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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抚州市设计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1)
抚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根据抚州市建设局的要求且针对目前设计院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从2015年4月2日起执行。一、工资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设计费提成+福利(三险一金)2、设计费用提成(一)正式聘用员工的设计各专业奖金详见院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实施的设计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1)方案阶段2)施工图阶段(单位:元)4)概预算3)重复使用重复使用的栋号所有专业第一栋按实际面积结算、第二栋按实际面积的30%计算面积;第三栋以上的只按实际面积的15%仅对结构专业计算面积,设计费用按计算后的面积来结算设计费。(二)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待遇1)试用期为3个月到6个月时间;2)试用期工资=固定工资(1000元及不等)+提成(正式员工提成比例的50%)3)试用期满后和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后所有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三)根据所做项目完成情况及图纸交付(成套完整施工图)情况按比例提取,具体明细如下:1)图纸交付后按总费用的30%2)图纸审查完按总费用的40%3)基础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10%4)主体工程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20%(四)设计费用提成所含工作范围及工作量1)以各专业提供完整成套设计成果为准;2)各专业前后期现场服务(产生的出差费用严格按照“出差报销制度”)。3、设计费用发放(一)发放进度1)考虑到每个项目的出图周期,设计费用的提成按季度(1、4、7、10月份)结算,未结算设计提成的当月以预支(比例不超过应提费用的60%)设计费用的方式发放。2)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提前发放,所预支的工资将在下次的设计费提成中扣还。3)如遇甲方原因一直未进入审图阶段的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及收款进度在交图一年内结算应提比例。4)如因设计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设计费用未能结算的,损失由设计人员承担,按设计人员该项目提成的50%扣罚。如因此造成其他部分的修改,其他设计人员的修改费由该设计人员承担。5)设计人员违反强规按500元/条扣罚。6)对于审查意见三审的扣本专业设计费提成的20%,四审则不计提设计费;审查意见下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意见,如无故逾期达到10天内的扣除本阶段应提的全部费用(40%)。7)如因设计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各阶段设计成果不能按时交付的,拖欠时间达到三天内的扣500元,超过三天以上的按每天300元累计扣罚。8)如因设计人员个人原因或离职造成项目后期服务(各阶段验收、工程联系单的回复、现场突发情况的处理等)工作不能完善的,项目提成费用只按50%结算。注:设计费用发放按市场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二)设计费个人所得税及三险一金的扣除1.三险一金:预付工资当月不予扣减,季度结算时一次性扣除3个月的个人承担部分;2.个税扣除方法:预付当月不予代扣,待季度结算时,按国家规定的扣除额3500元/月*3=10500元核算。超过10500元的部分,按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予以扣除。二、对出现设计质量事故,造成经济赔偿的处理方法1)以我公司承担赔偿的金额为总赔偿额。2)造成设计赔偿的责任专业设计、校对、审核人员按实际的提成比例进行赔付。3)公司按公司提成比例赔付。4)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设计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实施细则※※※※※※※※※※※※抚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目录一、修编说明二、关于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修编单项工程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表三)(表四)(表五)[一]修编说明一、奖金分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设计项目的性质、要求,设计人员的配备、技术水平熟练程度,所外配合条件的优劣、所内各专业配合的好坏等因素,都会对工作带来影响。因此,修编调整后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与工作量的实际投入仍会有些出入,各工程项目和各专业也仍会有一些差异,希望各专业设计人员在使用本比例时,要本着宏观控制,微观适调,视实际需要进行个别调节。二、表三中的有关“一般”、“复杂”、“高层”的含意,与国家建设部一九九三年颁发的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一致。三、凡表三或表四中没有列入的设计项目,以及有特殊要求的设计项目,其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参照本细则相近内容实施。四、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自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起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随时反映,以便在今后修编中予以调整和补充。[二]关于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设计合同部分为30~35%二、土建各专业的各阶段分配比例如下:(一)项目设计包括方案(投标)、初步设计、施工图三个阶段。投标项目的中标奖励费按下列第(二)条分配;直接委托项目方案阶段方案费占总产值的10%并按第(三)条分配,余下的90%产值中初步设计与施工图阶段各专业分配比例为:1.建筑:一般情况下为40:60,其中初步设计阶段的40%中方案调整占3/4;如初步设计是为赶时间,很粗糙地完成的,则初步设计与施工图阶段的比例为20:80,其中初步设计阶段的20%中,方案调整占1/2,80%的施工图产值中方案调整产值占1/4。2.结构:砖混结构的初步设计占结构总产值的10%;其他类型结构的初步设计占结构总产值的15%;结构总产值包括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三阶段产值,方案产值不单独分配;初步设计的校对产值并入施工图的校对产值中。3.设备:30:70。4.总图:20:80。其中初步设计阶段的20%原则上分配给建筑设计人员,施工图阶段的80%按表三中总图一栏进行分配,但施工图阶段建筑设计人员必须把建筑单体的定位完成,然后移交给总图各专业。总图的产值计算按浙城院第[2002]008号,如无结构、动力专业的,该专业奖金比例并入管线综合中,不做概算的,概算部分奖金留作总师基金。(二)投标项目中标奖励费为总奖金的10%,分配比例与只做方案设计的民用建筑项目分配比例一致:1.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只负责提供文字说明的,则上述各专业每个专业各分200元奖金,其余奖金归建筑专业;2.有专业还提供了管线方案总图的,则该专业产值按项目产值奖的3%提取,其余的奖金归建筑专业;3.有专业参与了方案设计的全过程的,则该专业的奖金分配比例按下条执行。(三)直接委托项目的10%方案费可分配部分,按表一比例进行分配。表一项目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概算有暖通65126665无暖通71126605(四)只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做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其奖金的1/3按方案阶段第(三)条分配(如为投标项目,按第(二)条分配),其奖金中的2/3按施工图阶段分配。(五)只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而没做方案设计的项目,不单独分10%的方案费,专业之间分配比例全部按施工图阶段分配,但建筑专业内部可分方案费,三阶段比例为10:30:60。(六)只做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而不做初步设计的项目,方案费仍占总设计费的10%,分配按第(三)条执行;建筑专业内部从规定的初步设计阶段奖金40%中提取3%~20%划给方案设计人,具体视工作量的不同由所长和设总协调后确定。(七)项目的修改设计费,专业之间分配比例按修改工作量的大小在原有施工图阶段分配比例基础上作调整。(八)单独收取热水或纯净水系统设计费的项目,其热水或纯净水设计费单独进行分配,其分配比例为:水道60%、暖道20%、电气10%、建筑5%、结构5%。如收不到该项设计费,则不进行分配,院里也不进行补贴。三、各专业内部各工序工作量的比例按表二分配:表二工种设计、计算制图、描图校对工种负责人审核、审定建筑4340755结构37391455供排水4141855电力照明4241755暖通、动力40401055概算8020四、设计总负责人津贴一般按整个项目工作量的2~4%提取,具体按累进制、分档次进行:1.100万(含100万)以下设计费按应提奖金额的4%提取。2.100万以上300万以下(含300万)设计费部分,按应提奖金额的3%计取;3.300万以上设计费部分,按应提奖金的2%提取。另外签名设计总负责人与实际设计总负责人之间施工图阶段设总津贴比例为30:70,初步设计阶段、方案阶段的设总津贴全部给实际设计总负责人。五、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津贴,按本专业工作量的5%计取,签名专业负责人与实际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津贴参设总津贴分配比例执行。六、土建修编调整后的单项工程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按表三相应项目执行。表三中的“总图”比例,若地形特别复杂,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七、土建各设计项目中,如增加煤气专业可按1.5%提取分配,其他专业相应调整;如无动力专业,则动力专业的比例相应分配给其他各专业。八、建筑专业内部比例分配如下:(一)中标项目:其奖励费为10%,具体分配分以下三种:1.以规划为主的方案,规划占50~60%,平面户型占10~15%,立面占30~35%;2.以单体为主,规划为副的方案,规划占10~15%,平面、立面各占余下的50%;3.仅有单体设计的方案,平面立面各占50%。(二)不中标项目:分住宅及公建以总面积作为指标向设计小组补贴设计投标费用,其与甲方补偿费用无关:1.1万平方米以下公建或5万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补贴整个项目设计小组2500元;2.1万~3万平方米公建或5万~10万平方米住宅小区补贴整个项目设计小组5000元;3.3万~5万平方米公建或10万~20万平方米住宅小区补贴整个项目设计小组7500元;4.5万平方米以上公建或2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补贴整个项目设计小组10000元。(三)方案指导费分配:1.由指导人构思草图并基本实施,指导费占指导部分的产值的20%;2.由设计人员独立完成构思,中途在指导人的指导下进行修改,视修改程度其指导费用占指导部分产值的5~20%。九、结构专业内部分配如下:(原则上分配向施工图倾斜)(一)结构方案产值不单独分配,并入结构总产值中统一分配。(二)初步设计的校对人员原则上不分校对产值,其校对部分产值并入施工图的校对产值中。(三)单项工程由多名设计人员共同完成的,其施工图产值按如下比例分配:1.高层建筑的整体计算占结构施工图产值的5%~6%。2.无地下室的天然基础占结构施工图产值的20%;无地下室的桩基础占结构施工图产值的25%。3.有一层地下室的高层建筑的基础及地下室部分(不包括±0.000层板)占结构施工图产值30%;有一层地下室的高层建筑的基础及地下室部分(包括±0.000层板)占结构施工图产值34%;有二层地下室的高层建筑的基础及地下室部分(包括±0.000板及地下一层板)占结构施工图产值38%;有地下室的多层建筑则另行协商分配比例(原则上按工作量进行分配)。4.有大底盘地下层的高层建筑,上部塔楼(不包括基础及±0.000层板)的产值占塔楼部分产值的66%(塔楼部分产值可按面积进行分摊计算)。基础及大底盘地下室的产值为总产值扣除上述该项产值,并应控制在40~45%之间,如超出此范围的,则重新进行调整。5.有多层大底盘裙房的建筑,基础部分按上述比例分配,上部大底盘裙房与塔楼的产值比例可按面积分摊计算。6.带结构转换层的建筑,转换层的面积×1.5的面积放大系数作为计算该层面积的指标,产值计算按以上各条执行。十、表三中概算(总师基金)一栏中,如做初步设计概算的,则初步设计阶段(按扣除方案费后总产值的40%计)的概算奖金与总师基金的比例为50:50;如做施工图概算的,则施工图阶段概算与总师基金的比例为50:50;如没做概算的,则该一栏中的该阶段奖金全部留作总师基金。十一、园林设计中方案阶段与施工图阶段的比例为30:70;各专业比例按表四分配;各专业内部各工序工作量分配比例参土建各工序工作量的比例(表二)分配,园林专业按表二中建筑专业比例分配。十二、装饰设计中方案阶段与施工图阶段的比例为20:80;各专业比例按表五分配,有结构专业时,比例另行协商,缺专业时,该专业比例并入装饰专业中;各专业内部各工序工作量分配比例参土建各工序工作量的比例(表二)分配,装饰专业按表二中建筑专业比例分配。[三]修编单项工程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表三土建序号类别使用范围分配比例建筑结构水电暖
本文标题:抚州市设计各专业奖金分配比例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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