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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营环节保险费率和保险准备金计算保险经营效益返回退出本章小结习题保险经营篇保险经营环节保险经营的特征与原则保险经营的环节继续返回保险经营的特征保险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劳务活动保险的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保险企业经营成本和利润计算具有特殊性投资在保险经营中占有重要地位保险经营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保险经营的原则一般原则(主要包括经济核算原则、随行就市原则、薄利多销原则)特殊原则(主要包括风险大量原则、风险同质原则、风险选择原则)保险经营的原则是指保险企业从事保险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由于保险商品除具有一般商品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特性,因此,在经营保险这一特殊商品的过程中,既要遵循企业经营的一般原则,又要遵循保险企业的特殊原则。保险经营的环节险种开发展业投保承保分保防灾防损理赔保险基金运用返回险种开发的意义险种开发是保险公司其它经营活动的基础险种开发能够增强保险公司竞争能力,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险种开发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提高员工的素质险种开发的原则客户需求满足原则科学计算费率原则可保利益原则险种开发的程序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保险条款设计鉴定报批进入市场险种开发的策略险种开发的技术策略(主要包括创新型策略、改进型策略、更新型策略、引进型策略)险种开发的组织策略(主要包括自主开发险种、联合开发险种)险种开发的时机策略(主要包括争先策略、随波逐流策略、拖后策略)返回保险展业保险就是争取保户,推销保险单,不断扩大承保面。保险展业的基本环节是保险宣传和展业渠道的开拓。展业渠道的种类保险展业具有直接展业、代理人展业和经纪人展业等多种渠道。直接展业的利弊分析1.直接展业渠道的优势。在这种展业方式下,保险企业可有效控制承保风险,保持业务量的稳定。2.直接展业渠道的弊端。由于保险服务需要与大量的目标顾客进行长时间的接触,而保险企业所雇佣的直销人员总是有限的,因此,从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来看,直接展业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1)不利于保险企业争取更多的客户。(2)不利于扩大保险业务的经营范围。(3)不利于发挥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代理人展业的利弊分析1.代理人展业的优势。①有利于保险企业降低保险成本,提高经济效益。②有利于提高保险企业的供给能力,促进保险商品销售。③有利于提高保险企业的服务质量,增强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④有利于保险企业迅速建立和健全更为有效的保险信息网络,提高保险企业的经营水平。2.代理人展业的弊端。①保险企业与保险代理人之间始终存在着核保与推销之间的冲突难以解决。②保险代理人单纯为代理手续费而开展业务的做法,导致保险企业承保质量下降。③保险代理人滥用代理权,从而有损于保险人的利益。④保险人的行为缺乏规范化管理,从而造成保险代理市场的混乱。经纪人展业的利弊分析1.经纪人展业渠道的优势。①保险经纪人提供服务的专业性强。②保险经纪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代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③保险经纪人的服务不增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2.经纪人展业渠道的弊端。由于保险经纪人不依托某家保险公司进行中介活动,因此如果保险经纪人缺乏法律、法规的限制,就可能导致保险经纪人以中介为名,行欺诈之实,如提供虚假信息来牟取暴利,使交易者在经济上蒙受损失,扰乱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险展业渠道的选择保险企业在选择展业渠道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就是能否以最小的代价最有效地将保险商品推销出去。因此,保险企业在评价保险展业渠道,作出决策之时,都要考虑保险险种、市场需求、企业自身条件等因素。直接展业渠道适应于新成立的、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展业和经纪人展业渠道一般适应于经营规模较大、市场份额较高、营销控制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对于财产保险公司,宜采用直接展业渠道,以便于保险企业减少营销成本,并加强承保控制;而对于人寿保险公司而言,则宜采用代理人或经纪人展业渠道,以便于保险企业争取更多的客户,从而不断扩天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总之,保险企业无论选择哪种营销渠道,都必须根据自身条件、保险商品特性和保险市场需求情况,对可供选择的各种渠道的费用、风险和利润进行详细的分析、评价和比较,只有这样才能选择出最有效的保险营销渠道。保险展业的一般程序分析展业环境,制定展业计划保险宣传寻找和接近准保户投保方案的设计与表述达成交易售后服务返回投保传统的保险业务经营是将投保这个环节归人承保的过程中。事实上,保险的经营是从对投保人的投保管理开始的。投保人通过保险业务人员或保险中介购买保险后,就与提供这种保险的保险公司建立了一种较为长期的关系。正因为如此,一方面保险人应加强对投保环节的经营管理,为投保人提供良好的服务,使投保人在投保时能真正享受到合理选择保险的权利;另一方面投保人有责任自觉地增强保险意识,为自身的利益作出明智的选择。返回承保承保是指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通过协商,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取得一致意见的过程。承保是保险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承保质量如何,关系到保险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经济效益的好坏,同时也是反映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承保的内容1.审核投保申请(1)审核投保人的资格(2)审核保险标的即对照投保单或其他资料核查保险标的的使用性质、结构性能、所处环境、防灾措施、安全管理等情况。(3)审核保险费率即对每一笔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它所使用的费率条件进行核查,以保证保险费率的合理性。2.控制保险责任控制保险责任就是保险人在承保时,依据自身的承保能力进行承保控制,并尽量防止与避免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1)控制逆选择所谓逆选择,就是指那些有较大风险的投保人试图以平均的保险费率购买保险。保险人控制逆选择的方法是对不符合承保条件者不予承保,或者有条件的承保。(2)控制保险责任范围其目的在于使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赔偿额与预期损失额接近。(3)控制人为风险避免和防止逆选择和控制保险责任是保险人控制承保风险的常用手段。但是有些风险,如道德风险、心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往往是保险人在承保时难以防范的。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风险的控制作出具体的分析。①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人们以不诚实或故意欺诈的行为促使保险事故发生,以便从保险中获得额外利益的风险因素。从承保的观点来看,保险人控制道德风险发生的有效方法就是将保险金额控制在适当额度内。因此,保险人在承保时要注意投保金额是否适当,尽量避免超额承保。②心理风险。心理风险是指由于人们的粗心大意和漠不关心,以致增加了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并扩大损失程度的风险因素。因此,保险人在承保时常采用控制手段有:第一,实行限额承保。即对于某些风险,采用低额或不足额的保险方式,规定被保险人自己承担一部分风险。保险标的如果发生全部损失,被保险人最多只能获得保险金额的赔偿;如果发生部分损失,被保险人只按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获得赔偿。第二,规定免赔额(率)。免赔额有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之分。前者是指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不论损失大小,保险人均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者是指损失在免赔额以内,保险人不予赔偿,损失超过免赔款时,保险人不仅要赔超过部分,而且还要赔免额以内的损失。这两种方法都是为了激励被保险人克服心理风险因素,主动防范损失的发生。③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表现有:主管当局强制保险人使用一种过低的保险费标准,要求保险人提供责任范围广的保险,限制保险人使用可撤销保险单和不予续保的权利,法院往往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判决等等。承保工作的程序承保决定是在审核投保申请、适当控制保险责任、分析评估保险风险的基础上做出的。承保的程序包括接受投保单、审核验险、接受业务、缮制单证等步骤。1.接受投保单。2.审核验险。审核是指保险人收到投保单后,对其进行的审定和核实。审核投保单的内容包括保险标的及其存放地址、运输工具行驶区域、保险期限、投保明细表、对特殊要求的申请等。验险是对保险标的风险进行查验,以便对风险进行分类。验险的内容,因保险标的的不同而有差异。(1)财产保险的验险:①查验投保财产所处的环境。②查验投保财产的主要风险隐患和重要防护部位及防护措施状况。③查验有无正处在危险状态中的财产。④查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2)人身保险的验险。人身保险的验险包括医务检验和事务检验。①医务检验。医务检验的内容包括:第一,健康状况。第二,个人病史。第三,家庭病史。②事务检验。事务检验的内容包括:第一,年龄。第二,性别。第三,财务状况。第四,职业。第五,是否吸烟。第六,酗酒和吸毒是核保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七,高风险运动和度假。第八,航空风险。第九,居住环境。3。接受业务。保险人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承保权限,在审核验险之后,有权作出拒保或承保的决定。如果投保金额或标的风险超出了保险人的承保权限,他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作出建议,而无权决定是否承保。4。缮制单证。缮制单证是在接受业务后,填制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等手续的过程。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是载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凭证,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因此,保险单质量的好坏,往往影响保险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填写保险单的要求有以下几点:(1)单证相符。要依据投保单、验险报告作为原始凭证,填制保险单。所谓单证相符是指投保单、保险单、批单、财产清单、人身保险的体检报告及其他单证都要符合制单要求,其重要内容如保险标的名称,数量、地址等都应相符。(2)保险合同要素明确。保险合同的要素是指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3)数字准确。(4)复核签章,手续齐备。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依据,其他单证也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每一种单证都应要求复核签章,如投保单上必须有投保人的签章;验险报告上必须有具体承办业务员的签章;保险单上必须有承保人、保险公司及负责人的签章;保险费收据上必须有财务部门及负责人的签章;批单上必须有制单人与复核人的签章等等。续保续保是在原有的保险合同即将期满时,投保人在原有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向保险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对原合同条件稍加修改而继续签约承保的行为。续保是以特定合同和特定的被保险人为对象的。续保的优越性表现在投保人这方面的是,通过及时续保,不仅可以从保险人那里得到连续不断的、可靠的保险保障与服务,而且作为公司的老客户,也可以在体检、服务项目及保险费率等方面得到公司的通融与优惠。对于保险人来说,续保的优越性不仅体现可以稳定公司的业务量,而且还能利用与投保人建立起来的老关系,减少许多展业工作量与费用,因为续保比初次承保手续要简便一些。保险人在续保时应注意的问题有:(1)及时对保险标的进行再次审核,以避免保险期间中断;(2)如果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有增加或减少时,应对保险费率作出相应调整;(3)保险人应根据上一年的经营状况,对承保条件与费率进行适当调整;(4)保险人应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随着生活费用指数的变化而调整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确定的原则第一,可保利益原则。第二,保险金额必须在保险标的的价值之内。在财产保险中,用保险估价方法核定保险金额。保险财产估价过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保障效果会随之降低;反之,若财产估价过高,保险金额确定也会相应提高,被保险人缴纳保险费相应增加,而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只能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实际意义。值得注意的是,保险金额确定过高,会导致投保人忽视和放松对保险财产的安全管理和防灾减损工作,甚至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在人身中,保险金额的确定与保险估价无关,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由双方协议确定。保险金额确定的方法企业财产保险金额以不超过财产实际价值为原则,保险金额可小于或等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视财产在不同时间里所具有的价值变化,采用不同的标准和方。1.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简称固定资产原值,指以成本为标准,包括为获得这些资产运用于业务所支付的一切代价。2.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亦称重置完全价值。指按保险财产恢复原状所需资金来核定其价值,一般情况下,是按财产的原值进行计算。3.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亦称固定资产净值。指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
本文标题:保险经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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