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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思考中国加入WTO后,外国金融机构的大量渗透将对中国金融业形成巨大压力,商业银行必须积极调整经营战略,提高竞争能力,迎接挑战。金融产品创新是提高竞争能力的最好利器。谁在新产品开发上抢占先机,谁就将在市场上抢占先机。可以预见,金融产品创新将面临着十分激烈的竞争形势,脚步稍有放松,就有可能落后。金融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工具向市场提供的,能够满足客户需要的与货币信用联系在一起的一系列服务的总和,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彼此竞争的核心。从某种意义上说,商业银行的发展取决于它所提供的产品能否满足市场需求,能否被客户接受并使用。因此,积极开展产品创新,不断提供市场所需的各种金融产,成为商业银行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并且越来越受到各家银行的重视。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现状如何,如何进行产品创新,并为广大客户提供真正需要的金融产品,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本文就金融产品创新的基本程序、基本原则、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而产品创新应当坚持三项基本原则。超前性原则产品创新首先应当具有超前意识,在进行产品创新前,必须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态势和客户对银行服务的潜在需求进行预见性分析,在此基础上不断开发出新的产品或新的服务方式。开发出来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比现在的产品或服务功能更加齐全,技术手段更加先进,服务手段更加便捷和安全,这样的产品才有生命力。市场竞争一方面是对现有市场份额的竞争,另一方面是对未来潜在市场的竞争,银行只有不断开发出具有超前意识的新产品才能获得未来的市场,才能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需求性原则产品开发和创新的最终目的是提供给消费者使用,只有使消费者乐于接受并长期使用的产品才是成功的产品,否则,不但不能给银行带来未来的收益,还会给银行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消费者的需求是我们进行产品创新工作前必须考虑的主要问题。竞争性原则现代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主要是人才、服务和产品的竞争,由于银行经营业务本身所固有的特点,所以,各家银行所提供的产品具有较大的趋同性,为此,谁能够突破这种氛围,率先创造出较其他银行不同的功能更加强大,技术更加先进,提供服务更加完善的产品或服务,谁就能够获得更多的发展先机。所以,创新出来的产品较之其他商业银行目前的产品是否具有独到的功能组合,是否具有强大的竞争力,也是我们进行产品创新必须考虑的重要原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外知名商业银行十分注重金融产品的品牌建设,花旗、汇丰等著名银行无不在个人金融品种上下功夫。如花旗银行创出的“财智锦囊”,汇丰银行开发的“运筹理财”等都是生动形象、琅琅上口的金融名牌产品。国外及香港地区个人理财金融产品,以代理投资产品居多。国内情况则不同,由于受到《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法规有关分业经营条款的限制,国内商业银行无法推出代理投资产品;涉及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主要为结算和转账代理产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已进入小康水平,个人投资服务业务呈现出巨大的发展空间。如何在现行金融法律框架下开发拓展个人投资服务产品,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业务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一、个人理财金融产品国内外创新种类与创新环境的比较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投资服务品种主要有:其一、证券代理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法》的补充,人民银行在“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代理证券业务,既不是发行人也不是证券买卖人,只负责代理发行、收款、付款、付息、资金转账等业务,从中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资金交易损失、还本付息责任,不能代理股票买卖。事实上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证券代理业务对个人客户而言,就是银行存款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之间的转账系统,应属于资金划转代理型。其二、经批准的商业银行从事的外汇代理买卖业务。如:温州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开发的外汇红、金汇宝等外汇交易品种。此业务必须按客户指令进行买卖,应属经纪代理型产品。其三、代理结算业务也可划到个人理财品种中来。如代收代缴费用、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其四、代理咨询业务。目前各家银行主要为个人客户如何贷款提供咨询,而对如何证券投资、物业投资并不提供投资组合设计。二、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可概括为二大项:一是多元化金融投资,共六大类即证券、外汇、保险、股市指数、住宅物业、黄金及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此六项中至少四类业务可冠名为:代理证券业务。但与我国的代理证券业务有着根本的区别;二是私人理财,包括提供理财咨询、分析设计投资理财方案、委托理财、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理财等。此类咨询设计所涉及的内容包含了资本市场、物业等更广泛的投资领域。美国的个人金融投资产品创新源自20世纪60年代美国商业银行个人存款利率受联储最高利率上限规定的约束而兴起的。当时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个人提供了广阔的投融资空间,债券、股票、基金等金融工具大量涌入个人金融市场,这使得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受到严重冲击,为求得自身生存与发展,美国商业银行开始在个人金融产品方面创新,纷纷推出个人货币市场账户、NOW账户、ATS账户、超级NOW账户等创新产品,银行在受利率限制的账户内为客户保留最低限额资金,余款通过综合账户划拨到货币市场基金等账户中去保值增值。目前国内个人金融业务所面临的环境与20世纪60年代国外同业所处的境况有相似之处,应该说这种相似体现了市场经济中金融发展的内在规律。从美国的创新过程我们发现个人理财金融品种的设计初衷与服务内容,国外银行都是以客户为中心,产品设计中着重看市场,以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为目标,品种结构以代理投资为核心。现阶段国内银行个人理财金融业务创新显然受到分业经营法规的制约,其品种设计开发尚停留在以银行自我为参照中心进行的。如同先划好个业务范围的“圈”,银行再为客户在“圈”内设计品种提供服务,而非根据客户需要,更谈不到以代理投资为核心了。在个人投融资工具日渐丰富,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投资理财方式走进人民生活的今天,国内客户己不再满足于简单的代理转账结算、代理收缴费服务,而是趋向于个性化需求,迫切需要那些能使个人资产增值的投资产品。三、结论创新是市场永恒的题材,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刺激商品生产企业寻求有利可图的创新。金融业同其他行业一样,也要通过出售自己的产品来获取利润。商业银行要不断开发新的金融创新产品以更好地满足自身经营和客户筹资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产品已转向复合型产品为主体,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产品仍还局限于较为单一的产品营销。温州银行业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充分体现了两极化理财产品创新的经营思想,即:在控制大众化货币市场的同时,占领富裕阶层理财投资市场,培植少数优质客户并从中获取收益。个人理财投资产品创新是金融创新系统工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我国商业银行要学习国外经验,针对我国的国情多设计推出复合型的个人金融产品。但必须重点解决好两个问题:其一,国外盛行公司型基金,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我国这些金融工具还处于待开发阶段,这就要求国内银行重点开发更适合国人和符合现行法律环境的金融新产品;其二,我国南北东西经济区域特征差异较大。要针对不同区域的不同经济类型和经济发达程度,开发适合于当地大众和富裕阶层的投资理财品种。由于中西部省份国有经济比重较大,民营经济规模小,民间借贷不活跃,中西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组合应以与证券、保险机构合作,以开发拓展股票、债券、开放式投资基金组合投资设计、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代理保险、代理结算业务、个人理财咨询、个人综合账户电话银行服务为主体;适当推出个性化差异服务产品,满足贵宾型客户需要。而江浙、广东等东南沿海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商业银行,则应将个人理财品种创新立足于个性化增强型差异品种上,如:家庭投资品种组合设计、个人委托贷款等品种。在家庭投资品种组合设计及咨询业务中,应不局限在贷款品种设计,而应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资源、人才、信息优势,为客户提供房产投资、经商方向、上市企业行业动态等多方位的投资组合设计,并以此吸引更多的大众客户和富裕客户。
本文标题: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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