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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状况分析学生姓名:刘彪学号:12110603048班级:12财管本2学部:公共管理学部学年学期:2014-2015第一学期课程名称:高级财务管理2附件1北京城市学院公共管理学部课程考核评分表2014-1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名称:高级财务管理考核环节①:期末考核学生姓名:刘彪学号:___12110603048____考核题目:高级财务管理案例分析序号评分细则(每行对应得分点及满分分值)得分1论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10)2运用所学知识有针对性的分析案例(40)3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4论文结构的条理性、层次性和逻辑性(20)5语言与措辞,引文情况,图表是否标准,符号是否统一,是否符合撰写规范要求(10)6总分评语(需说明的情况):注①:请选择填写:期末考核、阶段考核。教师签字:年月日3一、非营利组织的概念非营利组织指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大多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包括艺术、慈善、教育、政治、宗教、学术、环保等等。它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获取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一类组织的主要特性,同时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等重要特征。非营利组织有的时候也称为第三部门(thethirdsector),与第一部门(政府部门)和第二部门(企业界的私部门),这就形成了三种影响社会的主要力量。当然,非营利组织还是必须产生收益的,这样的收益是以提供其活动的资金。但是,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和支出都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二、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文件由于在我国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中,非营利组织这一类的存在和运转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针对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受成本和决策层的激励不足导致其自愿性披露受阻的情况,我国实行一定的政府管制,即我国的政府行政机关以其强制力为后盾对非营利组织实行管理和限制,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时间等进行强制性的规定,分析与评价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质量,并对其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与惩罚等活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这是路易斯·布兰戴斯(Louis.D.Brandeis)《他人的金钱》里面的一句话。我国关于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法律规范文件主要有:1996年颁布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2005年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2006年颁布的《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2006年颁布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三、几个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41、红十字会(1)核心业务: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赠、遗体和人体器官捐赠、国际人道援助、港澳台交流。(2)主要项目:博爱家园、红十字博爱送万家、艾滋病预防与关爱、心灵阳光工程、扶贫救心、爱心工程、灾后重建、国际人道法传播。(3)信息披露方式:官方网站与机构出版物(如年报、内刊等);大众媒体(电视、报纸、电台、杂志等);现场公开(如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定期邮寄或电邮公益慈善项目公告、专心基金的年度报告;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以信函(包括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申请人披露信息。(4)公众反映:披露信息太笼统,审计报告过于简单,难以让人信服;各地红会信息公开不完善;各地红会披露最多的是捐赠的信息,对捐赠的用途几乎没有披露。2、青少年发展基金会(1)信息披露方式:建立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专属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来披露信息。(2)披露内容:主要是关于组织服务宗旨、机构介绍、项目介绍以及与组织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中最主要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年检报告、管理制度、年度报告。(3)信息披露频率:一年一次(4)公众反映:信息公开不够完善,披露信息太笼统,对于披露内容有太过简单,不太容易让人信服。5年份收入合计年增长率2007206,972,917.66—2008417,289,458.70101.62%2009259,085,539.00-37.91%2010286,040,106.1910.40%2011292,238,808.062.17%从上表看出,青基会的收入每年都会有所增加(除开2008年汶川地震等特殊情况导致09年增长率为负),说明其信息披露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效果并不是很大。3、中华慈善总会(1)披露方式:通过官方网站、新闻播报、媒体合作、与政府合作等方式披露。(2)披露频率:年鉴和审计报告均是以年为单位来进行披露,赠财物名单分每天每周每月三种情况。(3)披露内容:审计报告、总会年鉴、捐赠名单等。(4)主要项目:夕阳工程、五子牛特殊教育、宝马爱心基金。(5)公众反映:在经过了一系列的郭美美事件、尚德诈捐门事件带来的信任风暴,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刘国林仍然表示,对一部分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表示出捐赠受到很大影响不同,在近期涉及慈善风暴的一系列事件,虽然对民众慈善捐赠的热情有一定影响,但是对中华慈善总会的募捐额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捐赠额没有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这体现了公众对其信息披露的信任程度以及接受度。4、宋庆龄基金会(1)披露方式:网络平台、报纸、电视媒体等披露信息。(2)披露频率:在官网上,组织的各类活动随时更新,年度审计报告每年公布一次。(3)披露内容:年度内大型项目活动、专题活动、爱心榜、受助者、机构的基本信息、宋庆龄故事、以及年度财务报告等。(4)公众反映:由于河南宋基会“善款放贷”、和“公益项目缩水”等问题,公众对中国宋基会产生了怀疑,认为中国宋基会与河南宋基会存在隶属关系,因6此也对中国宋基会披露的信息产生了怀疑。四、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1、信息公开透明度低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是从20世纪80年代伴随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建设而逐渐发展和繁荣起来的。近几年来,我国非营利组织的队伍不断壮大,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统计,我国的基金会超过2200家,而其中有1288家并没有建立专属的官方网站,从而导致其慈善信息不公开、透明。正是由于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不够公开、不够透明,使得一些组织发生负面事件,降低了自身的公信力,使得社会公众渐渐对其失去信心。例如国家自然基金会会计卞中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一个小会计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贪污挪用公款2亿余元被判死缓;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从炫富事件到2.6亿赌债,可以看出红十字会对资金管理并不严谨,使得存有不良之心的人肆意挥霍;国家体育总局因在2000年—2006年间擅自挪用2787万元彩票公益金投资股票而被审计署查处;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多万元被判无期;根据广东、山西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当地2009年“小金库”治理的通报,教育系统的“小金库”事件占相当比例,成为小金库重灾区。由这些可以看出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透明度的是很重要的,而自愿性是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首要前提,披露的成本与决策层的激励不足导致了其自愿性受阻,这也就造成了现在的非营利组织普遍信息公开透明度低。2、重要财务信息不完善北京红十字会官网首页的左侧边栏明显处即有“捐款使用情况公示”的字样,点开后出现的是自2011年1月1日到6月30日的捐款支出情况,在“捐款使用情况公示”字样的下面是“接受社会捐款公示”,同样只能显示半年的捐款情况。广州市红十字会官网左下角有“捐款名单”,主要是列出个人或者单位的捐款明细,名单以动态方式告知捐款人与其所捐助数目。同时,可以通过捐款搜索,以名字或者邮箱为检索项进行搜索。但显示结果只有捐赠人名字和数目,没有捐赠时间,也缺乏相关支出记录。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内容中极少有对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和临时信息报告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披露,只是定期的公开(年度报告),在红十字会历年工作报告中,很少能查到具体的财务报表,即使有也不过7是凤毛麟角,其中的数据也仅仅只是半年的或是年底大概的总结,资金收支管理很不明显。但是值得借鉴的是香港红十字会,其公信度非常高,主要原因就是它将重要的财务信息都提供给了公众:一是每年年末都会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来确保专款专用,并在年报中将所审计的结果详细的呈现;二是向公众展示经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所审核的财务报表,同时,市民也可以通过查找网页或拨打电话查询到慈善款项的去向;三是将文字图片和财务运用的报告提供给数额较大的捐赠者,并组织小数额捐赠者成立探访团察看;四是政府部门对其实行强有力地监管。3、信息披露不具体、不及时很多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具体,只是简单公示本年收入支出情况。没有对每个项目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明细列示。甚至最基本的三表一注都没有。如中国红十字会,在2011年的财务报告中,对于为汶川地震共计支出41592万元,建造了很多民房、学校、卫生院等。但是每一所民房、学校、卫生院花费了多少,以及买什么建筑材料或者设施,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等都没有详细的说明。非营利组织的信息公布不及时,主要表现在每天官网上很少有新的信息更新。没有定期公布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者公布的不全,无法进行前后对比。捐赠者也就会很迷茫,无法评估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难以取得公众的公信力。4、披露信息的内容受到质疑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的非营利组织也是逐渐变的更多,而非营利组织自身财务数据也暴露出了很大问题。例如河南宋基金“善放贷款”,“公益项目缩水”。据《南方周末》称,根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库的排名,河南宋基会在2010年末时,资产已接近30亿元,在全国2000多家慈善基金会里名列第一,8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只有7亿元。河南宋基会资产为何如此高?答案是捐赠收入——2009年和2008年,河南宋基会分别募得6亿和8亿善款,2010年捐赠收入更逾10亿元,居全国第一。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近两倍。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也就意味着河南宋基会2010年和2009年的公益开支必须达到4.2亿元和4.8亿元,而实际情况却仅仅只是1.4亿元和8000万元。倘若能筹集很多的钱却没有花出去,不难理解,基金会的账上应该有很多钱。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基金会手头的货币资金并不多,2010年年末时只有1亿元,2009和2008年年末时只有一两千万。这些资金流入诸如河南宋基投资有限公司这样的,以现任河南宋基会秘书长张悍东或下属员工们为股东的各种“宋基系”公司,除了进行各种投资业务,甚至还有大量资金被用于放贷,流向房地产、钢铁、计算机网络、商品贸易等诸多领域。至于河南宋基会那高得让人费解的捐款收入,其中一部分便来自于此,这也是河南宋基会的一种“商业模式”——宋基放贷,捐款付息。五、对完善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的建议在前人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的研究中,大多从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公众监督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考究。在此基础上,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一)建议制定一部专门的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法律现如今我国的法律针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有些匮乏,并没有太强的针对性。由于近几年来频繁出现非营利组织的慈善风暴,导致大众对一些非营利组织失去了信心;迫切的需要一部专门的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法律,法律内容要明确定义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如: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等原则。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明确信息披露的义务与责任。特别注意的是,健全法律责任制度,完善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三方面。在此基础上,借鉴营利组织的模式与经验,制定相关的惩治办法与规则。(二)加强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组织内部各个方面的管理都存在9一定的问题。这一方面制约了组织的自身发展,也使得利益相关群体对组织的信息获得遭遇瓶颈。因此,首先要从组织内部出发,加强组织自律性,强化内部激励约束机制。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可大致分为财
本文标题: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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