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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入学的第一天起就帮您做好职业准备!2013北大资源研修学院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利就有弊。人们出自不同的利益,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必然得出不同的认识。我认为,择校的利与弊如下:1.择校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教师的分配靠调令,教师本身没有就业自主权,学校也没有用人权,人员难于流动,收入上平均主义,不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学生能择校,教师也应能择校。在择校过程中,真正的人才价值得到体现,水平高的教师受到应有的尊重。在择校过程中,教师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2.择校有利于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学校也反映了垄断特征。没有竞争必然导致倒退乃至消亡。有了择校现象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学校管理水平高的,学生大批转入,校长和老师都格外受尊重;学校管理水平低的,学生大批转出,特别是尖子学生转出,校长和老师都脸上无光。社会上就择校现象谈论和评价学校,就会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3.择校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仅仅依赖于政府和办学单位,社会投资较少,学校经费不充裕。有了择校现象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有一部分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不惜高代价,用高于教育成本的投入赢得入名牌院校的机遇。大量的投入必然增加教育资源总量,推动学校上台阶。有的学校为了保证本校优质生源不流失,不得不改善办学条件。择校也有弊端。主要是在短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置向收入高的一部分人倾斜,不利于受教育者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使收入偏低的社会成员感到不公,由此可能产生社会不稳定。有人会问,共产党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怎么保护少数富人的利益呢?我以为,择校不是当今社会才有的事。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孟母三迁”的典故:孟母为给孩子寻找一方成长的净土,不惜三迁其家,最后定居在学校附近。我以为,择校说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过去,商品供不应求时,大家排队还担心买不到,很少考虑到选择。教育也是如此。大家择校,说明教育事业已经有了大的发展,人们摆脱了“饥不择食”的贫困,开始走向小康了。我以为,择校是永恒的话题。社会上的人们收入水平不能一样多,社会地位不可能一样高。社会上的人们消费能力不可能一样大,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可能一样高。各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也不可能一样高。学生们的情况也千差万别。教育供给永远跟不上教育需求,因此,择校是永恒的话题。要解决择校问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大局出发,积极推进改革,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扩张教育资源总量,提高全体人民受教育的档次。1.可以探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教育券”的概念来自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弗里德曼认为:当政府集教育的“资助者”与“提供者”于一身时,由于在生源及经费上很少受到来自私立学校的竞争,导致公立学校以较高的教育成本提供较低质量的服务,教育资源浪费。而由于垄断,家长和学生也不能采用挑选学校的方式来促进学校的竞争。弗里德曼指出,政府资助教育但不一定直接提供教育服务,可以将投入教育的钱以“教育券”的方式直接发给家长,帮助家长实现跨地区、跨学校选择教育。参照这一理论,我国已经有些地方积极探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湖北省监利县就是榜样。改革将令教育经费的流向出现转变,以前是通过各级政府层层下拨,此后则是通过学生流向学校。计算全国义务教育经费总量和生年均教育成本,计算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承担的生年均教育经费,由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发给受教育者,专款专用,由受教育者直接与学校结算。这样,学生无论走到哪里,都有基本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不再向学校拨付教育经费(也叫断奶)。政府对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定级,公布于众。学校自行确定收费标准,由社会评价其价格是否合理。由学生自己选择学校。选名牌院校的,家里再添点钱,选普通院校的,可能学费还能有点剩余,留待以后再用。这样改革,可改善学校与学生及家长之间的关系,提高学校的服务质量,提高办学效益,降低学费标准,减少教育资源浪费,促进全体受教育者义务教育阶段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实现。2.从大局出发认识择校现象。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教育也将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教育的发展是以经济的繁荣为前提的。贫穷是难于提高教育层次的。建国50年,我国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这是了不起的成就。可以说,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同时,我们只具备解决教育温饱的能力。我国的综合国力还不具备使国民普遍享受更高层次教育的能力。既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就应允许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的子女择校。我国法律规定:办教育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教育投入的福利性和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当政府教育投入长期不足时,必然导致教育资源萎缩。如果长期萎缩,不要说享受优质教育,就连最基本的义务教育也难以保证,大面积、长时期拖欠教师工资就是证明。如果不是为了子女的高水平教育,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是不会慷慨解囊的。择校费的投入,增加了教育资源的存量,符合人民的长远利益。禁止择校生对全社会教育不利。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衡量,对择校生应采取允许的态度。3.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为了防止和减缓义务教育的两极分化,政府可用政策引导的办法从择校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改造薄弱校,用减少对重点校投入的部分用于改造薄弱校,以推动学校建设的均衡性。政府应明文规定,择校费只能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专款专用,不得用于给教职工工资福利的支出,违者,全额收缴并预以惩处。但是,这可能只是权宜之计。4.扩张教育资源总量。应破除政府包办教育的陈旧办学模式。允许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教育。应打破“办教育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的限制,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应破除“公办学校是社会福利”的陈旧认识,破除“只允许民办学校高收费”的陈旧规定,每个县[市]可以选最好的公办学校供人们择校(按教育成本收费),既满足富裕居民的择校愿望,又节省政府教育经费。也可以由政府投资,专门建设供择校用的“特殊学校”。应破除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只能逐步提高的陈旧认识,使高中、大学的学费按教育成本一步到位。政府对非义务教育的成本补差拨款改为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把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暗补改为明补,即学生全额向学校交学费,学校用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向学生“返还”,促进全社会转变观念。应打破“一考定终身”的陈旧模式,允许进入高考录取资格对应分数段的学生有偿择校、择专业,价格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政府不予干预。这叫做政府给不起钱给政策,尊重价值规律,尊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抉择,尊重人民的意愿。只要教育资源总量扩张,符合人民长远利益,就应该坚持。
本文标题:浅谈如何看待学生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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