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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复习题目1、地处县城的某建筑功臣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005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9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3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又将总承包额的三分之一转包给某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转包合同记载劳务费1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2000万元。(2)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中,4000万元由建筑公司自产货物提供,20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236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的运输费用30万元有合法票据。(4)建筑工程公司内设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取得餐饮收入80万元,歌舞厅收入60万元,台球和保龄球收入12万元。(说明:上述业务全部完成,相关款项全部结算,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计算征收)根据上述材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2)建筑工程公司转包工程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和城市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建筑工程公司宾馆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答案(1)应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9000-4000-3000)×3%×(1+5%+3%)=64.8(万元)(2)代扣代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1000×3%×(1+5%+3%)=32.4(万元)(3)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4000÷1.17+17%-236-30×7%=581.2-263-2.1=316.1(万元)316.1×(5%+3%)=25.29(万元)共计:316.1+25.29=341.39(万元)(4)、印花税:9000×3%00+3000×3%00=3.6(万元)(5)、宾馆应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80×5%+60×20%+12×5%)×(1+5%+3%)=17.93(万元)2、张先生系某市一公司职员(中国公民),2006年1~6月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原。(2)1月份取得上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上年每月工资2600元)。(3)3月份取得特区权使用费所得50000元。(4)4月份取得从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20000元。(5)每月取得出租居民住房租金收入5000元(按市场价出租,当期未发生修缮费用)。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502超过500元~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100000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的部分4515375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2(1)计算1~6月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计算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计算特许权使用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计算股息、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计算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计算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7)计算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8)计算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房产税。(9)计算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答案(1)1~6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600)×10%-25]×6个月=690(元)(2)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2=4000所以应用税率为15%,12548000×15%-125=7075(元)(3)特许权使用费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4)股息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20%=2000(元)(5)租金应纳营业税:5000×3%×6个月=150×6个月=900(元)(6)租金应纳城建税:900×7%=63(元)(7)租金应纳教育附加:900×3%=27(元)(8)租金应纳房产税:5000×4%×6=200×6个月=1200(元)(9)租金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0-150×(7%+3%)-200-5000×20%)×10%×6个月=2181(元)3、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无如下:(1)以教款提货方式销售A型小汽车30辆给汽车销售公司,每辆不含税售价15万元,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注明应收价款450万元,当月实际收回价款430万元,余款下月才能收回。(2)销售B型小汽车50辆给特约经销商,每辆不含税单价12万元,向特约经销商开具了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由于特约经销商当月支付了全部货款,汽车制造企业给予特约经销商原售价2%的销售折扣。(3)将新研制生产的C型小汽车5辆销售给本企业的中层干部,每辆按成本价10万元出售,共计取得收入50万元,C型小汽车尚无市场销售价格。(4)销售已使用半年的进口小汽车3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65.52万元,3辆进口小汽车固定自产的原值为62万元,销售时账面余值为58万元。(5)购进机械设备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适用。(6)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税控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并经国税务机关认证,支付购进原材料的运输费用2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汽车零部件,取得由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1.2万元,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并取得普通发票。(8)当月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原材料金额35万元(其中含运输费用2.79万元),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帐户损失为35万元。2005年12月该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下:①申报缴纳的增值税=[430+600×(1-2%)+50]×17%-[3.4+102(20+5+3)×7%+1.2-35×17%]=181.56-102.61=78.95(万元)②申报缴纳的消费税=[430+600×(1-2%)+50]×8%=85.44(万元)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或回答问题,计算事项需计算出合计数:(1)根据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情况,按资料顺序逐项指出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2)2005年12月该企业应补缴的增值税。(3)2005年12月该企业应补缴的消费税。(4)假定企业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属于故意行为,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应如何处理?3答案(1)增值税计算中的错误:销售额错误:①第一笔销售额430万元错误,应以专用发票开具的450万元为准。②第二笔销售额600×(1-2%)错误,应是600万元,销售折扣不得扣除折扣数,以原价为准③第三笔销售额50万元错误,C型汽车无市场售价应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不得以成本价50万元为准。进项税额的错误:①购进固定自产的进项税额3.4万元不应扣除。②允许计算扣除的运费,其基数不应包括保险费5万和装卸费3万,只能按运费作基数,而且没有说明已取得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发票,所以不能扣。③损失的原材料所做的进项转出计算错误,35万元中包含的运费应单独计算其进项税款,不能与原材料同用17%的税率。消费税计算中的错误:除适用8%的消费税率正确外,三笔销售额均错误,与增值税三笔销售额的错误相同。(2)12月应补缴的增值税:[450+600+50×(1+8%)÷(1-8%)]×17%-102-1.2+(35-2.79)×17%+2.79÷(1-7%)×7%=1108.7×17%-102-1.2+5.48+0.21=188.48-102-1.2+5.48+0.21=90.97(万元)应补缴增值税:90.97-78.95=12.02(万元)(3)应补缴的消费税:1108.7×8%-85.44=88.7-85.44=3.26(万元)(4)企业少纳税:12.02+3.26=15.28(万元)根据题中资料,企业少纳税款占应纳税款比例:15.28÷(90.97+88.7)×100%=15.28÷179.67×100%=8.5%根据征管法规定,企业的行为为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不缴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15.28万元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05年3月发生相关经营业务如下:(1)从国外进口小轿车一辆,支付买价400000元、相关费用3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0000元、保险费用20000元;2)将生产中使用的价值500000元设备运往国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支付给境外的修理费50000元、料件费100000元,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收回了该设备;(3)从国外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支),支付买价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0000元、保险费用80000元。(注:进口关税税率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8%,单位金额元)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1)计算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2)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3)计算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4)计算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答案】(1)进口关税的计算:①进口小轿车应纳关税=(400000+30000+40000+20000)×20%=98000(元)②修理设备应纳关税=(50000+100000)×20%=30000(元)③进口卷烟应纳关税=(2000000+120000+80000)×20%=440000(元)进口小轿车、修理设备和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合计=568000(元)(2)进口小轿车消费税的计算:(400000+30000+40000+20000+98000进口关税)÷(1-8%)×8%=588000÷(1-8%)×8%=51130.43(元)4(3)进口卷烟消费税的计算:①定额消费税=80000×0.6=48000(元)②每标准条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000000+120000+80000+440000进口关税+48000定额消费税)÷(1-30%)]÷80000=[2688000÷(1-30%)]÷80000=3840000÷80000=48(元)计算结果每标准条卷烟价格小于50元,所以适用从价消费税适用30%的税率。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从价税+从量税=3840000×30%+48000=1152000+48000=1200000(元)(4)增值税的计算:①进口小轿车应纳增值税=(400000+30000+40000+20000+98000进口关税)÷(1-8%)×17%=588000÷(1-8%)×17%=108652.17(元)②修理设备应纳增值税=(50000+100000+30000)×17%=30600(元)③进口卷烟应纳增值税=3840000×17%=652800(元)小轿车、修理设备和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合计=792052.17(元)5、某市一娱乐公司2004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人情况如下:(1)门票收人220万元,歌舞厅收人400万元,游戏厅收人100万元;(2)保龄球馆自7月1日开馆,至当年年底取得收入120万元;(3)美容美发、中医按摩收人150万元;(4)非独立核算的小卖部销售收人60万元;(5)餐饮收人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人);(6)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部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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