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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与言传身教凡是做教师的,对这两个词都不陌生,红头文件里,师德规范中,以及个人总结、年度考核等里面,都能经常碰面。这很自然,“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言传身教”是教育的基本途径,你要做什么,如何做,要求和评价都已在里面。对于教师,它就是你追求的目标和每天的工作,不熟悉也难。但熟悉和重要并不意味着你肯定明确。有时候,太熟悉的东西反而使我们习以为常,从而忽视对它的进一步探索,结果可能是辛苦忙碌大半天,蓦然回首,却发现与原来期待的相差甚远。我对“教书育人”与“言传身教”就有这样的疑惑。“教书育人”是社会对教师职责的一种界定,作为教师,你的工作就是教书和育人,通过教书来育人。但从教育的本质和任务来看,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别。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教书是为育人服务的,教书不能代替育人。把两者等同或割裂,就是混淆了教育的目的和手段。可遗憾的是,这种混淆却普遍存在于当前的教育领域。我们看到,学校的分工往往很明确,一块是教学,一块是德育,各自有目标,各自有机构。教师呢?又常常把两者并列,都看成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并把教书放在前面。于是,当学校把成绩放在第一位,当教师在激烈的竞争中两者不能兼顾时,只好重教书、轻育人,甚至只教书,不育人。正确认识教书与育人的关系有很重要的意义。只有对教书与育人的性质和地位作严格的区分,把育人作为唯一目标,教书看作是育人的一种手段时,教育决策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为什么我们明知道当前教育已陷入误区,但又普遍感到无奈?为什么我们都认为升学制度非改不可,但又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育人高于一切,没有决心为了育人去改变现状,付出代价。因此,我们的改革只能停留在形式上,结果必然是换汤不换药。可以想见,我们虽然有新课程,但根本问题不解决,前景就不能让人乐观。“言传身教”似乎比较明确,作为育人的重要途径,不存在概念上的歧义和意义上的误解,两者相互依存,都是教师必备的素养,统一于教育实践的每一个环节。但在具体关系处理上,还是有必要再探讨一番,譬如说究竟哪个是主要方面。有人说身教重于言教,在某种角度看很有道理,教师是学生最直接的示范者,榜样的力量总是无穷的,只说不做或言行不一的教师无法得到学生的信任。但就教师工作的性质看,我始终认为“言传”是主要的。古人有“师者,传道、授业、解惑”的说法,主要是从“言教”而定位的;从两者的关系上讲,言传也是身教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通过“言传”让学生知道为什么要这样,他们才会有行为的主动和自觉,道理上没有讲清,身教就缺乏必要性的支持。况且,现代教育是综合素养的培育,教师也无法做到事事都身教一番。立足于言教、言行一致,才是为人师者应有的态度和理念教育被认为神圣的事业,教师也就常常被要求成为圣人,这其实很难。教师也是普通人,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身教”上的过高的要求会束缚他们的手脚,从而因“正统”而丧失活力。什么都一本正经的教师不可能受到学生的欢迎,学生普遍喜欢年轻教师就是证明。再说,教师如果都成了圣人,学校成为“非礼莫听,非礼莫视”的场所,学生到社会上怎么办?学校环境的绝对净化并不一定对教育有利。教育应该直面社会的各种矛盾与冲突,教师所要做的是利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不一定以身示范,但要有自己的立场、态度、价值观,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能给学生以人生的启迪。学生看重的,主要也在于这一点。育人是一项综合工程,教师的言传身教只是一个方面,学生的成长需要体验,教师无法包办所有的环节,整个社会的育人环境无疑更关键。因此,作为教师,立足于教书来育人才是我们的主要职责。教师当然也得为人师表,特别是在一些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守则上,应该为学生作出表率,但最根本的,还是有赖于整个社会群体的共同努力。
本文标题:教书育人与言传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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