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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辅导教材《法律实训》参考答案第一编刑事案件实践训练实践项目一刑事案件的立案三、实践训练1.(1)条件:A、有犯罪事实,B、需追究刑事责任;(2)符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2.(1)告知李老师没有报案资格;(2)要求胡×写一份书面材料。实践项目二刑事案件的侦查三、实践训练1.有错;错误之处有:(1)拘留后应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2)拘留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所在单位;(3)公安机关应在3日内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2.(1)预审;(2)对甲乙进行拘留,对丙可采取取保候审3.不妥之处有:(1)讯问时侦查人员只有1人,应不得少于2人;(2)没有专门的记录人员;(3)侦查人员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4)侦查人员未在讯问笔录上签名;(5)侦查人员有威胁、刑讯逼供的行为。4.(1)可以排除董×作案可能。经查证,董×在案发时未去过现场一带;(2)韩×的作案嫌疑最大。因为:一是与被害人陈述的特征相似;二是董×的指认;三是案发时其经过现场。5.(1)A.赃物;B.作案的时间、地点、手段、工具等;C.询问事主;D.勘查盗窃现场(2)A.针对性查账,获取相关书证;B.盘点实物;C.及时搜查,获取罪证,扩大线索;D.讯问犯罪嫌疑人;(3)A.盘点实物;B.及时搜查,获取罪证,扩大线索;C.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践项目三刑事案件的起诉三、实践训练1.××省××市城郊区检察院起诉书×检刑诉【2003】78号被告人李×保,男,1974年8月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省××市城郊区毛雄乡环城村农民。因抢夺罪于2003年4月12日被××市城郊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城郊公安局看守所。没有前科。被告人李×保抢夺一案,由××市城郊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于2003年4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表明:被告人李×保于2003年3月28日晚7时许,李×保到××市小风商店谎称购买2块手表,让店主曹×容拿出两块“西铁城”全自动日历手表挑选,李×保拿到手表后,佯装挑选,趁曹×容忙于接待其他顾客之机,抓起手表夺门而逃。曹×容发现后,立即呼喊追赶,李×保逃至平海饭店藏匿,被曹×容及随后赶来的××市巡警队员李×伟、彭×抓获。上述犯罪事实,有被告人李×保的供述,物证、证人沈君等人证言等证据,经查证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保的行为性质恶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李×保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构成抢夺罪。本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此致××市城郊区基层人民法院检查员:××2003年4月12日(院印)附:(证据材料,略)2.××省平海市城南区检察院不起诉书决定书×检刑事不诉【1993】19号被不起诉人董×明,(个人基本情况,略)被告人董×明盗窃一案,由平海市城南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于1993年4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表明:1993年3月25日----(部分事实略)----后被发现追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本院认为,董×明的行为属于一般的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董×明不予起诉。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平海市城南区检察院1993年4月30日(院印)3.(1)①本案中检察机关应该主要从以下及个方面审查证据并移送起诉:A.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犯罪性质与罪名认定是否准确;B.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C.是否属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D.有无附带民事诉讼;E.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等。②公诉意见书要点:A.分析被告人易某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B.论证易某杀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C.论证易某杀人手段残忍,性质恶劣,量刑上应予以从重考虑。(2)①本案中检察机关应该主要从以下及个方面审查证据并移送起诉:A.被告人王×坤、何×英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犯罪性质与罪名认定是否准确;B.在本案中被告人王×坤、何×英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C.被告人王×坤、何×英是否属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D.有无附带民事诉讼;E.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等。②公诉意见书要点:A.分析被告人王×坤、何×英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B.论证王×坤、何×英杀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C.论证王×坤、何×英杀人手段残忍,性质恶劣,量刑上应予以从重考虑。4.公诉意见书要点:A.分析被告人李×久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B.论证李×久杀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C.本案中李×久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在量刑上必须予以考虑。实践项目四刑事案件的审判三、实践训练1.略2..略实践项目五刑事案件的律师业务三、实践训练1.(1)辩护证据有:①②③④⑤;(2)否。首先,未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动机、时间、地点;其次,证据①②与③④之间未形成有效的证据链。2.不正确。首先,刘×的行为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应提起公诉,而不是调解;其次,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的规定。3.(1)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2)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5条的规定,省高院有提审权。4.(1)辩护意见的要点:①在行为定性方面应认定敲诈勒索罪;②在量刑上有酌定从轻情节:数额小、被害人有过错;③在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方面,王×的行为性质不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辩护意见的要点:①从行为性质方面分析,这只是一般的工商管理纠纷,胡×不构成犯罪,应做无罪辩护;②从主观上分析,胡×没有侮辱妇女的犯罪故意;③从事实情节上分析,A和B均有过错,并因此引起了胡×的行为;④从社会危害性来看,胡×的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该认为是犯罪。(3)辩护意见的要点:①从行为定性反面,黄、龚有购买鞭炮机的意思表示,并且部分履行了合同,应该做为一般是民事纠纷来处理,不构成犯罪,应做无罪辩护;②从主观上看,黄、龚没有将有鞭炮机非法占有的故意,从预付货款显示,黄、龚有购买鞭炮机的意思表示;③从社会危害性方面分析,黄、龚二人虽然有“不道德”的行为,但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二编民事案件实践训练实践项目一民事案件的起诉三、实践训练1.(1)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数一般的民事纠纷,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加之,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故本案应该由被告住所地即曾×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民事起诉状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年﹍月﹍日附:本诉状副本1份2.(1)本案涉案标的较小,属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村委会是被告,故应由村委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民事起诉状原告:﹍﹍﹍﹍﹍﹍﹍﹍﹍﹍﹍被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年﹍月﹍日附:本诉状副本1份3.(1)由被告王×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民事答辩状答辩人:﹍﹍﹍﹍﹍﹍﹍住所:﹍﹍﹍﹍﹍﹍﹍﹍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年﹍月﹍日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4.(1)市东区和市北区的法院有管辖权;(2)民事起诉状原告:﹍﹍﹍﹍﹍﹍﹍﹍﹍﹍﹍法定代表人:﹍﹍﹍﹍﹍﹍﹍﹍被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附:本诉状副本1份(3)民事反诉状反诉人(本诉被告):﹍﹍﹍﹍﹍﹍﹍﹍﹍﹍﹍﹍﹍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反诉人就﹍﹍﹍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反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被反诉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事实、阐明被反诉人的行为性质及反诉的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人民法院反诉人:﹍﹍﹍﹍﹍年﹍月﹍日附:1.本诉状副本﹍份;2.证据﹍份;3.证人姓名﹍﹍﹍﹍,住址﹍﹍﹍﹍﹍实践项目二民事案件的审判三、实践训练1.(1)A、原告代理人: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①酒家侵权事实发生情况,包括酒家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权行为及造成何种损害后果;②酒家侵权行为的认定情况,包括侵害的程度,损害的具体情况等;③赔偿数额的确定;④证人证言B、被告告代理人: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①侵权事实是否发生情况,是否造成损害后果;②有关侵权行为的认定的证据,包括侵害的程度,损害的具体情况等;③赔偿数额的确定;④证人证言;⑤侵害事实与酒店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C、原、被告双方所收集的证据证据材料必须经过质证后方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当庭质证采取逐一质证的方式,质证按照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进行,质证应围绕案件事实、理由及请求的范围进行。D、主审法官:若原告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画像张贴在酒店洗手间的门上,张贴在酒店洗手间门上的自己画像与酒店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并且有其亲戚的证言,那么就基本上可以认定酒店构成侵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行为法》,法院可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2)A、原告代理人: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①侵害
本文标题:法律实训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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