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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第6章-产业组织理论流派
1第六章产业组织理论流派二至五章讨论了产业结构问题。包括产业结构的演化规律、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高技术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以及产业关联问题。本章至第八章讨论产业组织理论。产业组织理论(TheoryofIndustrialOrganization)是产业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产业是生产相同产品或具有替代关系产品的企业的集合。研究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竞争与垄断的关系,探讨产业组织状况及其变动对产业内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从而为维持合理的市场秩序和经济效率提供理论依据和对策途径。本章简要介绍几个主要的产业组织理论流派的形成及其基本观点。一、哈佛学派的结构主义理论框架1.哈佛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形成产业组织的哈佛学派产生于1938年。主要代表人物有:哈佛大学的梅森(E.Means)、克拉克(J.M.Clark)、贝恩(Z.Bain)、谢勒(F.M.Scherer)等。1938年梅森(E.Means)建立了产业组织研究小组,开始对市场竞争过程的组织结构、竞争行为方式和市场竞争结果进行实验性研究。1939年,梅森出版了《大企业的生产价格政策》一书,提出了产业组织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向。1940年,克拉克(J.M.Clark)发表《论有效竞争的概念》一文,对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和体系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1959年,梅森的弟子贝恩(Z.Bain)出版了第一部系统论述产业组织理论的教科书《产业组织》,为个别产业的具体分析和实证研究提出了理论基础和研究路径,尤其是对产业集中度、产品差别化、进入壁垒、规模经济性的有关研究,以及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关系的分析,在世界学术界产生了深刻影响。1970年,谢勒(F.M.Scherer)出版了《产业市场结构和经济绩效》一书,进一步揭示了市场行为与市场绩效之间的关系,总结了有关市场行为特别是价格形成、广告活动、研究开发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弥补了贝恩《产业组织》一书中对市场行为论述的不足,将哈佛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体系向前推进了一步。2.哈佛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观点哈佛学派首创了产业组织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由具有因果关系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和市场绩效(Performance)三个要素构成,构造了一个既能深入具体环节又有系统逻辑体系的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市场绩效(Performance)的分析框架,简称SCP分析框架。他们认为,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企业行为决定市场运作的经济绩效。因此,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最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和直接改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由于哈佛学派将市场结构作为产业组织理论的分析重点,因此信奉哈佛学派理论的人通常也被称为“结构主义者”。在哈佛学派的SCP分析框架中,产业组织理论由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这三个基本部分和政府的公共政策组成,其基本分析程序是按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公共政策展开的。所谓市场结构,是指市场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价格形成等产生战略性影响的市场2组织的特征。决定市场结构的因数主要是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程度和进入壁垒的高低。市场行为是指企业在充分考虑市场的供求条件和其他企业的关系的基础上,所采取的各种决策行为。具体包括企业定价格行为、广告行为、创新行为、兼并行为、协调行为等。市场绩效是指在一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条件下,市场运行的最终经济效果,主要从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利润率水平、规模经济、技术进步状况等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对市场绩效优劣进行评价。如果按照这些评价标准判断市场绩效低下时,就需要对市场结构进行政策介入。产业组织政策是指为了促进资源在产业内企业间的合理配置以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由政府制定用以引导和干预市场结构和企业市场行为的政策。包括保护和鼓励竞争的反垄断政策(或反托拉斯政策)、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政策以及中小企业政策,以及适用于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直接规制政策等。3.哈佛学派的产业组织政策主张哈佛学派的政策主张主要是反垄断。哈佛学派认为高度集中的市场中容易达成垄断合谋并形成限制产出、固定价格、市场协议分割、默契的价格领导等行为,这就必然会影响市场绩效,所以,必须由法令来限制这类行为。二、芝加哥学派的产业组织分析理论1.芝加哥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形成产业组织理论的芝加哥学派产生于60年代初。主要代表人物有:斯蒂格勒(V.Stigler)、德姆塞茨(H.Demsetz)、布罗曾(Y.Brozen)、波斯纳(R.Posener)等。芝加哥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对80年代以来美国里根、老布什政府时期反垄断政策和规制政策的转变起了很大的影响作用。1968年斯蒂格勒的名著《产业组织》一书的问世,标志着芝加哥学派在理论上的成熟。斯蒂格勒长期从事产业组织理论研究,对芝加哥学派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其较有影响的研究涉及垄断、寡占与兼并、市场容量与劳动分工、规模经济、信息理论和政府规制等诸多领域。因他对上述产业组织理论的开创性研究和巨大贡献而获得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2.芝加哥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观点在哈佛学派的SCP分析框架中,市场结构是基本决定因素,不同的市场结构会产生不同的市场绩效。而芝加哥学派则认为,市场绩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同的企业效率形成不同的市场结构。正是由于一些企业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取得更高的生产效率,所以它们才能获得高额利润,并进而促进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形成以大企业和高集中度为特征的市场结构。芝加哥学派认为,高集中度市场中的大企业必然具有高效率,而产生这种高效率主要在于大规模生产的规模经济性、先进的技术和生产设备、优越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企业组织和管理等因素。芝加哥学派特别注重判断集中及定价结果是否提高了效率,而不是像结构主义者那样只看是否损害了竞争。在芝加哥学派看来,如果高度集中的市场上长期出现高利润率,这只能说明该市场大企业的高效率的经营。因为不是建立在高效率经营上的高利润水平,都会招致其它企业的大量进入而使利润率很快降至平均水平。正是各个企业通过合理的选择采取最优行为的结果,在适者生存的法则下效率高的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才导致高集中市3场的出现。从这一立场出发,芝加哥学派对哈佛学派的SCP分析框架进行了猛烈抨击,认为与其说存在着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进而决定市场绩效这样的因果关系,倒不如应该说是市场绩效或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结构。3.芝加哥学派的产业组织政策主张芝加哥学派在产业政策上主张:一个政府对其合意的市场绩效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不参与,要让市场力量自动起调节作用。他们对政府在众多领域的市场干预政策的必要性持怀疑态度,认为应尽可能的减少政策对产业活动的干预,以扩大企业和私人的自由经济活动的范围。他们断言,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并不存在哈佛学派所认为的那样严重的垄断问题;生产日益集中在大企业手里,有利于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大公司的高利润完全可能是经营活动高效率的结果,而与市场垄断势力无关,因此主张放松反托拉斯法的实施和政府规制政策。芝加哥学派的这种反垄断政策立场与20世纪60年代以来积极提倡实施严厉的反垄断政策的哈佛学派形成了鲜明的对立。除个别部门外,芝加哥学派在原则上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市场结构进行干预,反对哈佛学派所主张的对长期存在的过度集中的大企业采取分割政策和实行严格的兼并控制的做法。他们认为,大企业的形成和生产的集中是通过企业内部或外部增长来实现的。企业内部增长无非是表明这些企业具有超越竞争对手的生产效率,如果对这样一种通过内部增长形成的大企业进行分割,就等于破坏了效率增长的源泉。同样,兼并是企业实现外部增长的基本途径,兼并的结果会使社会资源从经营不善、效率低下的企业向具有生存能力、效率高的企业转移,从而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只要不存在人为的市场进入规制,潜在的竞争压力会迫使兼并后的大企业仍然置于竞争的压力之下,因此,除了个别情况(如高度寡占市场上的横向兼并)以外,政府没有必要对企业兼并采取严格的控制政策。芝加哥学派认为,反托拉斯政策的重点应放在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上,其中主要是对卡特尔等企业间价格协调行为和分配市场的协调行为实行禁止和控制,因为惟有这些市场行为限制了产业,而未能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福利。70年代以后,由于传统产业国际竞争力日趋减弱,美国经济出现了大量的财政赤字和贸易赤字,一些重要产业的生产活动向国外转移,发生了所谓的产业空心化现象。许多人士认为,实施过分严格的反垄断政策和过分的且无意义的规制政策是使美国经济丧失活力的重要原因,而反垄断政策其目的在于实现经济效率性的观点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1981年,里根就任美国总统后,就任命信奉自由主义的贝格斯特(Baxster)和米勒(Miller)分别担任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局长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以后波斯纳又被任命为联邦法院的法官,芝加哥学派成了美国垄断政策的主流,并直接推动了美国反垄断政策的重大转变。80年代反托拉斯局提诉的案件几乎都是卡特尔案件。1981年至1985年反托拉斯局提诉的垄断行为案仅3件,同期提诉的合并案28件,比以往都有了大幅度减少,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反托拉斯案也同样大幅度减少。80年代美国这一系列的变化被人们称之为反垄断政策的“芝加哥革命”。三、产业组织分析的新奥地利学派1.新奥地利学派的形成产业组织理论的新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有:米塞尔(L.Mises)、米塞尔最重要的学生和追随者哈耶克(F.A.Hayek),以及在英国和美国曾受教于他们的柯兹纳(I.M.Kirzner)、罗斯巴德(M.N.Rothbard)、阿门塔诺(D.T.Armentano)、斯巴达罗4(L.M.Spadaro)、李特勒其德(S.C.Littlechild)、里奇(W.D.Reekie)等。虽然被称为新奥地利学派,但他们实际上都活跃在美国和英国的学术界。米塞尔在1996年出版的《人类行为学》一书中,详细论述了新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在米塞尔看来,历史事件是许多因素造成的复合结果,他们并不是简单一致的事件,并不像实证主义图式那样可用来检验理论。因此,不加批判地将物理学的方法应用于社会科学现象,在经济学领域采用与自然科学相同的工具进行分析是不合适的。从这一观点出发,米塞尔主张任何经济现象都应该运用人类行为科学的方法。2.新奥地利学派的基本观点新奥地利学派对传统的哈佛学派的反垄断政策基本持批判态度,和芝加哥学派一样也信奉自由主义,赞赏市场有秩序的结构,但在理解这种结构实际是怎样取得时,又按照自己独自的方法论对市场过程进行剖析的,这与芝加哥学派相比其基础理论有很大的区别。新奥地利学派在理解市场时强调正在进行的经济过程,而不是新古典主义的均衡分析。他们认为现代的竞争均衡所假设存在的情况,其实应该是竞争过程的结果。他们对新古典经济学派价格理论的最核心挑战,就是假定完全竞争概念。在新奥地利学派看来,完全竞争理论从各种假设案件出发是本末倒置,没有对竞争过程作出任何有用的解释。哈耶克指出,完全竞争概念的问题在于它描述了一个均衡的状态,却不谈导致均衡的竞争过程。“竞争”一词的本来含义是为某种利益相互争夺、竞争。本来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各企业围绕产品质量、价格、成本和新产品开发你我争夺、互相竞争,这一对抗性过程才是竞争的本意。但是完全竞争概念夺走了企业与动词“竞争”理所当然结合在一起的一切行为过程。在完全竞争模型中,企业不提高或降低价格,不区分产品,不做广告宣传,也不试图针对其竞争者而改变成本结构,或者做一些在动态经济过程中企业应做的任何其他事情。完全竞争理论在其定义中完全排除了所以这些竞争因素,而仅仅描述了作为竞争结果的均衡状态。因此,完全竞争实际上意味着没有一切活动,这一概念本身是有竞争之名而无竞争之实。与在其他许多领域一样,新奥地利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是奈特式的不确定概念。在不确定的环境中,不是所有的未来自然状态都能被赋予一个概率。不确定性使得完全竞争模型无法用来解释现实的市场经济。因为这种竞争分析的基本前提之一,就是市场参与者都具有充分掌握市
本文标题:第6章-产业组织理论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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