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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对经济的作用(1)维护市场关系的基本准则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信用制度的逐步完善,市场交易方式逐步发生变化,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实物交易阶段、货币交易阶段和信用交易阶段。交易方式的演变,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现代经济中,信用交易所以优于货币交易,货币交易又优于实物交易,就是因为交易成本的逐渐降低。由此看来,信用交易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和完善的表现。目前,西方国家交易方式90%都是采用信用交易。然而,如果进行信用交易时一方不守信用,交换关系和市场秩序就会遭到破坏,不仅信用交易无法进行,实物交易与货币交易也会受到影响,经济活动就难以健康发展。(2)促进资金再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信用是促进资金再分配的最灵活的方式。借助于信用可以把闲置的资金和社会分散的货币集中起来,转化为借贷资本,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使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在信用活动中,价值规律的作用能得到充分发挥,那些具有发展和增长潜力的产业往往容易获得信用的支持。同时,通过竞争机制,信用还会使资金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向利润率较高的部门转移,在促使各部门实现利润平均化的过程中,也提高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资金效率。(3)节约流通费用利用各种信用形式能节约大量的流通费用,增加生产资金投入。这是因为:第一,利用信用工具代替现金,节省了与现金流通有关的费用;第二,在发达的信用制度下,资金集中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减少整个社会的现金保管、现金出纳以及簿记登录等流通费用;第三,信用能加速商品价值的实现,这有助于减少商品储存和保管费用的支出。此外,各种债权债务关系还可以利用非现金结算方式来处理,不仅节约了流通费用,还可以缩短流通时间,增加资金在生产领域发挥作用的时间,有利于扩大生产和增加利润。(4)有利于资本集中信用是资本集中的有力杠杆。借助于信用,可以不断扩大资本积聚的规模。信用可使零星资本合并为一个规模庞大的资本,也可以使个别资本通过合并其他资本来增加资本规模。现代兼并收购活动很多都是利用信用方式来进行并完成资本集中的。资本集中与积聚有利于大工业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推动经济增长。(5)调节经济结构信用调节经济的功能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用货币和信用制度来制定各项金融政策和金融法规,利用各种信用杠杆来改变信用的规模及其运动趋势。金融机构通过各种金融业务,有效地集中和输出货币资金,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不断增加的过程,能够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巨大的推动力。国家借助信用的调节功能既能抑制通货膨胀,也能防止经济衰退和通货紧缩,刺激有效需求,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国家利用信用杠杆还能引导资金的流向,通过资金流向的变化来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使国民经济结构更合理,经济发展更具持续性。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摘要:中国作为一个不断壮大的世界经济体国家,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建立和健全符合现代市场经济需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面对国内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艰巨任务,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与方法。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现状;建设一、构建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一)社会信用体系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中国古代先贤认为,诚信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道德标准,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现代国际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契约经济,需要社会信用体系的有力支撑。要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除了法律的作用和人的自身道德观的约束力外,还需要建立科学、稳定、持续有效的信用体系,来弘扬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准则,监督社会各个领域的各种行为,抨击不讲诚信的行为,最终达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平稳运行,国家和谐、稳定地发展。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全面发展,我们面临的新问题很多。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既需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也要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作用。国家的发展应该是多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从另一个层面,同政治的、法律的制度一起,构成促进国家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我国“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整顿信用秩序,建立严格的信用制度,依法惩处经济欺诈、逃废债务、不履行合约、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杜会信用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加快我国社会信用制度和征信系统建设,尽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信用征信体系。进入新的世纪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日益和世界经济接轨,建立起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当前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社会信用缺失将破坏市场秩序,增加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造成重大障碍。更为关键的是直接影响人们的信用道德观,产生社会信用危机。当面临重大社会事件时,人们的思想容易产生混乱,这一点已经被实践所证明。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任务繁重而又紧迫。只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科学的、系统的社会信用体系,并与政治的、法律的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不可讳言,在我国目前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进程中,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信用及信托关系不发达资金往来过程中,现金支付仍是主要形式,这使得社会额外承担了巨额的流通费用。目前,由于我国商务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信用缺失,在所有交易中企业间信用交易仅占20%,而西方国家商业贸易的90%都采用信用方式进行。我国落后的现金(汇)结算方式,严重阻碍商务活动的扩大和消费的拓展。消费中的信用关系不发达,人们还不习惯“花明天的钱”,不太习惯借贷消费。信托关系也不发达,受人之托、代客理财还不规范,不能取得广泛的信任。目前我国约有200多家信托机构,且大部分乱拆借、乱投资等而造成的大量不良资产,存在着支付危机。而对于发达国家美国来说,全美14000多家银行中,银行兼营信托业务就约有420多家,信托业务已成为美国商业银行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信托业务规模上,明显可以看出我国与美国相差甚远。(二)缺乏信用中介体系中国还没有建立全国的征信网,只是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初步建立起一些征信机构。要建立全国征信网很难,因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全国征信机构很难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雇佣关系也妨碍了审计的公正执行。建立信用中介体系就变得日渐重要。但信用中介不能仅仅发展征信公司,还需要建立更多相关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担保中介机构、资质认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鉴证机构。而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有较为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不仅有一套针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而且公民个人拥有一个终身的社会安全号,通过这个无法伪造的安全号码,每个拥有一份资信公司保存的信用纪录,任何银行、公司或业务对象都可以付费查询。一旦信用等级出现有不良记录,就会造成政治、经济活动和生活、工作上的极大困难,所以西方人把信用看得和自己的生命同等重要。在这一方面可以看出,我国远不及发达国家。(三)相关法制不健全中国目前尚无一部调整各种所有制企业的《破产法》。新破产法由于在国企要不要破产这个问题上存在争议,迟迟未能出台。同时,现行的《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信用相关的法律对失信惩罚的力度太轻。三、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有效地措施,以便更好的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一)大力弘扬信用文化,积极培育信用道德。在全社会形成守信为荣,违约失信为耻的道德风尚。表彰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以信用建设为主题,普及信用知识、营造社会氛围,积极争取社会更大的支持。(二)加大政策、资金、技术保障。为了保证各个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方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使用信用产品,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完善电子政务技术平台,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三)加快推进信用法制建设。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借鉴国内外的做法和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地方性信用法规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信用咨询和评价、信用惩罚和激励、征信机构管理等法规和制度。(四)加快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功能完善的信用数据库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必备的基础设施。要鼓励信用中介机构注重自身信用数据库建设,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业或部门的数据库,待条件成熟时,可将自建数据库中的部分内容提供给信用中介机构或与信用中介机构共享,为我国信用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五)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与规范发展。目前我国的信用中介机构都是采取公司制的市场运营方式,但由于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需求不足,业务量相对较少,特别是政府对信用信息的利用程度低。通过比较明确的进入退出机制的办法加以规范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与发展资信评级机构和个人信用信息征询机构。通过竞争优胜劣汰的方式,使其业务逐步向有规模、有影响的征信公司集中。
本文标题:信用对经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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