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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力求本刊内容之正确性,惟纯属研究仅供参考,本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使用本信息投资人应审慎考量投资风险。任何人未获得元富证券书面授权,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171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府春江产业工具书银行业大陆银行业导读一、商业银行的业务分类一般而言,根据商业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来划分,商业银行的业务可以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银行的负债业务是形成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银行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存款、借入款和银行资本等。资产业务是指银行运用其吸收的资金,从事各种信用活动,以获取利润的行为。主要包括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同时,还利用其在机构、技术、资金、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提供一些服务性的业务与之配合。如:结算业务,信托业务等。二、银行业监管的普遍标准——《巴塞尔协议》与新版《巴塞尔协议》1.《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全称是《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建议》。1987年12月10日,国际清算银行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包括美国、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比利时、加拿大和瑞典(“十国集团”)以及卢森堡和瑞士在内的12个国家中央银行行长会议。会上通过了巴塞尔协议,该协议对银行的资本比率、资本结构、各类资产的风险权数等方面作了统一规定。巴塞尔协议中对资本的定义。巴塞尔委员会将资本分为两层:一层为“核心资本”,包括股本和公开的准备金,这部分至少占全部资本的50%,另本公司已力求本刊内容之正确性,惟纯属研究仅供参考,本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使用本信息投资人应审慎考量投资风险。任何人未获得元富证券书面授权,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172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府春江产业工具书银行业一层为“附属资本”,包括未公开的准备金、资产重估准备金,普通准备金或呆帐准备金,带有股本性质的债券和次级债券。风险加权计算是指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和表加外业务的相对风险大小,赋予它们五种不同的加权数,即0%、10%、20%、50%和100%,风险越大,加权数就越高。银行的表外业务应按“信用换算系数”换算成资产负债表内相应的项目,然后按同样的风险权数计算法计算。巴塞尔协议规定,到1992年底,所有签约国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其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应达到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4%。2.新版《巴塞尔协议》在过去十几年中,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监管部门的监管方法和金融市场的运作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协议对发达国家已越来越不适用。1996年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粗线条的新资本协议草案,2001年1月公布了详细的新协议草案,在2002年7月10日就许多重要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委员会计划于2003年第四季度确定新资本协议以便各国于2006年底实施新协议。在2003年至2006年间,银行和监管当局将根据新协议的各项标准,建立和调整各项体系和程序。新协议将风险扩大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利率风险,并提出“三个支柱”(最低资本规定、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要求资本监管更为准确的反映银行经营的风险状况,进一步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健性。3.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规定新协议在第一支柱中考虑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为计量风险提供了几种备选方案。关于信用风险的计量。新协议提出了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是标准法,第二种是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又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对于风险管理水平较低一些的银行,新协议建议其采用标准法来计量本公司已力求本刊内容之正确性,惟纯属研究仅供参考,本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使用本信息投资人应审慎考量投资风险。任何人未获得元富证券书面授权,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173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府春江产业工具书银行业风险、计算银行资本充足率。根据标准法的要求,银行将采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来确定各项资产的信用风险权利。当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和信息披露达到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后,银行可采用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允许银行使用自己测算的风险要素计算法定资本要求。其中,初级法仅允许银行测算与每个借款人相关的违约概率,其它数值由监管部门提供,高级法则允许银行测算其它必须的数值。在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方面,委员会也提供了不同层次的方案以备选择。4.第二支柱——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委员会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充。具体包括:(1)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原则一:银行应具备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原则二: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战略,以及银行监测和确保满足监管资本比率的能力。若对最终结果不满足,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原则三:监管当局应希望银行的资本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并应有能力要求银行持有高于最低标准的资本。原则四: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从而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资本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2)监管当局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情况。银行要披露计算信用及操作风险最低资本的内部方法的特点。作为监管当局检查内容之一,监管当局必须确保上述条件自始至终得以满足。(3)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透明度以及对换银行帐薄利率风险的处理。本公司已力求本刊内容之正确性,惟纯属研究仅供参考,本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使用本信息投资人应审慎考量投资风险。任何人未获得元富证券书面授权,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174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府春江产业工具书银行业5.第三支柱——市场纪律新协议在适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暴露的评估和管理程序以及资本充足率四个领域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定量及定性的信息披露内容。监管当局应评价银行的披露体系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新协议还将披露划分为核心披露与补充披露。委员会建议,复杂的国际活跃银行要全面公开披露核心及补充信息。关于披露频率,委员会认为最好每半年一次,对于过时失去意义的披露信息,如风险暴露,最好每季度一次。不经常披露信息的银行要公开解释其政策。委员会鼓励利用电子等手段提供的机会,多渠道的披露信息。三、贷款风险的分类管理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又称贷款五级分类管理,是指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将贷款质量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的一种管理方法。该方法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和信贷人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有利于银行及时发现贷款发放后出现的问题,能更准确地识别贷款的内在风险、有效地跟踪贷款质量,便于银行及时采取措施,从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本公司已力求本刊内容之正确性,惟纯属研究仅供参考,本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使用本信息投资人应审慎考量投资风险。任何人未获得元富证券书面授权,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175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府春江产业工具书银行业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住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000001)深发展(100%)(600000)浦发银行(100%)(600016)民生银行(100%)(600036)招商银行(100%)大陆银行业产业关联图本公司已力求本刊内容之正确性,惟纯属研究仅供参考,本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使用本信息投资人应审慎考量投资风险。任何人未获得元富证券书面授权,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176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府春江产业工具书银行业大陆商业银行的业务构成表一、大陆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分类分类业务名称资产业务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贴现、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外汇负债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审批制提供保管箱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发行金融债券中间业务备案制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受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买卖外汇资料来源:《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元富上海整理一、大陆对新版《巴塞尔协议》的意见从大陆银行业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于尚未达到巴塞尔协议1988版本因此要做到符合新版本更为复杂的标准,是非常艰巨的课题。在国际金融领域,大陆银行业的改革刻不容缓。根据《中国银监会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意见和建议》,大陆至少在十国集团2006年实施新协议的几年后仍将继续执行1988年的老协议。但为提高资本监管水平,大陆已对现行的资本规定进行了修改,将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内容包括在内。二、大陆的贷款风险管理长期以来,大陆业一直采用“一逾两呆”分类方法对贷款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一逾两呆”分类管理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状况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类,是一种事后监督的管理方法。该方法在大陆济转轨时期,对于识别特别严重的不良贷款和保证国家税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这种方法已开始显露出局限性,不能适应银行本公司已力求本刊内容之正确性,惟纯属研究仅供参考,本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使用本信息投资人应审慎考量投资风险。任何人未获得元富证券书面授权,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177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府春江产业工具书银行业贷款风险管理的需要。贷款五级分类管理首先由美国监管部门采用,后来逐渐推广到其它一些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成为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随着大陆WTO、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将有更多的银行走向国际金融市场。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标准,对贷款质量进行五级分类和披露,有利于大陆银行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2001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在中国银行业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大陆银行业监管体系和中央银行职能的转变过程资料来源:国际金融报,金融信息参考,元富上海整理中国人民银行全面监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银行业、保险业和信托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银行业和信托业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职能彻底分离中国证监会成立,证券监管职能被分离中国保监会成立,保险监管职能被分离中国银监会成立,银行监管职能被分离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人民银行实现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保留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职能本公司已力求本刊内容之正确性,惟纯属研究仅供参考,本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使用本信息投资人应审慎考量投资风险。任何人未获得元富证券书面授权,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178元富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府春江产业工具书银行业以上过程反映了大陆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由原先计划经济时代集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商业银行等职能于一身的状态转变到目前的单一的货币政策职能。这个过程被业内称为“三类监管,四次分离”。大陆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1.1993年《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最先明确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九五”时期深化利率改革的方案》初步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2.1996年6月1日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实现由拆借双方割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拆借利率。3.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同时放开了债券市场回购和现场交易利率。4.1998年3月改革再贴现利率及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放开贴现
本文标题:大陆银行业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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