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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市场和国际融资国际金融市场概述欧洲货币市场欧洲债券市场对外贸易中长期信贷国际金融市场定义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或非居民相互之间进行原生金融资产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场所或营运网络。原生金融资产:货币、外汇、证券、黄金;衍生金融产品:外汇期权、期货、互换等国际金融市场类型按交易对象所在区域和交易币种分类在岸(on-shore)金融市场,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资金融通及相关金融业务的场所。经营对象是市场所在国货币;离岸(off-shore)金融市场又称境外市场,经营对象包括除市场所在国货币以外的西方主要货币;借贷关系涉及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借贷。在岸金融市场与离岸金融市场比较项目在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市场产生时间不同20世纪60年代以前20世纪60年代以后交易对象不同市场所在国货币主要是市场所在国以外的第三国货币交易主体不同居民与非居民之间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受东道国政府管辖程度不同受东道国政府政策与法令的管辖不受东道国政府政策与法令的管辖性质不同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新兴的国际金融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欧洲货币市场的概念及其产生的原因离岸金融中心的类型欧洲货币市场的业务欧洲货币市场的作用和管制欧洲货币市场的概念欧洲货币欧洲银行欧洲货币市场欧洲货币指在货币发行国境外流通的该国货币,也称“境外货币”最早的境外货币是出现在欧洲地区的美元存款,所以称为“欧洲美元”(eurodollar)欧洲美元并不是一种特殊的美元,它与美国本土美元是同质的,具有相同的流动性和购买力但欧洲美元不由美国境内金融机构经营,不受美联储相关银行法规、利率结构的约束亚洲美元—是指亚洲(包括大洋洲)各商业银行的境外美元及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欧洲银行接受欧洲货币存款并发放贷款的银行称为欧洲银行(eurobanks),通常是一些大型跨国银行。欧洲货币市场是指在货币发行国境外进行该国货币存储和贷放的市场。目前,欧洲货币市场是国际金融市场的核心。欧洲货币市场产生及发展的原因东西方的冷战英镑危机美国金融法令的管制推动了美元流出境外西欧国家为缓和通货膨胀而采取的货币政策欧洲货币市场本身具有的内在优势欧洲货币市场的主要特点批发市场;不受国内金融管理机构的管制;信贷业务中使用的币种较多,调拨便利,选择自由;存贷利差小;欧洲货币存款具有国家风险。欧洲货币存款和国家风险欧洲银行和欧洲货币存款除具有一般银行的一切风险外,由于其借贷的货币资金均跨越国界,还具有国家风险即由于国家限制资本流动和控制外币交易而造成的外汇管制风险、冻结资金风险或影响存款及时、足额收回的风险。1983年,菲律宾政府下令限制菲律宾银行的外币资金流动,结果使纽约花旗银行的马尼拉分行冻结了几亿欧洲美元存款,造成存款人到期不能提取的风险。美国曾冻结伊拉克、利比亚国家的外币存款。古巴等国曾通过存款国有化没收存款人存款。美国大多数国际银行业务是通过分行进行的,分行与子公司不同。在美国的法律中,总行要对分行的存款负责,但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当子公司不能实现存款人的取款要求时,该存款人对总行没有法律上的追索权。由于马尼拉花旗银行是一家分行,因此大多数在该行有美元存款的银行不管菲律宾政府的行为,希望纽约花旗银行能对它们履行付款义务。然而花旗银行却宣称由于强行冻结外汇是一项国家行为,因此可享受豁免权。美国法律中的国家行为原则是指由于外国分行是在外国的管辖范围内,因此如果是该国政府的行为导致分行丧失偿付能力,总行一般无须承担付款责任。如何监管?可以是在一个国家范围内(领土为标准)生效。一个国家的银行管理当局可以对其领土上的所有银行实施统一的规则,而不问该银行是国内银行还是外国银行。可以是在一个管理控制权的范围内(以所属为标准)生效总行所在地的管理当局也可以颁布全球范围使用的条例,这种条例对该行的海外分支行同样有约束力。这就是以所属关系为基础生效。各国中央银行通过国际清算银行表示倾向于条例按所属关系为基础生效。欧洲货币中心需具备的条件政局稳定优惠的政策对外币业务不实行外汇管制和信用控制尊重金融秘密其他条件,如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善等欧洲货币中心可以划分为五大地理区域:西欧区包括伦敦、苏黎世、巴黎加勒比海和中美洲区包括开曼群岛和巴哈马群岛中东区包括巴林岛亚洲区包括新加坡、日本和香港美国欧洲货币市场与离岸金融中心欧洲货币市场和离岸金融中心(Offshorefinancialcenter),实际上都是经营境外货币借贷业务的市场,笼统地讲,二者可以相互替代。如果要将二者相互区别的话,欧洲货币市场者是境外货币市场的总称,而离岸金融中心则是指具体经营境外货币业务的地理区域。内外融合型离岸金融中心——伦敦离岸金融中心交易的币种是市场所在地的国家以外的货币;允许非居民经营在岸业务和国内业务;管制较松。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国际银行设施(IBF)在美国的美国银行和外国在美国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的专门经营欧洲美元和欧洲货币业务的一套帐户体系。国际银行设施的特点国际银行设施的交易严格限于会员机构与非居民之间;该市场可豁免存款准备金、利率上限、存款保险,交易者可豁免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交易的币种包括市场所在国货币。美国的离岸金融市场IBF核心意义美国政府不仅把境内的外国货币视为欧洲货币,也将这种在美国境内但不受金融当局管理的美元存贷款定义为欧洲美元。欧洲货币的概念从此突破了特定地理区域限制,由“境外货币”发展为“治外货币”,表现出鲜明的国际借贷机制的特点。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空壳银行(Shellbranch)管制松——没有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等方面的限制欧洲货币的辛迪加贷款辛迪加银团贷款成本贷款协议和贷款风险辛迪加银团牵头行(leadmanager)管理行(managingbank)代理行(agentbank)参与行(participatingbank)牵头行的主要职责是对组织辛迪加银团负主要责任的银行。主要职责包括:与借款人协商贷款期限和贷款条件、安排其他银行提供一部分贷款、以及分析市场状况、准备安排备忘录。代理行的主要作用负责管理贷款的具体事项。负责向借款人收取本息并按贷款份额分发给其他各家银行。贷款成本期间费用利息承担费代理费前端费管理费参与费贷款协议和贷款风险关于利率风险条款关于政府干预风险条款关于借款人信用风险条款关于解决争端适用规则的条款利率固定利率浮动利率LIBOR+附加利率巴林银行同业拆借利率(BIBOR)香港银行同业拆借利率(HIBOR)新加坡银行同业拆借利率(SIBOR)巴黎银行同业拆借利率(PIBOR)卢森堡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UXIBOR)关于政府干预风险的条款保证政府的行为不会直接造成贷款附加率的减少。关于借款人信用风险的条款说明与保证条款比利平等条款消极保证提款交叉违约条款贷款期限和贷款的偿还方法宽限期(GracePeriod)偿还期在宽限期内只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贷款的主要偿还方法到期一次偿还宽限期过后分次等额偿还欧洲债券市场欧洲债券市场的概念欧洲债券市场的特点欧洲债券的种类欧洲债券市场的概念欧洲债券(Euro-bond)在一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以发行市场所在国家货币以外的货币所标示的债券。通常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的国际承销辛迪加出售,并由相关国家政府提供担保。欧洲债券市场(Euro-bondMarket)从事欧洲债券发行与交易的市场称为欧洲债券市场。外国债券是外国借款人在某国发行的,以该国货币标示面值的债券。扬基债券(YankeeBond)武士债券(SamuraiBond)猛犬债券(BulldogBond)扬基债券存在的时间已经很长,但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扬基债券的发行受到美国政府十分严格的控制,发行规模不大,8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国会顺应金融市场改革潮流,通过了证券交易修正案,简化了扬基债券发行手续,扬基债券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我国金融机构进入国际债券市场发行外国债券就是从发行武士债券开始的。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发行了100亿日元的武士债券。1984年11月,中国银行又在日本东京发行了200亿日元的武士债券。欧洲债券市场是跨国公司筹集长期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对于借贷双方都具有国际性的特征2004年10月21日,中国财政部代表团与7家国际知名大金融机构在伦敦举行签字仪式,成功发行10亿欧元和5亿美元的欧洲债券,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债券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进程又跨出新的一步。此次发行的欧洲债券中,10亿欧元的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4.25%;5亿美元欧洲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3.75%。全球债券(GlobalBonds):全球债券是指在全世界的主要国际金融市场(主要是美、日、欧)上同时发行,井在全球多个证交所上市,进行24小时交易的债券。全球债券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登记,以记名形式发行。这种新型债券为欧洲借款人接近美国投资者提供了工具,同时其全球24小时交易也使全球债券具有了高度流动性。欧洲债券市场特点对筹资者而言融资成本更低发行自由,手续简便,环境宽松自由选择面值市场容量大,方便筹集大额长期资金由国际辛迪加承销发行,经认购机构进入二级市场欧洲债券市场特点对投资者而言安全等级高市场规模保证高度流动性债券利息在多数国家免税欧洲货币市场的消极作用加剧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增大了国际贷款的风险。影响了主要西方国家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欧洲货币市场发展与国际金融稳定经营欧洲货币业务要承担更大风险市场参与者背景和关系复杂金额大,无抵押难以把握资金最终去向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容易导致流动性风险欧洲货币市场发展与国际金融稳定影响各国金融政策的实施过度依赖欧洲货币资金会影响国内货币流通和外汇市场运行欧洲货币市场利率可能干扰国内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监管问题始终难以有效解决利用多种融资渠道民间渠道的资金及其贷款形式半官方渠道的资金及其贷款形式官方渠道的资金国际金融机构渠道的资金民间渠道的资金及其贷款形式商业银行国际贷款国际租赁国际债券(票据)融资半官方渠道的资金及其贷款形式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混合信贷福费廷国际金融机构渠道的资金世界银行贷款国际金融公司贷款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出口信贷是为支持本国大型设备的出口,以对本国的出口给予利息贴补和信贷担保的方法,鼓励本国的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利率较低的中长期贷款。出口信贷的特点与本国出口密切相关利率优惠,带有官方自主性质的政策性贷款与信贷保险相结合国家成立专门的出口信贷机构,管理分配信贷资金政府在出口信贷中的作用政府作为贷款人政府作为保险人政府作为补贴者政府在混合信贷中作为援助者出口信贷的类型卖方信贷(SupplierCredit)买方信贷(BuyerCredit)福费廷(Forfaiting)混合信贷(GovernmentMixedCredit)卖方信贷是在大型机械设备等贸易中,为便于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卖设备,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我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出口卖方信贷业务设备出口卖方信贷高新技术产品(含软件产品)出口卖方信贷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境外投资贷款农产品出口卖方信贷文化产品和服务(含动漫)出口信贷买方信贷是指一国银行为了鼓励本国商品的出口,而向进口商或进口商的银行提供贷款,使得进口商可以用这笔贷款通过支付现汇的方式从贷款国进口商品。买方信贷的种类由出口国银行贷款给进口国银行,再由进口国银行向进口商转贷。(使用较多)由出口商银行直接贷款给进口商我国进出口银行的买方信贷业务借款人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进口商、金融机构、进口国政府授权的机构;出口商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国政府授权机构认可的实施出口项目的资格,并具备履行商务合同的能力;借款人所在国经济、政治状况相对稳定;借款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借款人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必要时投保出口信用险。出口信贷“君子协定”全称为“关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指导原则的安排”,1978年2月正式出台,后于1983年、1987年、1999年和2005年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出口信贷君子协定避免各国为扩大对外出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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