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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申报案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8年7月一、申报网址二、典型案例三、申请表易错问题汇总汇报内容主要内容第一部分申报网址一、申报网址排污许可申请系统登录地址(申请系统):请使用IE9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一、申报网址点击“网上申报”,即可进入填报系统第二部分典型案例2.1注册、登录2.2填报2.3信息公开2.4提交2.1注册、登录2.1注册、登录带“*”的为必填项填报“主行业类别”。若存在几个主行业类别,也可选择上一级的行业类别。2.1注册、登录2.1注册、登录除主行业外的行业,可在“其他行业类别”中再添加相应的行业。2.1注册、登录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1注册、登录2.1注册、登录2.1注册、登录适用于排污单位涉及多行业,部分行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剩余行业需补充申报的情形。首次申报的情形2.1注册、登录载明内容许可事项其他2.1注册、登录2.2填报-材料准备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及扫描件,全部环评文件及批复,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如有),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计划文件(如有)。2、全厂生产设施清单及参数情况,设计产品产能信息(可从设计文件或环评文件中获取)。3、全厂设计原辅材料、燃料信息,包括种类、成分、含量、燃料热值及用量等;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4、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处理工艺,排放的污染物,执行标准,大气有组织排放口高度、内径。5、申请废气主要排放口的年许可排放量、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如有)计算过程。6、废水处理工艺,排放的污染物,执行标准,排放口信息,受纳水体/污水处理厂信息。7、申请废水污染物的年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8、自行监测方案,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9、需要改正措施的内容。10、附件:守法承诺书,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简化管理的不需要),达标证明材料(如污染源监测报告)等。2.2填报-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存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六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需要提出改正方案。2.2填报-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拾取查找定位结束拾取确定2.2填报-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通过“添加文号”,填报所有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2.2填报-排污单位基本信息2.2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此处默认是企业的主行业类别,如需填写其他行业类别的信息,则需要重新选择。“主要工艺名称”为产品生产的生产线名称,按行业常用名称填写2.2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生产设施填报与排放工艺废气和废水密切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设施编号填写内部生产设施编号,若无内部编号,则根据《排污单位编码规则》进行编号。2.2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2.2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设施参数”填写能表征设施生产能力的参数,如设计生产能力、功率、尺寸、面积、额定蒸发量、额定功率、压力、流量、设计处理能力、设计排气量、储量、容积、周转量等2.2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同一工艺中,多台同类型“生产设施”,需分别编号,依次填报。2.2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产品名称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填写。生产能力为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不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产能。设计年生产时间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或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中的年生产时间填写。2.2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2.2填报-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原辅料填报产品生产加工过程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以及所有有毒有害化学品原辅材料。设计年使用量为与产能相匹配的原辅料年使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占比”为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第一类污染物”以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其在原辅料中的成分占比,按设计值或上一年生产实际值填写,原辅料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可不填写。2.2填报-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填报固体燃料、液体燃料、气体燃料。固体燃料:填写灰分、硫分、挥发分及热值(低位发热量)。液体和气体燃料:填写硫分(液体燃料按硫分计;气体燃料按总硫计,总硫包含有机硫和无机硫)及热值(低位发热量)。2.2填报-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至少包括主体设施、公辅设施、全厂污水处理站等,同时注明厂区雨水、污水走向、排放口位置。至少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2.2填报-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废气、废水两部分。点击可带入“主要产品及产能”中的所有生产设施。2.2填报-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点击该箭头可以调整各生产设施的排序。点击“编辑”进行填报。2.2填报-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2.2填报-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2.2填报-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设施对应的产排污环节名称,依据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综合确定。污染物种类为排放标准中的各污染物项目,依据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按照行业可行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要求确定,核实是否为可行技术。2.2填报-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填写排污单位内部编号,若排污单位无内部编号,则根据《排污单位编码规则》进行编号并填报。有组织排放口编号填写环保主管部门现有编号,或根据《排污单位编码规则》进行编号并填报。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以及排污单位执行的排放标准中有关排放口规范化设置的规定,填报废气和废水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2.2填报-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排放口:主体工程中的工业炉窑、化工类排污单位的主要反应设备、公用工程中出力10t/h及以上的燃料锅炉、燃气轮机组以及与出力10t/h及以上的燃料锅炉和燃气轮机组排放污染物相当的污染源,其对应的排放口。一般排放口: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中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的污染源,其对应的排放口。其他排放口:公用工程中的火炬、放空管等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明确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排放口。2.2填报-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废水类别为对应工艺(工序)的生产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等。污染物种类为排放标准中的各污染物项目,依据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按照行业可行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要求确定,核实是否为可行技术。各车间废水应填报其直接去向,比如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或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2.2填报-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填写排污单位内部编号,若排污单位无内部编号,则根据《排污单位编码规则》进行编号并填报。有组织排放口编号填写环保主管部门现有编号,或根据《排污单位编码规则》进行编号并填报。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以及排污单位执行的排放标准中有关排放口规范化设置的规定,填报废水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2.2填报-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排放口:涉及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以及纳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一般排放口:其他为一般排放口。2.2填报-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排放口编号和污染物种类自动生成。鼠标移到“排放口编号”时,产排污环节填报的信息会有提示。2.2填报-大气污染物排放口通过系统地图拾取排放口的地理坐标。对于不规则形状排气筒,填写等效内径。2.2填报-大气污染物排放口依据排污单位执行的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严确定。“选择”对应执行的排放标准,并填写浓度和速率限值,如无可选择“其他”,然后填写对应名称。2.2填报-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信息大气“主要排放口”申请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2.2填报-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信息系统自动带入2.2填报-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信息许可排放量污染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有色冶炼等重点行业)等。排放量限值本次填报三年,由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核算和依法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严取值。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评批复的排污单位,均应结合环评及批复,对许可排放量从严取值。2.2填报-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信息如申请特殊排放浓度限值则填报具体浓度值。若无,则填“/”。特殊时段一般指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若当前无法计算可填“/”。点击,完成加和计算2.2填报-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信息一般排放口管控排放浓度限值。系统自动带入2.2填报-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信息点击,完成加和计算申请年排放量计算方法见技术规范,建议计算过程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便于环保部门审查。2.2填报-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信息无组织排放管控浓度限值。系统自动带入2.2填报-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信息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无组织排放总计、全厂合计均系统自动计算。无许可量要求的默认为“/”。对比许可排放量与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规定。2.2填报-水污染物排放口需填报直接排放口、间接排放口和排放执行标准表。企业废水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口。企业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属于直接排放口。2.2填报-水污染物排放口通过系统地图拾取排放口的地理坐标通过系统地图拾取排放口的地理坐标2.2填报-水污染物排放口通过系统地图拾取排放口的地理坐标。“受纳污水处理厂”的“名称”手动填写。“污染物种类”可通过“增加”、“删除”进行添加或删除,并填写相应的浓度限值。2.2填报-水污染物排放口点击,选取企业执行的排放标准,并填写浓度限值。2.2填报-水污染物申请排放信息“主要排放口”管控排放浓度和排放量限值。系统自动带入2.2填报-水污染物申请排放信息许可排放量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氨氮。另外,受纳水体超标,且列入排放标准的污染物。位于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区的排污单位,应将总磷、总氮纳入。排放量限值本次填报三年,由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核算和依法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严取值。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评批复的排污单位,均应结合环评及批复,对许可排放量从严取值。点击,完成加和计算2.2填报-水污染物申请排放信息一般排放口仅许可排放浓度。2.2填报-水污染物申请排放信息点击计算完成加和申请年排放量计算方法见技术规范,建议计算过程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便于环保部门审查。对比许可排放量与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规定。2.2填报-自行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总则》的要求填报自行监测要求。2.2填报-自行监测要求污染源类别、排放口编号和污染物名称由系统自动生成。监测内容指气量、水量、温度、含氧量等参数。监测设施、手工监测采用方法及个数、手工监测频次参照技术规范填写。自动监测信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管理要求参照相应的规范选择“是”或“否”。在“其他信息”中备注自动监测设施故障期间应手工监测。2.2填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分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两类进行要求。2.2填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分“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两大类。填报“记录内容”、“记录频次”、“记录形式”、“其他信息”等。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2填报-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增加的内容管理部门审核时,可增加相应管理要求排污单位依据“管理办法”中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存在需要改正问题的,提出改正方案,并明确改正措施、改正时限。2.2填报-相关附件守法承诺书(需法人签字)、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可在系统下载样表。守法承诺书内容不得更改。2.2填报可点击下载“排污许可证申请表”2.3信息公开填完前10张表后,可在线发布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内容。2.3信息公开2.3信息公开公开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2.3信息公开点击,查看反馈信息信息公开结束后,“发布状态”会显示“发布结束”,信息公开流程结束。2.4提交公示结束后,
本文标题: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申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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