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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为大家明晰几个概念:第一:做慈善,是指从事慈善工作或慈善活动。它不仅包含组织捐款这一种方式,还包括例如组织参与环保、志愿者活动等一切在慈悲心理的驱动下,以造福众为目的善举。第二:高调而行,是指利用媒体、网络等一切传播途径,积极倡导宣传的行事方式。第三:低调而行,指隐藏自己的能力不显示出来,小心谨慎以防引起他人关注的行事方式。而衡量做慈善应该采取哪种方式的标准就是看这两种方式哪个更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为社会带来最大的福利。基于以上认知,我方认为做慈善应高调而行的原因有三:其一:从做慈善的社会作用来看:高调而行更有利于将慈善行为普及化。只有更多的人了解慈善,才有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同时由于得到受益者和社会的认同而获得精神力量,使慈善者更有动力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反之,如果因行善而被嘲讽为炫耀、出风头,那么最终只能导致想行善的人不敢行善、不愿行善。其二:从做慈善的社会效果上来看:高调而行必定会增强各种慈善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更有利于实现公众监督的目的。通俗的说就是我们会真正明确做慈善者是否真的做了,而受益方又是否真的得到了帮助,有效避免了一些明珠暗投,善款被人私用的丑恶行为,从而使做慈善群体树立起自己的公信力,这样才能保证慈善事业不断完善发展。其三:从社会价值观的角度来看:高调而行更利于全社会慈善理念的提升。中国人做事习惯于低调,但如今越来越多的慈善者发现如果不能提高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那么中国的慈善道路将举步维艰。做慈善从默默无闻到大胆地面向社会疾呼,这本身就是一个进步。其实,慈善的调子是高或低是门艺术,分寸如何拿捏,要看时间、地点、人物和场合才能做到恰到好处。而就当前社会现状来看,慈善的风气还不浓,慈善气候还不大,立志于慈善事业的人在谈论自己的志向时,不妨高调、高调、再高调。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非常有幸和对方辩友在此探讨“陈光标高调行善可不可取”这一辩题。在阐述我方观点之前,请容许我明晰以下几个概念。首先,何谓“高调”?高调就是宣传自己的行为让别人知道。高调不是炫富而是榜样,陈光标只是把高调的行善方式作为自己继续行善的动力和对社会认可的需求。第二,什么是“行善”?行善即做对人有利的事。不仅仅是捐钱,而是一种发自内心帮助别人的公益行动,甚至我们可以说宣传行善本身也是一种行善。而中国首善陈光标用自己亲力亲为做慈善的行动感动着千千万万的人,为那些需要救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无论是中国大陆,台湾还是日本北美,他用他的高调做事的行善方式来唤醒富人的社会责任心。所以,我方认为,陈光标高调行事可取,而且值得鼓励。下面,我将从以下几方面阐述我方观点:1.对于陈光标自身来说,他已经拥有了足够的财富和地位,所以他希望获得更深层次的需求,做慈善无疑是一个获得强烈的心理满足的最好方式。况且,作为个人行为,只要资金来源正当,做的是利于国家人民的事,即使方式有点偏激,亦是他的自由,亦无可厚非,何况他是出于一颗仁爱之心,出于对慈善事业的热爱。助人为乐,为善最乐,陈光标已经从善行本身获得了巨大的快乐。2.对于受助者来说,他们获得的可能是金钱,感动,甚至是重生。慈善家们的种种善行,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还有别人在关心他们的苦难,还有别人能给他们在寒冬中带来温暖。在汶川地震中,他救了128条生命,共捐了785万元现金、2300顶帐篷、2.3万台收音机、1000台电视机、1500台电风扇、8000个书包……不计物资,单那128个活生生的生命,他的行为就是该受到全社会的褒奖。既然这样的行善也为帮助弱势群体贡献了力量,而且大多情况下还是贡献了相当大的力量(因为只有足够给力的行善才可能高调),从这个意义上讲当然是可取的。3.对于现今中国社会,陈光标认为在当前中国慈善事业上,只有高调才能推动其大进步。高调行善可以带动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行善以及公益的透明化,利于监督。比之西方国家,我们的慈善还很不发达。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的富人队伍也日渐壮大,但是热心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的屈指可数,除非发生了特大灾难,有些暴富者或者良心发现,或者逢场作戏,或者被逼无奈,捐几个钱应应景,平时根本看不到他们做善事。备受争议的是陈光标的高调行善。这要看他的初衷,如果是为了沽名钓誉,当然不可取。但是,借此推动慈善事业,树个样子让富人们看看,敦促他们加入慈善家的行列,那么这个意义又远远超出了捐钱捐物本身了。况且,中国几乎没有任何鼓励慈善制度化的激励措施。既没有税收减免,也没有完善的慈善制度或非盈利行业。所以如果想“回馈”社会,把钱直接发给穷人是个不错的开端。综上所述,当慈善为稀缺资源时,陈光标式的慈善才是中国特色的慈善,我们应该掌声鼓励。给慈善家太多的质难,才是一种“暴力行为”,才是“慈善的倒退”。谢谢主席谢谢主席、评委:感谢各位辩友带来的精彩辩论,在我进行我方最后的总结陈词之前我想纠正对方几个错误观点其一对方一直在情调我们高调做慈善借助媒体等宣传方式带来弊端,可是无论做什么事媒体这种利弊都会存在,那按对方的逻辑就因该取消媒体这种传播方式,回到最远古的生活状态下,全凭行为者自身去传播讯息岂不是更好呢?不知您是真有这么高的思想境界,还是道貌岸然的纸上谈!其二对方辩友一直在说低调做慈善也能扩大影响力,我们不否认其能做到感染身边之人,但高调做慈善能达到一声呼众生应的效果,却是其难以媲美的。两利相权取其重,孰轻孰重显而易见。其三对方一直在受助者自尊心受伤的问题上纠缠不放,自尊心是个人主观感受,帮助者在高调做慈善的时候是持着平等地心对待帮助者,如果受助者不能摆正心态,那么无论高调还是低调做慈善都会受伤害。对方辩友为何要强行将其罪过强行扣在高调的身上呢?其四对方一直在说高调做慈善会造成劳民伤财,但是做慈善本就是在改善民生、有利社会的事情,再此又说做慈善浪费,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做慈善就是做公益事业,就是社会的事情,社会效果就是衡量慈善事业效果的标准,做慈善的目的是让社会受益,人家都不知道,你怎么说社会受益了呢?不仅要让人家知道,还要让社会来参与、监督,共同提高慈善的效益。人之出、性本善,做慈善高调而行,高调之于恶者,在于踊跃揭穿恶者的丑恶行径,给以监督和惩罚;高调之于善者,在于一种对善意的彰显和一种善的社会心里的营造让慈善之光能够传递。对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本质上的促进。就现实来看,行事“高调”就得受到批判和嘲讽。究其原因,无非就是我们习惯了“低调”,继承了“韬光养晦”式的“守弱文化”。坏人因为我们的“犬儒主义”而更加肆无忌惮,好人因为做善事太过“高调”而被冠以“沽名钓誉”之名,因此我们在行为后果上造成了对行恶者的“助纣为虐”和对行善者的“吹毛求疵”。无名英雄诚然可敬,而那些因高调而行而被质疑指责的人却更加伟大,试图以自己独特的高调慈善之举来激发更多人的善心、爱心,带动更多的企业来尽社会责任的人,正是我们目前慈善事业所亟需的,更应受到社会的尊敬,得到认可。想要得到人人可慈善,处处皆公益的效果,就要让慈善更加普及化,遍布各地的慈善火种将会霎时燃成熊熊之火,为那些困境中的人们送去温暖和光明!做慈善低调而行固然可贵,但敢于登高一呼将善心发扬光大的人才是真的勇士,让无知之人的闲言碎语来的更猛烈些吧,而慈善事业也必将在高调而行的灿烂阳光下得到永生,谢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为大家明晰几个概念:第一:做慈善,是指从事慈善工作或慈善活动。它不仅包含组织捐款这一种方式,还包括例如组织参与环保、志愿者活动等一切在慈悲心理的驱动下,以造福众为目的善举。第二:高调而行,是指利用媒体、网络等一切传播途径,积极倡导宣传的行事方式。第三:低调而行,指隐藏自己的能力不显示出来,小心谨慎以防引起他人关注的行事方式。而衡量做慈善应该采取哪种方式的标准就是看这两种方式哪个更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为社会带来最大的福利。基于以上认知,我方认为做慈善应高调而行的原因有三:其一:从做慈善的社会作用来看:高调而行更有利于将慈善行为普及化。只有更多的人了解慈善,才有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同时由于得到受益者和社会的认同而获得精神力量,使慈善者更有动力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反之,如果因行善而被嘲讽为炫耀、出风头,那么最终只能导致想行善的人不敢行善、不愿行善。其二:从做慈善的社会效果上来看:高调而行必定会增强各种慈善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更有利于实现公众监督的目的。通俗的说就是我们会真正明确做慈善者是否真的做了,而受益方又是否真的得到了帮助,有效避免了一些明珠暗投,善款被人私用的丑恶行为,从而使做慈善群体树立起自己的公信力,这样才能保证慈善事业不断完善发展。其三:从社会价值观的角度来看:高调而行更利于全社会慈善理念的提升。中国人做事习惯于低调,但如今越来越多的慈善者发现如果不能提高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那么中国的慈善道路将举步维艰。做慈善从默默无闻到大胆地面向社会疾呼,这本身就是一个进步。其实,慈善的调子是高或低是门艺术,分寸如何拿捏,要看时间、地点、人物和场合才能做到恰到好处。而就当前社会现状来看,慈善的风气还不浓,慈善气候还不大,立志于慈善事业的人在谈论自己的志向时,不妨高调、高调、再高调。中国的慈善事业历史悠久,唐朝时期的寺院赈济就是最早的慈善形式。如今中国的慈善事业更是在新时代发挥着重要作用,弥补着政府在组织应对重大灾难中的不足,尤其是汶川地震中,以中华慈善总会为代表的各类慈善机构积极发挥作用,为汶川灾区筹募到数量巨大的善款,对灾区重建工程具有重大意义。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现阶段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不足之处,重点表现为:一是社会民众参与度不高,让慈善成为富人的事情;二是慈善机构运作缺乏公开透明,信息不公开,捐助者普遍对善款用途缺乏了解;三是举办慈善事业力量单一,没有充分动员民间力量。中国的慈善事业应该结合时代背景,在原有基础上创新管理方式和运作方式,积极吸纳民间各界力量。第一,扩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科学定义慈善。尤其注意要增加对普通百姓的宣传力度,真正的慈善并不是少数富人的游戏,而是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真正的慈善也并不是由捐款数量来衡量,而是注重爱心的奉献。普通民众才是慈善事业的主体。第二,改革和创新慈善事业的管理制度,重点是做好慈善事业的信息公开透明。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捐助者的监督,主动将捐款用途公布出来,并将这种工作制度和流程长效化、制度化。第三,建立多元化的慈善举办主体,积极吸收社会和民间力量举办慈善事业。注重社会名人办慈善的社会影响力,像李连杰的“壹基金”、成龙的慈善事业和姚明举办的一年一度的篮球慈善义演,这些都是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借鉴和思路,我们要积极学习国外先进、成熟的慈善模式,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本文标题:慈善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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