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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谷生态艺术展示中心项目部安全管理总体目标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2011年1月15——武汉光谷生态艺术展示中心项目部安全管理总体目标1、不发生因工死亡事故;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3、不发生坍塌(土方、满堂架、脚手架、设备)事故;4、不发生重大火灾、食物中毒事故;5、不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7、做到防护设施搭设标准、人员行为规范、现场施工有序、环境卫生整洁,争创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生产保证计书目录1.工程概况文字说明1.1工程难点分析工程重要部位2.安全保证计划引用的安全标准文件、适用范围及有效期2.1引用标准文件2.2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2.3安全保证计划适用范围2.4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3.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3.1安全管理职责3.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3采购3.4分包方控制3.5施工现场安全控制——3.6检查、检验和标识3.7事故隐患的控制3.8纠正与预防措施3.9教育与培训3.10安全记录3.11内部安全体系审核——1.工程概况文字说明、建设单位: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武汉光谷生态艺术展示中心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是湖北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重要示范项目。在新城的基础设施及生态技术工程建设中,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建设生态艺术展示中心,研究低碳节能的生态技术,宣传推介绿色生活,为中部地区的城市建设提供一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典型范例。2,基地概况本工程建设用地选址位于规划互联网产业园内的生态湿地带上,北侧为生态湿地公园,南侧贴临花城大道城市绿化,东为常家山路,西侧为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约为18649.6平方米。场地地处长江冲洪积三级阶地,常年主导风向为北向,地貌单元为剥蚀堆积平原区,地势稍有起伏,局部有陡坎,低洼处有水塘分布。现地面标高在21.00~28.49之间变化,南侧基地入口处花城大道标高约为27.00左右,西南侧地势较高,东北侧地势较低。3建筑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8664.10平方米,城市道路标高以上共五层,建筑高度23.65米。4设计标准4.1建筑类别:多层公共建筑4.2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50年,设计基准期50年——4.3结构抗震设防: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4.4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车库机房层一级4.5主要结构选型:钢结构4.6设计标高:室内地坪标高±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7.451.1工程难点分析1.2工程重要部位1.2.1高层主体装饰用外脚手架作防护。1.2.2施工现场通行道路防护。1.2.3电梯井道防护及临边洞口防护。1.2.4施工用电。1.2.5大型机械使用及装拆。——1.2.6基础施工管线保护及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1.2.7坡屋面施工防滑及安全措施。工程概况表表2-0-1工程名称武汉光谷生态艺术展示中心工程地址武汉花山镇邮政编码所属区、县区所属街道街道建设单位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电话监理单位武汉土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资质等级甲级电话总承包单位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资质等级全民一级电话施工单位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张贵宝×资质等级集体二级电话13607194058施工单位负责人资质等级集体二级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资质等级集体二级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资质等级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资质等级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资质等级电话设计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人资质等级甲级电话建筑面积或工作量1866.41层次地上4结构框剪地下1工程总造价(万元)开工日期2011-2-20计划竣工日期2011-10-20受监登记日期2011-02-受监安监站区安监站电话——1.2.8施工现场动火。1.2.9主楼与裙房施工立体交叉作业安全防护必须确保裙楼施工人员安全。1.2.10临近的车道和人行道防护装饰阶段安全用电。2.安全保证计划引用的安全标准文件、适用范围及有效期2.1引用标准文件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环境主要法律及规范标准(一)、法律1.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名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名共和国建筑法;4.中华人名共和国消防法;5.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中华人名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7.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302号)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三)、国家主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5]232号);2.建筑施工企业生产与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与可制度的通知(建质电[2005]46号)4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5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施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8.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塌方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10.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1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2004]213号);12.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13.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1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部令第308号);1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1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1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人令第13号);1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19.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20.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劳安字[1990]405号);21.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公安部(86)公(消)字41号);22.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23..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部总令11号令);24.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查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监发[2006]2号)。(四)、国家、行业标准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6、建设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2(2002年版)7、钢管脚手架扣件JG22-85;8、安全帽GB2811-1989;9、安全带GB6095-85;10、密目式安全立网GB16909-97;1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5027-92;12、高处作业安全全规则JGJ5027-92;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1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16、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0517、钢丝绳式或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DB42/2006;1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19、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21、建筑施工现场噪声限制及测方法GB12523~12524;2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J6442-86;23、其他安全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导则。——(五)、地方法规、规章1、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7-08-05施行)2、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鄂建[2004]74号);3、湖北省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6]70号);4、湖北省艰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5、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109号);6、武汉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7、我遗憾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实施细侧(试行)(武建[2004]24号);8、武汉市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办法(武建[2004]276号);9、武汉市艰涩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实施办法(武建[2004]283号);10、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建[2006]293号);11、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通知(武建[2005]150号);12、市建委关于建立艰涩工程重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的通知(武建[2005]243号);13、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试行规定(武建[2005]261号);14、武汉市建设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管理实施办法(武建[2006]21号);15、武汉市建设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建[2006]238号);16、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模板工程管理的通知(武建[2006]317号);——17、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试行)(武建[2006]240号);18、《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规定》(武建[2007]126号);19、武汉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武城安字[2005]17号)。2.2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2.2.1安3采购——XDH-002-06a表-02合格供应商名册2.2.2安3采购——XDH-002-06a表-03物资采购计划表2.2.3安3采购——XDH-002-06a表-01供应商考核评定表2.2.4安3采购——内部材料调拨单2.2.5安3采购——库存物资验收表2.2.6安6检查、检验——XDH-002-09表-08大型机械月检查表2.2.7安4分包管理——4-1-1合格分包方名录2.2.8安7事故隐患控制——7-1-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2.2.9安7事故隐患控制——7-2-1职工违章处罚单2.2.10设备安3采购——施工设备检查记录2.2.11安6验收——施工机械使用验收单2.2.12安5交底——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2.2.13安2-2-6——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指令书2.2.14安7-2-1公司内部罚款通知单2.2.15安4-1-2合格劳务分承包方评价(名录)2.3安全保证计划适用范围——2.3.1本计划仅适用于武汉光谷生态艺术展示中心的土建、安装、装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控制。2.3.2本计划安全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环境与自然。2.4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2.4.1本计划的有效期从2011年2月20日起到2011年10月20日工程结束止。2.4.2安全保证体系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和程序的变化需作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上报总师室进行审核及备案。2.4.3安全保证计划,由项目经理、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总师室批准下发后,即成为有效文件,不准随意复印及分发,应加以控制。3.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应符合建筑企业内部的特点,并形成安全体系文件;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而定,做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
本文标题:安全管理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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