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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楚雄州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楚雄州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一、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楚雄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气象防灾减灾职责,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和有效进行,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楚雄州气象局组织全州范围内干旱、暴雨(雪)、寒潮、霜冻和高温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的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地震、矿难、疫病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需要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保障,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四、组织机构及职责—2—楚雄州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楚雄州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应急响应的综合协调,州局有关单位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州局局长副组长:州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办公室、业务科、气象台、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人降办、雷电中心、人事科、计财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州局办公室。(一)领导小组:1.贯彻落实楚雄州委、州政府、云南省气象局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部署应急响应气象服务工作;2.审核、签发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应急气象决策服务材料;3.检查、指导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单位的工作,决定是否派出现场工作组;4.指挥调度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物资、资金及技术装备等资源;5.指挥处置气象灾害应急过程中其它重大突发事件;6.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二)办公室(应急办):1.组织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3—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资金等资源调配;3.向州政府应急办、云南省气象局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响应相关信息;4.收集和汇总各相关应急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编辑有关应急响应情况简报,督促各单位的应急响应工作;5.组织起草气象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总结;6.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协调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7.统一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应急科普宣传等工作;8负责应急后勤保障工作;9.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三)业务科:1.根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情况,联合应急办组织进行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2.组织制作相关决策气象服务材料;组织开展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3.组织开展灾情调查、收集及应急气象服务效益评估;4.负责组织各类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传输和处理;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加密观测和移动观测及资料传输;5.负责组织气象装备的调配、运行、监控和维修;6.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4—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四)气象台:1.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相关预报、预警任务的落实;2.负责气象灾害实况、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的制作和汇总;3.加强天气会商,及时发布应急服务指导产品;4.按要求提供气象监测数据和预测预报信息;5.加强监测分析,做好气象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跟踪、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6.组织协调应急响应期间加密天气预报或预测会商,组织重大灾害天气联防;7.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五)公共气象服务中心:1.做好预警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2.做好影视服务工作;3.做好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4.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六)人降办:1.根据应急需要积极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为应急响应提供人影工作服务;3.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5—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七)雷电中心:1.组织实施响应事件区域雷电灾害的现场评估工作;2.提供防雷技术保障工作,并上报保障信息;3.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八)人事科:1.根据应急需要或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组建气象应急专家组;2.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九)计财科:1.做好气象部门灾情调查和应急救灾及灾后重建的资金物资保障;2.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五、应急响应规程(一)应急响应原则。遵循分灾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及职责分工做好响应工作。(二)应急响应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设为IV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级别,I级为最高级别。(三)应急会商组织。为确定应急响应的种类、级别、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以《楚雄州重大气象灾—6—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附录)为应急响应启动的参照标准,综合考虑预警信号、可能影响程度、临近实况监测、发生灾害范围、公众关注程度等多种因素,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具体建议。(四)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组织应急会商:1.楚雄州气象台发布暴雨、寒潮、高温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并有可能引发重大气象灾害时;2.已发生与气象因素密切相关的重大灾害并造成严重损失;3.气象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4.应急响应期间需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范围;5.需要解除应急响应。(五)应急会商由办公室、业务科、气象台、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人降办主要负责人及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影响较大的县(市)气象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可视情况采取电话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主要商议启动应急响应种类、级别、范围,是否派出工作组以及其它应急事项。(六)分管应急和预报服务的局领导、应急办主任、业务科长、气象台长根据应急会商结果,联合议定启动应急响应相关事项。(七)应急响应命令。应急办根据议定意见,起草应急响应命令并报相关局领导签发。应急响应命令包括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解除(含其种类、级别、范围及其它应急事项)。原则上,Ⅳ级、Ⅲ级和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签发,—7—Ⅰ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局长签发或由局长指定的副局长签发。(八)原则上按照气象灾害种类分别启动不同应急响应,当遇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适合不同启动级别时,按灾种最高级别启动应急响应。(九)一般情况下,应急响应启动或变更的级别应从低级到高级逐级进行,必要时可根据气象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过程,越级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十)进入应急响应的县(市)气象局应按楚雄州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相关要求,根据本地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启动不低于楚雄州气象局应急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自行降级及解除须提前报应急办,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六、分级响应应急响应启动或变更后,领导小组及州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具体响应程序和详细内容根据响应级别确定。(一)IV级响应签署启动或变更到IV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应急办向有关县(市)气象局、州局相关单位传达IV级应急响应命令。应急响应内容:1.应急办全体成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岗待命,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和变化情况,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2.办公室组织对内对外宣传,发布最新气象灾害和应急响应—8—工作动态。3.应急办向云南省气象局应急办、州政府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州局相关单位通报情况。4.气象台及时分析跟踪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预报预警应急措施建议和应急响应变更或解除建议。5.进入应急响应的县(市)气象局和州局相关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应急办报告。(二)Ⅲ级响应签署启动或变更到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应急办向有关县(市)气象局、州局相关单位传达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应急响应内容:1.应急办全体成员在岗待命,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2.应急办向云南省气象局应急办、州政府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州局相关单位和县(市)气象局通报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和建议。3.业务科要明确在岗责任人;了解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有关县(市)气象部门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组织实施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组织搜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向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或解除建议。4.气象台要明确在岗责任人;及时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9—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视情况组织加密天气会商和发布指导产品。5.办公室组织对内对外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最新灾害性天气影响及其发展趋势和应急响应工作情况。6.进入应急响应的县(市)气象局和州局相关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前向应急办报告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预警预报情况、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三)Ⅱ级响应签署启动或变更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应急办向有关县(市)气象局、州局相关单位传达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和有关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进入响应的单位要明确应急岗位责任人,制定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安排,及时启动加密观测,有关应急装备进入待命状态,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服务。应急响应内容:1.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参加全省、全州天气会商和加密会商。2.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举行应急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向省局、州政府应急办报告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州局相关单位通报应急工作情况;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协调安排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建议。—10—3.业务科及时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县(市)气象局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安排部署应急观测和网络保障任务;根据业务运行状况,提出应急装备和资源调度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做好信息网络保障;组织实施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每天16时前向应急办书面报告观测网络运行情况和气象服务工作情况。4.气象台及时组织收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加强对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分析工作,组织制作专题服务材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向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建议;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按要求适时增加天气会商,及时组织发布预报指导产品;每天16时前向应急办书面报告预报预警工作情况。5.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和舆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每天16时前向应急办书面报告新闻宣传工作情况。6.进入应急响应的县(市)气象局以及州局相关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前向应急办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应急办报告。—11—7.领导小组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调配有关应急设备和团队前往应急服务一线。(四)Ⅰ级响应签署启动或变更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应急办立即向有关县(市)气象局、州局相关单位传达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和有关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应急办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各相
本文标题:楚雄州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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