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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党建工作制度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工作规范。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只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支部建设的各个方面,机关党建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才有保证。一、制度建设的原则1.一切从实际出发。制度要切实可行,在注重工作规范性的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符合机关工作的特点,便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便于贯彻执行,便于检查考核。2.密切联系群众。制定制度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制度执行一定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严格执行制度。3.与时俱进。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性,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对制度进行不断的充实和完善。皋委发[2005]58号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好的做法,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举措,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4.稳定持续。制度建设既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也要注意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度的稳定性,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认真执行,不随意改变。朝令夕改,就可能造成党内生活的混乱;制度的连续性,是指在新的制度出台之前,原有制度要继续执行,在制定新的制度时要吸收原有制度的合理部分,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使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5.严格执行。制度建设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执行的制度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制定,严格执行。6.重在建设。要树立依靠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理念,经常寻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改进,要特别注意抓好制度的落实,坚持依规章制度办事。二、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包括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等。当前要特别注意抓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皋委发[2005]58号)明确的11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认真执行。这11项制度分别是:《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培训教育制度》、《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制度》。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以建立健全以上11项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组织、工作、生活制度体系。《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是党员理论学习的重点,一定要完善制度,确保落实。基本要求是:部门(单位)党委(组)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次,学习组织、学习内容落实,考勤和学习记录(包括成员个人学习记录)齐全。《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是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党组织要根据市委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学习制度。基本要求是:一般每两周一次,有条件的可以每周一次,可与单位全体人员学习结合起来进行,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其中有完整记录的集中学习,全年不得少于12次。《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对党员干部在职自学曾多次下发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除参加中心组、党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外,要坚持在职自学,每天至少自学一小时,每年至少精读一本书,并用统一印发的学习记录本认真记录学习体会,对学习记录要定期组织抽查和普遍检查。市委出台的党政干部学分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要求:镇(局)职干部每年必须修满40分,普通党员干部必须修满25分(具体评分细则见宣传部印制的“干部《学习档案》”)。达不到规定学分的,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扣分,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都要健全《学习档案》。《培训教育制度》。党组织对党员实施培训教育,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基本要求是:在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的同时,部门(单位)党组织必须有计划地对全体党员进行培训或轮训,每年每名党员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述学、评学、考学是增强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必须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基本要求是:除认真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考学活动外,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态度,学习笔记记录,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文章数量、质量,理论成果运用,上党课和“双送”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的基本途径,也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基本要求是: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一次,党课每两个月一次,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上党课,参与“双送”活动,(检查时看形成的台帐资料)。《组织生活会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时间,一年一次;会前要进行充分调研,明确主题,制订详细的方案;会上要坚持逐个评议的原则,一人一讲一议;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同志之间要推心置腹、坦诚相见;组织部门要加强督查。《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今后一年不得少于一次。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撰写,并结合年终支部书记述职,接受本支部党员的审核。每个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都必须做到四个“三”,即“三亲自”、“三说”、“三不”、“三体现”。“三亲自”就是亲自动手撰写、亲自倾听意见、亲自修改材料;“三说”说是对党组织要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三不”就是材料不文过饰非、不避重就轻、不照搬照抄;“三体现”就是要体现时代要求、体现行业要求、体现岗位要求。对每一位党员的材料,党组织都要认真审阅把关,并及时将党组织意见反馈给每一位党员。《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集中谈心谈话活动,一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个必须谈”,即班子成员必须谈,分工联系的同志必须谈,支部党员间必须谈。《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基本要求是:对于不履职党员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严肃问责。问责要在党的组织生活中进行,发动支部所有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后进党员解决突出问题。《定期征求意见制度》。市委要求是:继续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以诚恳的心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纳群言。具体怎样定期由各基层党组织以制度形式确定。三、制度建设的注意事项要提高支部党员的制度意识。制度意识是指党员关于制度的思想、观念的总和。包括党员对制度建设的基本看法,对党的制度和党员行为要求的态度,也包括党员的制度知识和修养。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在不断提高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提高制度建设能力的基础上,运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制度建设意义宣传教育的力度,为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夯实思想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执行制度。制度建设关键在落实,没有落实,再完备、严格的制度都只能是一纸空文。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员行政领导干部既是党的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参与者,既是教育者也是受教育者,不仅要监督检查制度的制定落实,也要受相关制度的约束,要带头改变重制定,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重建立出台,轻检查考核的现象,带头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制度建设要与机制建设相结合。要把制度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之中,党委(组)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的制度建设负总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纪宣委员要各负其职,宣传纪检委员要在制度建设方面切实履行职能。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议。考核不是目的,但加强考核是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基层党组织考核要注意三个结合:一是支部自我评价与上级党组织考核、群众监督相结合。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考核的内容一定要抓住不放,确保事事有人抓,项项能落实。二是定期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考核,及时查漏补缺,打牢基础,促进平衡,把工作做在平时,避免迎接上级考核时手忙脚乱;要注意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及时纠正制度制定、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三是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制定制度要坚持能实不虚,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奖惩。年度评先要主要依据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评先评优与考核不挂钩,必然导致人们对考核的淡化。
本文标题: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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