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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管理手册文件编号:HYD-GL-05版本:A/0受控状态编制批准分发号持有者2007-04-15批准2007-04-20实施杭州有限公司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称页数1.HYD-GL-05-1生产工艺流程图12.HYD-GL-05-2木工操作规程13.HYD-GL-05-3裁缝操作规程14.HYD-GL-05-4毛坯操作规程15.HYD-GL-05-5棚工操作规程16.HYD-GL-05-6包装操作规程17.HYD-GL-05-7进货检验规定18.HYD-GL-05-8首件产品检验规定19.HYD-GL-05-9各工序检验规定210.HYD-GL-05-10成品检验规定1生产工艺流程木工车间裁缝车间钉框退货选料裁料打磨油漆缝制选料裁料半成品检验不合格处置不合格处置检验原材料外购件毛坯车间棚工成品检验成品仓库成品仓库金属配件木工操作规程一.木工在选料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技术部制定的样板与技术规定进行操作,不允许木料有虫蛀、腐朽、节子、树脂囊、折裂等,斜纹程度超过20%不得使用。二.根据样板的特点进行下料,针对不同款式要求进行特定的工艺处理,例如:木料与皮面直接接触的边缘必须进行刨光、打磨处理。三.木架制作的过程中应按照木架的质量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木架整体结构的牢固,在主要部位必须用元钉,一般部位每5cm为2钉,特殊受力部位为3钉。四.上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后,在指定部位要印上自己的工号,并送至待检处接受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半成品仓库。裁剪操作规程一.裁剪工在操作前首先要检查皮面是否存在着质量问题,然后根据皮革的形状特点和款式的样板进行合理的排板及裁剪。二.根据各款式的要求进行裁剪,若需开刀眼的部位一定要将位置找准,裁剪完成后及时清理皮面上的划粉和银笔线。三.裁剪完成后应与样板进行认真的校对,若下道工序发现尺寸错误,造成损失或浪费的当事人要进行赔偿。四.裁剪工对现场所使用的样板进行规定的标识,并保管好每一套使用的样板。五.本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认真的自检。六.下班后应把未完成的工作妥善处理好,将未裁完的皮或其它物料堆放整齐并搞好工作区域的卫生。七.生产部将不定期的对以上各条款进行检查,若在检查中发现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5元的处罚。缝工一.对缝纫机进行清洁处理,检查是否存在油污,运转是否灵活。二.按照不同款式不同特点进行缝制,认真检查好每块皮,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生产组长或生产厂长汇报,进行上道工序的责任追究,若发现问题视而不见者按失职论处。三.根据款式特点合理调整针距、线距。针距为0.5-0.6cm,单边压线为0.6cm,拼缝为1.2-1.5cm.在缝制过程中若出现跳针、断线、断针头之类现象应及时处理,是机器故障的应及时停机,待修,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真皮皮面损坏的要按真皮原价的40%-30%给予相应的处罚。四.明线断线后,接头必须拉到内部打结处理,套子应根据各款式的需要在转弯处垫衬上真皮防止拉破。五.真皮内所垫衬的喷胶绵一定要压边,不压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六.缝制完成后应在指定的部位贴上自己的工号并进行认真的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送至待检处接受检验。七.服从领导安排,树立质量意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八.下班后应把未完成的工作妥善处理好,将未缝完的套子或其它物料堆放整齐并搞好工作区域的卫生。九.生产部将不定期的对以上各条款进行检查,若在检查中发现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10元的处罚。裁海绵一.裁剪之前根据产品款式要求进行海绵型号、密度的校对,并按样裁剪。二.根据各款式的要求按照技术部指定的配比进行裁剪,确保尺寸的准确。三.裁剪完成后应进行自检,并及时送至待检处接受检验。毛坯操作规程1、检查上道工序木架的质量,若发现断档、少钉、主要部位档有枝节,马上向质检员汇报,由上道工序操作工返工返修。2、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弹簧、牛筋的松紧根据各款式要求操作,钉弹簧的间距应符合标准。3、胶水的喷洒应均匀,海绵粘贴到位。4、本道工序完成后,在指定部位要印上自己的工号,并交送到指定地点待检。棚工操作规程一.棚工在操作时首先检查上道工序(包括皮面、缝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发现问题由上道工序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二.棚工在制作的过程中,背布开线平直度必须是直线,枪丁不得出现歪钉、冒钉、露钉现象,枪钉每5公分为1只。三.棚工在制作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作业工艺流程执行标准进行,操作进入待检区前应保持沙发外表的清洁,胶水、线头应及时处理掉。四.品制作完工后由本人自检,质检员复检,检查合格后附上产品合格证及商标。油漆操作规程一.油漆工在操作时首先要检查上道工序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发现问题由上道工序做出相应的改正措施。二.油漆工在制作的过程中,首先应进行封底处理。三.在封底处理完成后,需进行必要的打磨处理,如发现有影响产品外观的残疵点应及时进行修补或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四.在完成3次打底、打磨处理后,应及时清理掉产品表面的杂物与灰尘,然后根据各产品的工艺要求进行上色或饰面处理。五.所有产品的工艺制作必须遵照相关的产品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如:需着色的产品其着色面的颜色必需均匀、一致;无需着色的的产品其表面必需要光滑且表面油漆必需均匀;不允许有油漆的流痕或堆积点。六.产品制作完工后由本人自检,质检员复检,检查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包装操作规程1、核对上道工序产品数量、质量是否合格。2、包装时应按包装清单,准确放好,做好防护,配件应放入包装袋内。3、产品进行包装时内层先用塑料袋包装,在容易受损的部位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然后在产品的外层进行外包装处理。4、完工后应自检,合格后入库。进货检验规定1、本公司对提供物资需要的企业,首先进行《合格供方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然后向合格供方采购真皮、木材、海绵、布、金属件等物资对重要物资的采购一般采用质量保证能力验证并进行外观、厚度、密度、颜色等检测项目的验证。2、进货检验采用GB2828标准检查水平S-3,合格质量水平ALQ=1.0检查结果填入进货检验记录中,由质检员和质量部负责人签名才生效。3、合格进货物资由仓库保管员进行数量或者重量的验收,核对正确方可入库。首件产品检验规定1、公司的产品由木工、裁缝、海绵样板定制为保证,所以技术部对新产品或改制的产品制作样板时,要进行首件产品制作。2、对首件产品按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首检,待首检合格后样板要登入各样板台账并进行产品型号和序号的编制。3、首检合格的产品由质量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各工序检验规定木工架子1.选用木料不允许有虫蛀、腐朽、节子、树脂囊、折裂等,斜纹程度超过20%不得使用。2.在制作木架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技术部制定的样板与技术规定进行操作。3.针对不同款式要求进行特定的工艺处理,如:木料与皮面直接接触的边缘或面必须进行刨光、打磨处理。4.按照木架的质量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木架整体结构的牢固,在主要部位必须用元钉,一般5cm不少于2钉。5.需要油漆的木制件根据质量要求要打3~4次底油,要保证木制件上无明显裂痕、凹痕等。6.完成油漆的木制件要达到颜色符合规定的要求,色泽均匀亮丽,表面光滑无颗粒。裁剪1.首先要检查皮面是否存在着质量问题。2.皮面上的划粉和银笔线应及时清理。3.完成后应与样板进行认真的校对。缝工1.核查所缝制的半成品是否与生产通知单的内容相符。2.缝制过程中的线条、线距都必须线脚平整、线距稳定、线型流畅,拼缝处不能有空隙脱线等问题存在。3.在缝制过程中所使用线的颜色与所缝制的真皮与防皮之间不能有太明显的差别。4.缝制完工的半成品应保持清洁。裁海绵1.核查所裁海绵型号、密度是否与生产通知单的内容相符。2.海绵配比应与技术部指定的配比一致。3.裁好的海绵应保持清洁。棚工1.棚工在制作的过程中,背布开线平直度必须是直线,枪丁不得出现歪钉、冒钉、露钉现象,枪钉每5公分为1只。2.产品的表面较平整的部分不得出现扭曲错位等问题,造型特殊的产品在制作完成后不得与样品存在较明显差异。3.产品的表面不能有露底、裂口、疤痕、烙印等其它影响观感的问题存在,;4.需要安装其它配件的产品如:不锈钢脚、其它不锈钢或木制饰品的安装位置、倾斜度等必须与本产品的工艺要求相符。5.沙发的外表应无污物、胶水、线头等。成品检验规定1、本公司的真皮沙发、布艺沙发、真皮布艺沙发等家私,通过各道工序加工合格的情况下由质量部进行成品检验,检验的项目一般主要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尺寸极限偏差、面料缝纫及外观要求、木制件工艺结构要求、木制件用料要求、装饰性零件牢固度、弹簧磨擦声、外露金属件安全性、背和扶手加载松动量、背和扶手剩余松动量、座面弹簧压缩、底座、背泡沫塑料密度、衬垫料安全卫生要求。2、具体要求按成品检验单的标准进行检验。3、成品检验方法依据GB1952.1-94出厂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本文标题:沙发技术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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