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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任务一汽车保险基础【学习目标】掌握风险的特征、要素、分类、管理方法,以及可报风险条件;掌握保险的概念、要素、分类、作用,以及了解保险市场概述。【重点难点】1、掌握保险合同的特征、内容与形式、主体与客体、订立与生效、履行与变更、解除与终止、解释原则与争议处理;2、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保险利益的构成、近因的判定、损失补偿的限度、代位原则的规定、分摊原则的计算。目录学习单元1风险与保险1.风险概述2.保险概述3.汽车保险概述学习单元2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的特征2.保险合同的形式3.主、客体和内容4.订立与生效5.保险合同的履行学习单元3保险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2.保险利益原则3.近因原则4.损失补偿原则5.代位原则6.分摊原则学习单元1风险与保险一、风险概述保险理论中的风险,通常是指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包括三层含义:一是风险是一种随机事件,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二是风险一旦发生,其结果是损失,而不可能是获利;三是风险事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是不确定的,可能大也可能小。1、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客观存在,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使保险产生和发展成为必然(2)损害性(3)不确定性◆空间上的不确定性。◆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4)可测定性◆个体:偶然、不确定◆总体:服从概率分布,可进行统计◆为风险的可经营性奠定基础(5)发展性(或变动性)◆空间范围扩大◆损失数额增加◆新风险不断出现(6)普遍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随时威胁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了保险需求的普遍性(7)社会性◆社会由人组成◆有人才有生命、财产的损失,才能称其为风险风险三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2.风险的要素2.风险要素(1)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因此,风险因素是就产生或增加损失频率与损失程度的情况来说的。※风险因素通常可分为三类: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风险事故是损失的媒介物。※风险事故和风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并不绝对。判定的标准就是看是否直接引起损失。(3)损失风险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是风险事故的直接结果。※包含两个重要的要素:一是“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二是“经济价值的减少”。※损失通常分为两种形态,即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前者指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实质损失;后者是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一、风险概述2、风险的要素(4)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三间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的可能风险一、风险概述3、风险分类(1)按风险产生原因◆自然风险因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引起的种种现象,所导致的对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物质生产及生命造成的损失和损害,就是自然风险事故。◆社会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包括过失行为、不当行为及故意行为对社会生产及人们生活造成的损失的可能性。第二节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产生原因◆政治风险政治风险又称为国家风险,它是指在对外投资和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订约双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在生产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市场供求关系、经济贸易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或经营者决策失误,对前景预期出现偏差等,导致经济上遭受损失的风险。第二节风险的分类(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纯粹风险是指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指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相比,前者因只有净损失的可能性,人们必然避而远之。而后者却有获利的可能,甚至获利颇丰,人们必为求其利甘冒风险而为之。(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第二节风险的分类一风险论述(3)按风险的损害对象分类◆财产风险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毁损、灭失或贬值的风险。◆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因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一风险论述(3)按风险的损害对象分类◆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人身风险人身风险是指可能导致人的伤残死亡或损失劳力的风险4.风险的管理面对种类繁多、时刻威胁人们自身和财产安全的风险,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不断分析、总结,进行了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处理风险的一系列工作,获得了较大的安全保障,这就是风险的管理。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一风险概述风险管理基本程序▲风险的识别▲风险的估测▲风险管理方法的选择▲实施风险管理的决策▲风险管理效果的评价5.风险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方法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两类。(1)控制型风险管理方法。控制型风险管理方法是指采取各种措施避免、防止、排除或减少风险,其目的在于改善损失的不利条件、降低损失频率、缩小损失幅度。常见的控制型方法有:风险避免、风险预防、风险抑制、风险集合和风险分散等①风险避免指放弃或根本不去做可能发生风险的事情。这是一种最彻底的风险处理方法,也是一种极消极的方法,容易失去与该事情相关的利益。另外,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绝大多数风险是难以避免的。采用避免方法通常在两种情况下进行:一是某特定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相当高时;二是在处理风险时,其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时。②风险预防是指在风险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其目的在于通过消除或减少风险因素降低损失发生频率。风险预防措施可分为:工程物理法和人类行为法。工程物理法指在风险单位的物质因素方面设置预防措施,如防盗装置的设置;人类行为法指在人们行为教育方面设置预防措施,如安全教育。③风险抑制是指在损失发生时或之后为缩小损失幅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如发生火灾后应及时灭火。它是处理风险的有效技术。④风险集合是指集合同类风险的多数单位,使之相互协作,提高各自应付风险的能力。如多个小船只连接在一起以抵抗风浪冲击翻船的风险。⑤风险分散是指将企业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进行分散,如企业采用商品多样化经营方式以分散或减轻可能遭受的风险。(2)财务型风险管理方法。财务型风险管理方法是指采用财务技术来处理风险,目的在于建立财务基金消除损失的成本。常见的财务型方法有:风险自留和风险转嫁。①风险自留。是指企业自行承担一部或全部风险的方法。风险自留可分为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当风险管理者经过对风险的衡量,考虑各种风险处理方法后,决定不转移风险的,为主动自留;当风险管理者没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没有采取措施处理风险的,为被动自留。②风险转嫁是指企业将自己的风险转嫁给他人的方法。风险转嫁可分为保险转嫁和非保险转嫁两种。保险转嫁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是一种最重要最常用的风险处理方法。非保险转嫁是指通过保险以外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他人,如出让转嫁等。6.可保风险可保风险是指保险人愿意并能够承保的风险,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可保风险需符合的条件▲必须是纯粹风险▲必须使保险标的均存在遭受损失的可能▲必须使保险标的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不能使大多数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二、保险概论保险概念法律规定《保险法》第2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2.保险术语(1)四种保险活动直接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三种保险活动辅助人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公估人:是指为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赔款理算并予以证明的受委托人。(3)保险标的:是保险保障的目标和实体,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4)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转嫁风险支付给保险人的与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价金。(5)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6)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3.保险要素保险要素是指进行保险经济活动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般来讲,现代商业保险包括以下五大要素:(1)必须存在可保风险(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3)保险费率的厘定(4)保险基金的建立(5)保险合同的订立4.保险分类(1)按保险实施方式分: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保险关系,如商业汽车保险。强制保险也称法定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国家法律或行政命令的要求必须建立保险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如交强险。(2)按保险标的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可能遭受的意外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此处的财产既包括一些有形财产又包括一些无形财产,所以是一种广义的财产,称为广义的财产保险。我国将财产保险又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3)按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次序分:原保险和再保险。原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直接的赔偿或给付责任。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再保险人承担的是原保险人的一种责任。(4)按保险性质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政策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因遭遇年老、疾病、生育、伤残、失业和死亡等风险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风险导致的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某种政策目的,运用普通保险的技术而开办的一种保险。(5)按风险转嫁方式分: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与超额保险。足额保险是指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价值相等的保险。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如果是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失,保险人按保险标的实际损失赔偿。不足额保险是指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当保险标的全损,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当保险标的部分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赔偿。超额保险是指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6)按保险价值在合同中是否确定分: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定值保险是指以保险当事人双方商定的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并载明于保险合同的保险形式。不定值保险是指不列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只列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限度,并载明于保险合同的保险形式。5.保险的职能保险的职能是指保险内在的、固有的功能。保险的职能有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之分。基本职能是反映保险原始与固有的职能,它不以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形态的不同而改变。派生职能是在保险基本职能基础上,伴随着保险分配关系发展而产生的。基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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