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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为先制度为本监督为重着力推进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的惩防体系建设发布日期:2011-09-02浏览次数:112字号:[大中小]近来,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国家电网公司也下发了贯彻《实施纲要》的意见。事实表明,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的易发区、高发区,电力工程建设也难以独善其身!如:虽然我们从工作机制、制度上不断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加强了监督和制约,但少数投标人送礼行贿、规避招标、暗箱操作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承包人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择手段、拉拢管理人员、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就对我们加大推进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从电力建设的实际出发,认真抓好教育、制度、监督工作,着力在及时性、实效性、针对性上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一、教育为先,筑牢思想防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源头工程和基础性工作。要紧密结合电力工程建设的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从教育着手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拒腐防变的思想觉悟;要丰富教育的内容,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宽教育的领域,不断增强教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1、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电力工程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作用,明确职责,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格局,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2、要明确具有电力工程建设特点的教育内容。要突出主题教育,一年抓住几件重点教育内容,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如:结合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深入开展“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专项教育活动,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从各个环节和层面做好预防工作,扩大教育的覆盖面,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从源头上预防电力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又如:请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同志用重大典型案例和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把领导干部、重点岗位负责人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把重大决策、资金管理、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干部任免作为教育的重点环节。3、要及时开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认真践行“工程优良,干部廉洁”的廉政文化理念,把廉政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倡导遵纪守法,崇廉尚廉;弘扬廉洁文化,秉公用权;营造廉洁的职业文化,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正透明。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增强廉政文化教育的及时性、直观性、有效性;以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于亲和力、吸引力、渗透力,使廉洁理念、廉政意识入脑入心,为电力工程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4、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在现实工作中,教育对象、内容、方法缺乏针对性,是教育效果不好的主要问题。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关键是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电力工程建设惩防体系建设中,我们要深入查找工程项目分包权、物资采购权、监理监督权、验收管理权行使过程中的危险源点和廉政风险,把握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和规律,突出抓好关键岗位廉政教育,促进了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5、开展廉政教育谈话。腐败行为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行为主体的思想动因。大量的案例表明,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是一些党员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构筑好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和屏障。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召开廉政学习座谈会,举行签订廉政协议仪式,发廉政准则手册和诫勉书,要求大家“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在工作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制度为本,健全防范机制我国古代就有“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一民之规,莫如于法”的思想,就是讲要通过制度来治本。依靠制度治腐是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也是我们党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逐步形成的共识。实践证明,很多治本和预防的措施都体现为制度,坚决惩治腐败也必须以制度为依据并按照制度规范来进行。从制度着手规范办事程序,突出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建设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规范和保证作用。同时,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1、要结合电力工程建设实际,认真分析和查找廉政危险源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电力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体现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用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行为,有效防止违法和犯罪案件发生。在加强制度建设同时,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增强制度的实效性,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保证作用。2、实行“工程合同和廉政合同”双签制。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经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强化监督,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选结果,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防止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探索有效机制,着力遏制招投标和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中一对一行贿受贿行为。配合检察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建立工程建设信用惩诫制度,避免“暗箱操作”,实行“阳光操作”和“阳光工程”。3、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的约束制度。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堵住新的诱发腐败的漏洞。如:不断完善电力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资金安全;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单位预算编制粗糙和执行随意性大的问题,堵塞新的管理漏洞。5、制订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全面深入地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积极探索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防止提拔干部带“病”上岗。6、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常抓不懈,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这三个环节,确保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在责任目标上,做到“三个明确”,即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一同明确;业务工作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同明确(一岗双责);管好下属单位的责任与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的责任一同明确,走出“制度制约权力,遏制腐败;权力蔑视制度,导致腐败”的怪圈。三、监督为重,形成有效制约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说过: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将导致绝对的腐败。实践表明,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不力,是消极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把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制约监督,重点对领导干部、项目经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推进权力的合理配置和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构建权力运行监控体系。从而有效监督、遏制和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1、进一步加强对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的管理与监督,有针对的抓住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及时对事前、事中、事后采取全方位的监督,明确监督的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加强对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物资采购、监理监督、验收管理等重点部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结合电力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施工分包项目招标的详细评分办法,从报价、工期、社会信誉、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综合评价,从而使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交易由无形到有形,由隐蔽到公开,由无序到有序,市场运行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渐趋完善。2、增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的针对性,加强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和制约。对电力工程建设的实施情况,有计划地开展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各管理环节的效能监察和审计调查,通过听取施工分包单位的情况汇报,及时查看有关资料和踏勘施工现场,对建设项目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监察整改意见,并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督察。同时,进一步强化监察、审计和财务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协作,对工程质量、招投标及资金拨付等形成监管合力。3、按照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即: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涉及“三重一大”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4、突出重点领域阳光管理,围绕权力配置、决策实施、信息公开、重要岗位、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实行厂务公开、阳光交易。招标阳光操作、资金阳光使用、资产阳光运营、管理阳光公开。5、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规范业务流程、推进风险防控、实行风险预警,实现岗位风险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应当看到,当前,惩治腐败的任务依然繁重,预防腐败的工作依然艰巨。我们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加大源头治本力度;要着眼于系统性和整体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电力工程领域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遏制腐败的发生,为电力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华恒输变电公司张冬青)
本文标题:教育为先制度为本监督为重着力推进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的惩防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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