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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艰苦努力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取得了显著进展,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经中央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7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一)评选范围。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2—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上述单位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二)名额分配。国家分配给我省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9名。我省实行差额推荐,各市推荐先进个人1名,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二、评选条件(一)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把艾滋病防治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任务,在工作中创造了先进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本地区、本系统走在前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2、认真履行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其中,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开展防治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沟通、督导检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开展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关怀救助等防治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应高质量完成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社会组织和企业应积极承担艾滋病防治的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参与或资助艾滋病防治工作。3、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具有先进的服务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当地组织的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效能评比等活动中名列前茅,人民群众普遍满意。4、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达到10年或连续5年以上。(二)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3—1、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关心、爱护、尊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2、积极履行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其中,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应在政策制定、项目管理、督导检查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在监测和检测、行为干预、治疗与关怀、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应在推动本部门开展防治政策、工作计划制定和落实等方面成效突出;志愿者应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人群,在咨询检测、宣传教育、行为干预、治疗与关怀等工作方面成果显著。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工作耐心细致、任劳任怨,深受群众拥护和爱戴。4、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达到10年或连续5年以上。三、评选程序和要求(一)明确责任,逐级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负责本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推荐在地方或企事业单位挂职的干部,由挂职单位征得派出单位同意后,按挂职所任职务推荐。推荐离退休人员,须征求其原工作单位意见或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推荐在校学生,须征求所在学校意见。推荐人选在临时性工作机构工作的,须征求其原工作单位意见或—4—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做到事迹突出,好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推荐企业,须征求所在地区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三)突出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特别是向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较繁重地区倾斜。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比例均不超过20%。(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5—(五)把握进度,按时上报。严格履行“两审三公示”的推荐程序。由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名称或姓名、简要事迹,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于9月5日中午12时前将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推荐审批表(附件2、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附件4)、推荐公示表(附件5、附件6)、推荐工作报告等材料原件(含上述材料电子版)等,加盖公章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厅进行审核。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厅研究确定我省推荐对象名单,上报全国艾滋病防治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奖励方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奖章)和荣誉证书。五、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成立艾滋病防治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4),负责推荐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疾控处,负责推荐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6—好推荐评选工作。联系人:省卫生厅疾控处单玲英省卫生厅人事处吴伟联系电话:025-83620607,83620628传真号码:025-83620610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政编码:210008电子邮箱:jkc@jswst.gov.cn附件:1、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汇总表2、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3、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5、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推荐公示表6、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公示表7、江苏省全国艾滋病防治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2012年8月31日—7—附件1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单位(章):填表日期:年月日一、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汇总表注:“简要事迹”不超过500字。二、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汇总表注:“简要事迹”不超过500字。序号单位名称单位级别人员总数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职务推荐单位所属单位单位性质简要事迹……序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工作单位职务行政级别职称身份证号简要事迹……附件2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集体名称所属单位推荐单位—9—填报时间:2012年月填表说明此表为推荐“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用表。一、请用黑色钢笔或打印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二、集体名称必须准确,填写全称,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所属单位指其上一级单位或机构;推荐单位指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等。三、单位性质根据被推荐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没有行政级别的单位在“单位级别”栏填写“无”。四、主要事迹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五、所属单位意见应填写“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或机构公章。各有关推荐单位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应填写“同意推荐”,加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公章。六、此表上报一式6份,规格为A4纸。—10—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级别单位人数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所属单位是否临时集体单位负责人姓名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电话单位邮编单位地址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11—主要事迹所属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各有关推荐单位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县级盖章年月日地市级盖章年月日省部级盖章年月日—12—推荐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3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13—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单位填报时间:2012年月填表说明此表为推荐“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用表。一、请用黑色钢笔或打印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二、姓名必须准确,工作单位、推荐单位填写全称,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籍贯填写××省××市(县)。推荐单位指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三、职务、职称和技术等级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四、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4—五、简历从初中毕业填起,时间详细到月份,各时间段之间不能断档。六、主要事迹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七、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出席人数中,同意人数应不少于50%,盖章用工会章或行政章。八、所属单位意见应填写“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或机构公章。各有关推荐单位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应填写“同意推荐”,加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公章。九、此表上报一式6份,规格为A4纸。—15—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正面免冠2寸彩色近照)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行政级别职称技术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邮编工作单位行政区划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手机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16—个人简历—17—主要事迹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意见所在单位意见出席会议人,其中同意人,反对人。盖章盖章年月日—18—年月日各有关推荐单位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县级盖章年月日地市级盖章年月日省部级盖章年月日推荐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19—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20—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姓名:单位职务:干部管理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计划生育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1、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填写此表;—21—2、此表一式6份,随人选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22—附件5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推荐公示表单位(部门)负责人公示形式及公示结果盖章年月日注:此表须加盖当地卫生、人社部门公章,随审批表上报。—23——24—附件6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公示表姓名单位及职务群众民主评议情况公示形式及公示结果盖章年月日注:此表须加盖当地卫生、人社部门公章,随审批表上报。—25—附件7江苏省全国艾滋病防治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咏红省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周广侠省公务员局局长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汪华省卫生厅副厅长副组长:黄鹤飞省公务员局副局长毛庭龙省卫生厅副巡视员成员:张劲建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戚兴锋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管皎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吴红辉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李毅省纪委驻卫生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主任:管皎(兼)吴红辉(兼)张劲建(兼)副主任:汪萍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副调研员成员:吴伟省卫生厅人事处主任科员单玲英省卫生厅疾控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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