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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东县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星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创星工作,特制定《巴东县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实施办法》。一、创建内容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机关党的建设始终,着力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素质能力、改进机关作风,努力使机关党建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1、基本组织(12分)着眼于优化设置、发挥作用,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按照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和业务工作的要求,科学调整和规范党组织设置,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2、基本队伍(18分)选好配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战略思维、统揽全局的能力,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从政道德教育,加大对机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机关党务工作作为培养领导人才的重要岗位,县直机关工委每年对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轮训一遍,加大机关党务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党务干部队伍。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加强机关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23、基本活动(40分)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等“六型”机关党组织活动,努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利用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和论坛、电教网络、周末大讲堂等阵地,开展学习培训等活动。围绕中心和大局,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拓展“听民声、访民情、解民难”活动。认真落实县委“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一对三”的要求,选派机关干部到共建村任党建指导员,指导和帮助建强村级班子、制定长远规划、发展主导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村级组织阵地、健全村级组织制度,指导和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三大重点(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着力解决“三空”(基层组织空心、集体经济空壳、特色产业空白),完成“五个一”目标任务,力争结对的3个村中有1个党建示范村。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行业比武、献计献策等创先争优活动,激励机关党员干部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争做事业的主人、机关的主人。开展“三服务两满意”活动评议活动,对党委(党组)工作测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4、基本制度(18分)严格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即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党委适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基层党建工作,建立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每年听取基层党组织书记两次党建工作述职,健全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员经常性教育、“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建立服务承诺等制度,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健全机关党员干部选拔培养、教育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推行机关党员干部业绩登记3制度,形成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用人导向。5、基本保障(12分)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部门党组(党委)协同支持,机关党组织配合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保证党务工作经费,建设好党员活动场所。二、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星活动,实现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运行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好”目标。力争到2010年底,30%的机关党组织达到三星级以上工作水平;到2011年底,60%的机关党组织达到三星级以上工作水平;到2012年底,100%的机关党组织达到三星级以上工作水平,80%的机关党组织达到五星级工作水平。三、评定办法1、星级确定。对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星工程实行百分制考评方式,其中95分以上(含95分)为五星级;90分-95分(含90分)为四星级;85分—90分(含85分)为三星级;80分-85分(含80分)为二星级,80分以下不评星。2、评星程序。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自我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1)机关党组织创星工作自2010年开始评定,每年评定一次。每次评定,机关党组织根据《巴东县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自查评分,并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申报星级等次。(2)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对机关党组织申报的星级等次进行初评,并将结果报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3)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评结果进行复核,考核组根据考核汇总情况,研究提出综合评星初步意见,报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星级等次。(4)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特色工作受到国家、省、州、县级各级表彰和推广应用的分别加5分、2分、1分、0.5分。对于被四个“一票否决”的机关党组织,不纳入星级评定单位。四、奖惩办法把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体系,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通报。按考核评分的结果,分机关统一进行排队,并将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单位、单位党组织和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党委有关方面负责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三星级以上的机关党组织,将统一予以命名授牌,对达到五星级的机关党组织,将给予2000元的奖励。考核得分在70以上、80分以下的纳入限期整改党组织,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重点管理。对连续两年考核没有达到三星级等次的党组织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五、附则1、本办法适用于巴东县各机关党组织(各乡镇镇直机关参照执行)。2、本办法由巴东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3、本办法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附:《巴东县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考核评价细则》5巴东县机关党组织创星工程考核评价细则(共100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责任挂钩项目在总分中实行倒扣分)项目标准及要求分值计(扣)分办法实得分备注基本组织(11分)))1、按照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和业务工作的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体系健全,分工明确,核心作用明显。4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的扣1分。发现一例有党员无组织情况扣1分。分工不明确、核心作用不明显的扣2分。2、机关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届期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4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程序不规范的扣2分,未按期换届的不得分。3、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3机关未按规定设置工会组织的扣1分,未按规定设置共青团组织的扣1分,未按规定设置妇联的扣1分。基本队伍(19分)))4、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配备健全合理、管党责任明确,能够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工作作风扎实,坚持集体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合力。机关党组织书记由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机关党组织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党委(党组)成员测评的优秀率达90%以上。4机关党组织书记未由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的不得分;机关党组织未配备专职副书记的不得分;领导班子涣散,作风不扎实,无合力的扣2分;党委(党组)成员测评的优秀率未达90%以上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5、党员干部素质优良,宗旨观念强,作风扎实,爱岗敬业,纪律严明,廉洁高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领路人、服务群众的贴心人、执行党的方针路线的带头人、廉洁奉公的清白人。3在考核中党员干部有不合格或违纪行为的不得分。6、领导班子成员有党建工作联系点并开展工作。2没有联系点的不得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7、组织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4次;机关党员干部3年内至少参加一次上级组织的党校培训或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4集中学习少1次扣1分;没按要求安排党员干部参加培训的扣1分。每缺1名扣0.5分。8、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企业、信访维稳等部门挂职锻炼,时间不少于3个月。4未按要求安排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扣2分。9、有党员发展计划,党员发展结构合理,程序规范。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专人联系培养,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2未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专人联系培养的扣1分,发展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6项目标准及要求分值计(扣)分办法实得分备注基本活动(40分)))10、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工作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有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落实有力,并按时上报机关党委。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3没有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不得分。工作措施不到位,落实力度不强,未按时上报机关党委的扣1分。11、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年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3次。制定符合群众意愿的工作措施,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党群关系密切,有向心力,群众对党委(党组)工作测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3没有研究的不得分。差1次扣1分。满意率未达到90%以上的不得分。12、机关党组织成员每年将抓党建工作作为述职内容,并向本单位报告一次党建工作情况。3两者缺一不可,没有述职或没有报告党建工作情况的不得分。13、认真落实县委“一对三”要求,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等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选派机关干部到共建村任党建指导员,指导和帮助建强村级班子、制定长远规划、发展主导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村级组织阵地、健全村级组织制度,指导和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三大重点(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着力解决“三空”(基层组织空心、集体经济空壳、特色产业空白),完成“五个一”(建立一个好班子、制订一个好规划、建设一个好阵地、选准一个好项目、完善一个好机制)目标任务。力争结对的3个村中有1个党建示范村。5“结对共建”目标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扣3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结对共建”活动的不得分;应派未派党建指导员的扣2分。没有党建示范村的扣3分。14、深入开展党代表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万家、结万户、解万难”活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并做好联系服务群众活动记录。2未开展活动和没有活动记录的的不得分。15、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一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2党组织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上党课每少一次扣0.5分,未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活动的扣2分。16、严格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要求,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理论学习活动,定期开展理论测试,每名党员每年参加党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5未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的扣2分,党员集中学习时间少于12天的扣2分。未开展理论测试的扣1分。17、按照“六型”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创建要求,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献计献策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业务技能和工2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因作风、效能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不得分。7项目标准及要求分值计(扣)分办法实得分备注作水平;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提高机关执行力。18、实行机关党建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找准着力点,提高实效性。4未申报、未核准、未实施、没有效果的分别扣1分。19、开展机关党组织与所在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活动,各尽其能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力所能及为所在社区办1件以上实事。3每年未力所能及为所在社区办实事的扣1分,不参加“共驻共建”活动的不得分。20、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机关党员到社区登记报到的面达到100%,并按要求参加社区各项活动。2机关党员对社区活动支持参与不够的扣1分,机关党员未到社区登记报到的不得分。21、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面达到100%,机关普通党员参与面不低于30%。2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面低于100%的扣2分,普通党员参与面低于30%的扣2分。22、认真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2未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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