明者按协议进行分配。第五章学科建设奖励以医疗技术水平为主要评审指标,获得国家级重点专科给予-4-3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专科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专科给予2万元奖励,其中科主任40%。予以通报表彰并予以科室在资源配置上的政策支持。第六章科技工作先进奖励(每五年奖励一次)一、先进个人奖以医院为第一单位,我院职工为第一署名人,在每个五年计划内达到以下3项条件中的其中2项。违背学术道德,弄虚作假,无充分理由未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等违反科研有关规定者不予奖励。(一)主持1个国家级项目,或2个省部级项目。(二)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其中至少有SCI、EI、SSCI三大检索收录文章3篇。(三)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奖励标准:医院一次性奖励科技工作先进个人2万元。二、先进科研团队科研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其承担的项目和发表的文章、著作均有团队中的3人以上参加,其立项科研、发表论文、获得的成果是以医院为第一承担单位,我院职工为负责人,在每个五年计划内达到以下3项条件中的其中2项。(一)团队承担2项国家级项目,或3项省部级项目。-5-(二)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篇以上,其中至少有SCI、EI、SSCI三大检索收录文章6篇。(三)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至少三等及以上奖励2项。奖励标准:医院一次性奖励科研创新团队5万元。第七章学术论文奖励一、认定办法凡我院正式职工、聘用工作人员或研究生,以四川某某医院或川北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英文名称:SichuanMianyang404Hospital或者TheSecondAffiliatedHospitalofNorthSichuanMedicalCollege)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科技论文,经下列期刊类别之一收录者,即属于本文件的奖励范围。(一)英文期刊类别1.SCI期刊: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发布的SCI期刊2.EI期刊:美国工程信息公司发布的EI期刊3.其他期刊:除去属于A类和B类期刊的其他英文期刊(二)中文期刊类别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及科研要求的通知》,该期刊分成A类和B类。我院再将A类期刊分为A1和A2。-6-1.A1类期刊:即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A2类期刊:即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3.B类期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期刊()(三)发表论文单位署名名称不规范者,不在本奖励范围之内。二、奖励标准(一)英文期刊论文:每篇奖励标准见表1,不再额外报销版面费。表1.英文期刊论文奖励标准(单位:人民币元)期刊类别论文奖励标准论文奖金分配论文(Article)系统评价(SystematicReview)综述(Review)短篇等(letter,etal)第一署名作者署名通讯作者SCI=1.5万元+0.5万元×影响因子(IF)1.5万元50%50%100%————50%EI5000300050%50%100%————50%其他4000200050%50%100%————50%(二)中文期刊论文:每篇奖励标准见表2,不再额外报销-7-版面费。表2.中文期刊论文奖励标准(单位:人民币元)期刊类别论文奖励标准论文奖金分配论著、系统评价综述、短篇、个案、临床经验和译文等第一署名作者署名通讯作者A15000250050%50%100%————50%A23000150050%50%100%————50%B100050050%50%100%————50%第八章学术专著奖励一、认定办法作为主编、副主编本专业专著或参编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著作且已由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科技或科学出版、××专业出版社或其它正式出版社出版。二、奖励标准主编、副主编本专业专著或参编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在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科技或科学出版、××专业出版社等正式出版(一)主编本专业专著奖励8000.00元。(二)副主编本专业专著奖励5000.00元。-8-(三)参编本专业专著奖励3000.00元。(四)其它正式出版社奖励金额减半。第九章实施办法(新增)一、奖励成果必须在科教科登记,经科教科认定、院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奖励。二、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在科教科办理登记时须同时提供获奖的文件复印件1份、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和获奖成果奖金的分配证明。三、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申报,在科教科办理登记时须同时提供立项获批的文件复印件1份、电子版/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各1份。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奖励(一)非正规期刊发表的论文。(二)成果权或成果署名权有争议者。(三)论文或成果有侵权或剽窃行为者。(四)未经科教科办核准登记者。(五)如在奖励后发现有上述情况,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第十章附则本办法由科教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9-附件2四川某某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事业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第二条科教科是医院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三条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做到帐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同时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第四条分管科研的副院长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任务合同和预算书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第五条项目负责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预算和财务规定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10-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帐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第六条科研经费报销时应持经费本、课题负责人签字的有效发票,由科教科主任签字后按医院报销程序进行报销。第三章科研经费的类别第七条科研经费指医院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第八条纵向科研经费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经费。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各级各类科研立项经费。第九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指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经费。第四章科研课题经费配套管理第十条根据上级文件给予配套经费,上级文件未提及配套经费的按以下要求给予配套,配套经费与上级下达的经费一起拨付到项目负责人科研基金专用账户:(一)国家级科研课题给予1:2配套。(二)省部级科研课题给予1:1配套。(三)市厅级课题给予1:0.6配套。(四)院长基金给予1000-20000元经费配套。(五)市厅级无经费匹配的项目:市厅级项目给予6000元经费匹配,卫生局项目给予3000元经费匹配。-11-第五章科研经费的预算第十一条课题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在科教科、财务处的协助下,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第十三条课题经费编制时应当编制课题资金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资金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科研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预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与院外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时,应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情况,分别编制所需的经费预算。第十四条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内执行;批复后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方的规定程序办理。第六章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第十五条科研经费必须用于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的支出。科研经费的开支范-12-围一般包括:(一)设备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使用纵向经费购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材料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支付受试者的费用
本文标题:某医院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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