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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09-12-23为深化我局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水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以及省、市、县各级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和原则(一)我局所属的33个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二)岗位设置要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三)各单位应以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本单位的岗位总量。二、岗位类别设置(一)岗位分类:我局系统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二)岗位设置1、管理岗位: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机关服务中心、饮水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荆南总段、总排渠管理段、卷桥水库管理处、农排总站、16个乡镇水利管理所)。2、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应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水利设计院)。3、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各泵站管理处、电排站、闸站管理所)。(三)三类岗位比例控制: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三、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2、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六至十级职员岗位。(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由局根据单位的功能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2、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主体系列(工程)可设置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1、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由单位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进行确定。2、事业单位中的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二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3、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种中设置。事业单位非主体工种的岗位设置原则上不超过三级岗位。四、岗位结构比例(一)管理岗位的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由局提出方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二)专业技术岗位的内部结构比例。根据实际,我局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为3∶7。专业技术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的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依照人事部门规定进行设立,中级中的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助理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员级为十三级,不设控制比例。(三)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二级、三级岗位数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30%左右,二级岗位数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五、岗位任职条件(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可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规定岗位的其他任职条件。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七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八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1、二级工勤技能(技师)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4、获得有关荣誉称号或参加劳动部、水利部或者省水利厅技能竞赛获奖而取得本工种较高等级证书的,在核定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可以确定为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六、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聘用的实施方法和步骤(一)总体要求各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设置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明确岗位等级,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聘用后,经县水利局审核,由县人事局对符合政策规定、规范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认定,并可从认定的下一个月起,按所聘岗位确定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县水利局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力争在2010年元月10日前完成。(二)岗位设置的程序1、岗位和编制情况摸底。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内容包括单位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和结构现状、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工作依据、职责范围、任职条件、考核标准等。2、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在岗位和编制情况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岗位分析,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分类,以一个人员满负荷工作为单元划分岗位任务范围。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以及所需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附范本)。3、核准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水利局审核报县人事局批准。4、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设置的具体岗位、岗位聘用措施、竞争上岗办法、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内容),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等级,编制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内设机构、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数量、工作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考核办法等)。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所设具体岗位须在本单位内公示。(三)岗位聘用要求1、事业单位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2、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3、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4、因为我局系统在前几轮改革中已实行聘用制度和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可以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对本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各层级非最低等级的岗位,应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人员的岗位;也可以对所有岗位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人员的岗位。岗位确定后,依据岗位情况,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要执行国家规范的合同文本。5、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首次岗位聘用时,对超过岗位结构比例的人员,可以进入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也可结合单位实际,采取高职低聘等方式予以解决。今后,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的人员,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被聘用到相应等级的岗位,才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6、对已经由县批准实行离岗退养、病休等人员,在这次岗位设置工作中,可以只计入岗位总量,岗位和薪级工资保持原政策和待遇不变,绩效工资从其新的规定。单位内部休息、外出创业等不在岗人员不参与岗位竞聘,岗位工资仍保持原标准待遇,薪级工资可以晋升,同样兑现绩效工资。7、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等逐年逐步到位。(四)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的认定县人事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规范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予以认定后,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将事业单位的认定情况,由县人事局报市人事局备案。七、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成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陕学彬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郑文彬、徐宗平、龙长贵、夏卫兵、胡昌华、甘永来、涂国强、陈广、张明安等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拿在手上抓,负总责。同时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组织得力人员,严密组织实施。岗位设置方案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经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局党委班子成员所分工联系的单位是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二)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提高岗位等级,突破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有关审核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2009年11月23日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参考样本岗位说明书单位名称(盖章):编写日期:年月日岗位名称办公室主任工作部门办公室岗位代码GL07001岗位类别管理岗位等级七级岗位职责任务1.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单位文秘、财务、文书收发、档案、车辆、等行政综合管理事务工作;参与单位业务计划、目标制订工作,负责制订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综合协调单位内外事务。2.负责拟订单位有关事务管理的具体办法,检查督促各项事务管理规定的执行。3.负责有关公文,起草相关文件,单位印章管理等工作。4.负责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简报、信件(传真)的收文、拆封、登记和分送等工作的处理。5.负责单位安全保卫监管工作。6.负责单位网站指定栏目的信息采编及维护工作。7.负责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8.负责单位对外联络和接待。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岗位工作标准1.严格遵守单位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熟悉单位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4.热爱社会事业,有奉献精神。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6.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岗位聘用条件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外招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3.熟悉事业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
本文标题:水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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