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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协议2保密协议甲方(用人单位):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劳动者):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包括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因履行本人职务或甲方安排的本人职务之外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自行或与他人共同构思、开发创造或研制出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工程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作品或其它形式的智力成果,其中所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权利或其它财产权利(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同意以所有适当的方式通过适当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软件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协助甲方或甲方指派的第三方,为甲方取得上述知识产权在任一国家、地区或全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退职、退休或劳动合同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在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方。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甲方持有。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第三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第四条乙方如拟离职,应当于离职前或者于甲方在任何时候提出请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务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3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因此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第五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第二职业,不论其是否因该等行为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甲方的工作时间。该等第二职业包括但不限于:1.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不论该等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也不论乙方在该等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表、代理人或顾问等职务,或2.投资企业,或3.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乙方违反本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第六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价值。乙方应于离职或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同时亦不得对属于公司的任何信息进行拷贝与复制。第七条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协议提及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以及未公开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本协议提及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管理诀窍、买卖意向、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第八条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应从乙方与甲方订立劳动合同开始,终止劳动合同结束。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第九条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有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乙方解聘。第十条本协议第六条所称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第九条所称的正当理由是指缺勤、旷工等情况。4第十一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出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第十二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根据甲方《奖惩条例》接受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处罚。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如甲方损失因各种因素无法量化具体计算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50000元不等的违约金、经济赔偿,其应赔偿的违约金和经济赔偿,可以从乙方的薪资报酬中扣除,有权不予提前通知,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露,情节构成犯罪的,甲方可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第十五条双方签字(章)确认,视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双方签订协议时间:年月日
本文标题:控股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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