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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编魏华林林宝清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学(第二版)2本章教学目的介绍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害补偿原则的含义、主要内容,帮助学生正确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解决保险理论和实务中的问题。3一、保险利益及其成立要件(一)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毁、伤害而受损。(二)保险利益的要件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4保险利益原则二、保险利益的意义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区别保险与赌博的标准5(一)保险利益的来源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各种权利三、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留置权抵押权保管权承运权使用权经营权所有权保险利益原则6(一)保险利益的来源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各种利害关系:三、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债权债务关系雇佣关系人身关系亲属关系保险利益原则7(一)保险利益的来源不同对于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来源,特别是当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时,保险利益的确定具体要依据本国的法律,因为各国对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立法有所不同。如英美法系的国家基本上采取“利益主义原则”,而大陆法系的国家大多采取“同意主义原则”,我国保险立法和实务基本上是实行“利益和同意相结合的原则”。三、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保险利益原则8例题李某向张某举债300万,承诺半年后归还100万,结果李某很守信。半年后传来的消息说李某身体每况愈下,张某担心一旦李某有不测而危及到自己的利益,故以李某为被保险人向某寿险公司购买了5年期寿险。仅就保险利益的审核而言,保险公司正确的做法应该是()。A.拒保。因为张某对李某不具有保险利益B.承保300万元。因为涉及的债务额为300万元C.承保100万元。因为李某已归还100万元D.承保200万元。因为张某的债权仅剩200万元9(二)对保险利益时效的要求不同财产保险不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且要求保险利益在保险有效期内始终存在,特别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则着重强调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生效后,就不再追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问题。三、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保险利益原则10例题李某于2003年2月3日为妻子王某购买了一份10年期人寿保险,指定他们的儿子为受益人。保险人经过核保同意承保并收取了首期保费,向李某签发了保险合同,其后李某每年均按期缴纳续期保费。2007年9月1日双方离婚。2007年10月6日被保险人王某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在处理受益人的索赔时,正确的意见是()。A.离婚导致保险利益消失,该保险单失效,保险公司不给付受益人保险金B.离婚并不影响该保险单的效力,保险公司应全额给付受益人保险金C.离婚使得该保单从2007年9月1日起失效,保险公司只给付部分保险金D.由于保险单已失效,保险公司可不给付保险金,但可以退还保险费11(三)确定保险利益价值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保险利益价值的确定是依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的价值。人身保险由于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是无法估价的,因而其保险利益也无法以货币计量。所以,人身保险金额的确定是依据被保险人的需要与支付保险费的能力。三、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保险利益原则12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保险活动中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要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为严格,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这主要源于海上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最大诚信原则13二、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而言,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告知和保证。告知告知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告知包括口头和书面的陈述。告知的立法形式,国际上主要有两种:一是无限告知。二是询问回答告知,我国《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就属此种。最大诚信原则14最大诚信原则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5最大诚信原则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16段某为其本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其告知的其本人下列有关信息中,可以视为重要事实的告知内容是()。A.年龄B.健康状况C.家族病史D.职业最大诚信原则17保证是指保险人在签发保险单或承担保险责任之前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的承诺或确认。保证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保证存在的形式确认保证承诺保证明示保证默示保证最大诚信原则18三、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一)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1.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情形主要有:(1)由于疏忽而未告知,或者对重要事实误认为不重要而未告知。(2)误告,指由于对重要事实认识的局限,包括不知道、了解不全面或不准确而导致误告,但并非故意欺骗。(3)隐瞒,即明知某些事实会影响保险人承保的决定或承保的条件而故意不告知。(4)欺诈,即怀有不良的企图,捏造事实,故意作不实告知。最大诚信原则19三、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一)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2.各国法律原则上都规定,只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我国《保险法》与此相关的规定包括:(1)关于解除保险合同的规定:第16条第2款、第27条;(2)关于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规定:第16条第4款、第16条第5款、第27条、第52条;(3)关于退还保险费或按比例减少保险金的规定:第16条第4款、第32条。最大诚信原则20三、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二)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由于保险约定保证的事项均为重要事项,是订立保险合同的条件和基础,因而各国立法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遵守保证事项的要求极为严格,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其是否有过失,亦不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承担责任。最大诚信原则21例题小程在体检中被查出其已患癌症,为转嫁其高额医疗保费支出,隐瞒病情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终身寿险,保单生效7个月后小程因癌症死亡,小程的受益人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对此,保险公司的处理方案有()。A.解除保险合同B.不承担死亡给付责任C.退还保险费D.不退还保险费22例题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的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行使的权利有()。A.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B.解除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C.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费和应付保费的比例支付D.解除保险合同,但可退还保险费23四、弃权与禁止反言(一)弃权弃权是指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条款而产生的解约权或抗辩权,保险人一旦弃权,则不得重新主张该项权利。保险人弃权一般因为保险人单方面的言辞或行为而发生效力。构成保险人的弃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保险人必须知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条款的情形,因而享有合同解除权或抗辩权。其次,保险人必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包括明示表示和默示表示。最大诚信原则24(一)弃权如保险人知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形,而仍然做出如下行为的,通常被视为默示弃权:1.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险费,或违背其他约定的义务,保险人原本有权解除合同,但却在已知该种情形下仍然收受投保人逾期交付的保险费,则证明保险人有继续维持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其本应享有的合同解除权或抗辩权视为放弃。弃权与禁止反言252.被保险人违反防灾减损义务,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在已知该事实的情况下并没有解除保险合同,而是指示被保险人采取必要的防灾减损措施,该行为可视为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于约定或法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人。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逾期通知而保险人仍接受,可视为保险人对逾期通知抗辩权的放弃。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保险标的危险增加,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请求增加保险费,当保险人请求增加保险费或者继续收取保险费时,则视为保险人放弃合同的解除权。弃权与禁止反言26(二)禁止反言禁止反言是指保险人明知有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因素或者事实存在,却以其言辞或行为误导不知情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保险合同无瑕疵,则保险人不得再以该因素或者事实的存在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提出抗辩,即禁止保险人反言。禁止反言以欺诈或者致人误解的行为为基础,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保险人有如下情形之一,在诉讼中将被禁止反言。1.保险人明知订立的保险合同有违背条件、无效、失效或其他可解除的原因,仍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并收取保险费。弃权与禁止反言27(二)禁止反言2.保险代理人就投保申请书及保险单上的条款作错误的解释,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信以为真而进行投保。3.保险代理人代替投保人填写投保申请书时,为使投保申请内容易被保险人接受,故意将不实的事项填入投保申请书,或隐瞒某些事项,而投保人在保险单上签名时不知其虚伪。4.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已按照被保险人的请求完成应当由保险人完成的某一行为,而事实上并未实施,如保险单的批注、同意等,致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业已完成。弃权与禁止反言28例题某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险,在提交的被保险人名单上,已注明张某因肝癌已病休2个月但因保险人未严格审查,办理了承保手续,签发了保单。日后张某因肝癌死亡,而保险人却不能因张某不符合投保条件而拒付保险金。这是根据最大诚信原则中()的内容处理的。A.告知B.保证C.弃权与禁止反言D.通知29一、近因原则的含义所谓近因,不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原因,而是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近因是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就是所谓的近因原则。近因原则30单一原因致损如果造成损失的原因只有一个,而这个原因又是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这一原因就是损失的近因,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1多种原因同时致损货损偷盗串味大风暴雨发霉32多种原因连续发生致损结果原因33多种原因间断发生致损34例题宋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内的某日外出时被一辆急驶的轿车刮倒,虽然只是有点皮外伤,但宋某却昏迷不醒,在送去医院治疗后不久即身故,医院给出的死亡报告单是宋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那么,导致宋某死亡的近因是()。A.车祸B.心脏病C.车祸与心脏病共同作用D.惊吓35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
本文标题:保险学原理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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