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事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3、凡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二、考勤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2、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负责人或考勤员。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管理制度。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三、请假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本文标题: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0345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